奥运会新闻媒体大会开幕 文章来源:中华传媒网 | 作者:汪大昭、王建新 | 发表日期: 2006-09-30
人民日报海外版北京9月27日讯 记者汪大昭、王建新报道:北京奥运会第一届世界新闻媒体大会今天在京开幕。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北京市委书记、北京奥组委主席刘淇出席开幕式并在致词中强调北京奥组委将兑现承诺,为新闻媒体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刘淇指出,奥运历史证明,现代奥林匹克运动的发展与新闻媒体密不可分。新闻媒体对弘扬奥林匹克精神,促进奥林匹克精神的传播,增进奥运会主办国与世界各国人民的了解和友谊,发挥了重要作用。在报道2008年奥运会中,新闻媒体将成为增进中国与世界各国了解的友好使者,也将为2008年奥运会的成功做出重要贡献。
刘淇强调,为新闻媒体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是筹办奥运会的重要工作,我国政府和北京奥组委对此高度重视。中华民族有讲信用的传统,中国是信守承诺的大国,中国政府是负责任的政府。中国政府会认真履行申办时的承诺,为世界各国和地区媒体采访北京奥运会提供符合奥运会惯例的优质、便捷服务。
刘淇指出,目前,我国政府有关部门制定了有关北京奥运会期间外国记者来华采访规定。该规定将充分考虑奥运会的惯例,并根据我国政府在申办时所做的承诺,为奥运会期间外国记者在中国的采访报道活动提供便利。持奥林匹克身份注册卡的外国记者在奥林匹克身份注册卡有效期内可以免办签证,凭奥林匹克身份注册卡和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旅行证件)多次入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制定简便的签证申办程序;根据该规定,外国记者携带合理数量自用采访器材,可通过便捷手续按临时进口的方式免税入境,依照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置和使用无线电设备。此外,规定还对外国记者在华采访、雇用中国公民协助采访报道工作等都制定了相应规定。这些规定将在履行了法定的立法程序后,于2007年颁布实施。北京奥组委还将制定《北京奥运会外国记者服务指南》,对有关外国记者采访奥运活动所涉及的政策和程序作详细说明,并提供指导性信息。
刘淇说,中国政府有关部门正在通过修订相关法规,制定特别政策以及简化行政审批程序等措施来保证奥运会期间外国记者的良好工作条件。这些措施包括:1、外国媒体机构运进各种用于转播和赛事报道的器材及相关物资,可办理暂时进境手续,免收税款。2、允许与北京奥运会报道相关的境外机动车临时入境,外国记者可以申请获得临时机动车驾驶许可。3、境外注册媒体通过北京奥组委提出文物拍摄申请并统一由奥组委按规定程序向国家文物局申请拍摄许可。4、外国记者及媒体机构可以向中国奥委会新闻委员会提出采访中国运动员的申请,后者将对此提供便利。5、外国注册媒体机构如需对奥运会赛事进行航拍,可向北京奥组委提出申请和详细航拍计划,由北京奥组委统一按规定程序报有关部门批准。6、北京奥运会期间外国记者可以通过依法设立的房屋中介机构租赁房屋和办公场所。
刘淇指出,在为注册记者提供服务的同时,我们还将筹建非注册记者中心,为上万名非注册记者提供优质的服务,使媒体朋友在京工作生活愉快、采访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