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传播学会(CAC)会员募集

 中国传播学会(CAC)会员募集
文章来源:中国传播学会 | 作者:姬德强 | 发表日期: 2007-05-11

 

 

       

 
各位会员及申请者:

        学会成立以来,得到了国内外新闻传播学机构和师生的广泛支持。为便于广大师生入会及享受会员待遇,特将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1、会员标准:

    (1)个人会员: 高等院校本科毕业或具备相当学术水平,从事新闻传播或相关学科的教育、研究、实务或管理工作的个人。

    (2)团体会员: 与本学会专业范围有关,愿意参加本学会有关活动,支持本学会工作,具有一定的传播学教育和研究力量的科研、教学、实务单位和依法成立的社会团体。

    (3)通讯(境外个人)会员: 在传播学领域具有一定的成果,并愿意与本学会进行学术交往和合作的外籍传播学教育、研究和实务工作者。

    (4)学生会员: 高等院校新闻传播和相关学科的本科三年级以上学生。

    2、入会申请可采取三种方式:邮寄、传真、电子邮件。请下载附件中的“申请表”,填入真实信息,并通过以下三种方式之一提交学会秘书处。

        (1)邮寄地址:[100024] 北京市朝阳区定福庄中国传媒大学38号信箱“中国传播学会”秘书处 姬德强(收)。

        (2)传真号码:010-65779313/65779244。

        (3)电子邮件地址:comforum@cuc.edu.cn

        会员费请通过邮局寄到[100024] 北京市朝阳区定福庄中国传媒大学38号信箱“中国传播学会”秘书处 姬德强(收)。敬请注明:“中国传播学会会员费”,并提供联络人姓名与电话。我处收到会员费后将及时通知,并寄送收据。

        我处收到申请后进行资格审查,凡认定符合入会标准、并寄达会员费者,即被接受为会员,享受会员待遇。

        3、请各位会员提交资料时提供长期使用的邮寄地址和电子信箱,以便我们及时寄送《通讯》印刷版和电子版,以及学会的其他信息。如会员资料发生变化,请及时向我们提供更新后的信息。如申请退会,也请书面告知。

        4、会员费是学会得以维持正常运转的重要保证。请各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在每年4月1日前及时缴纳当年的会员费用。超过两年未缴纳者,视为自动退会。请各位会员在缴纳当年费用时,向秘书处核实已缴纳情况,以免出现差错。

        5、学会乃进行学术交流的平台,《通讯》则是汇集学会及会员信息的窗口。《通讯》在每年2月底及8月底出版,各会员均可通过《通讯》发布本人及本单位的重要学术活动、论著出版乃至人员招聘等信息。我们本着繁荣学术交流、努力推进传播学教育和研究的宗旨,竭诚为会员提供各种便利。


        中国传播学会秘书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