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传播学会理事会关于邀请港澳高校加入学会理事会的决议

 中国传播学会理事会关于邀请港澳高校加入学会理事会的决议
文章来源:中国传播学会秘书处 | 作者: | 发表日期: 2008-05-04

 

 

       

中国传播学会理事会关于邀请港澳高校加入学会理事会的决议
 
(中国传播学会第二届理事会第二次会议 2007年10月19日 北京)
 
各位学会成员:
 
在2007年10月19日召开的理事会年度会议上,19位理事会正式代表根据学会章程和近年来内地与港澳高校、科研机构之间学术交流日趋频繁的趋势,一致通过决议,邀请港台相关高校、科研机构成为学会理事会成员。邀请函已经发出。
理事单位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其他理事单位的权利,并承担参与学会决策、委派代表出席理事会年度会议和其他活动的义务。
希望藉由此次机会,港澳传播学界能与大陆传播学界携手同心,共商大计,共同促进中国传播学研究的繁荣昌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