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互联网上的民意表达

中国互联网上的民意表达

 闵大洪

(中国社会科学院新闻与传播研究所)

 

摘要:本文论述了中国互联网上的民意表达,主要观点为:1、尽管互联网在中国开了不同以往的传播新生面,但互联网新闻和信息传播仍要受到中国当前传播环境的制约,故互联网在中国尚不能实现完全意义上的“公共领域”,我们最多可称之为“具有中国特色的公共领域”;2、互联网已成为当今中国民意表达最活跃的平台,网上民意可形成巨大的舆论压力;3、网上民意的表达主要是通过论坛、新闻跟贴、网络调查、网上签名、各类民间网站等手段实现的;4、中国网上民意表达存在着两个值得注意的倾向,即对外表现为网络民族主义,对内表现为网络批判现实主义。

关键词:互联网;民意;舆论;公共领域

中图分类号:C91                  文献标识码:A

 

                      

一、具有中国特色的公共领域

从20世纪80年代初期开始,哈贝马斯(Juergen Habermas)的著作陆续译成中文出版,已在我国学术界产生不小的影响。近年来,不少新闻传播学者亦将其“公共领域”(public sphere)理论引入自己的研究。哈贝马斯在研究公共领域结构时,重点采用了民主理论的视角,强调了政治公共领域对实现民主的重要作用,崇尚大众拥有对公共事务自由发表意见、交流看法的空间和权利。然而在现实中,除了政治、经济力量的干预外,传统大众传媒本身的媒介特性,如单向传播、守门人过滤、报道空间有限、缺乏互动功能等,很难提供大众直接发表言论进行相互交流的平台。

互联网做为一个新媒介,不仅改变了以往的新闻和信息传播格局,而且为公众提供了一个前所未有的自由讨论公共事务、参与政治的活动空间。这是由于互联网媒介特性及其各项强大功能所带来的。例如网上论坛便提供了人人可以发表意见的场所。国内一些研究者认为论坛中形成了“虚拟社群”,虚拟社群具有多样性的传播者和信息源,呈现出信息和观点的多样化,表现出明显的交互性特征,而“虚拟社群的存在对公共领域的拓展具有积极的意义”。1;有的研究者更进一步认为,论坛已不只是虚拟的网络社区,而已经具有现实的公共领域的特征,监督国家权力并影响国家的公共政策,是“一个公共权力的批判领域”2。香港学者亦指出,从媒介特点出发,“由新闻网站建构的网络公共空间在很多方面都能达到理想公共空间的要求,网络公共空间并非没有缺点,但它的媒介新特性赋予的潜质,令它有机会比布尔乔亚公共空间及大众传媒公共空间运作得更好。”3

但是有些研究者并不认同以上观点,他们指出:市民社会和公共领域是“西方现代国家形成过程中以其对立物而缓慢出现的,对它的内涵和外延的界定也仅仅具有西方人文历史的背景,非西方社会的经历并不是上述描述的简单翻版,以化约的心态作简单的理论比附显然无助于研究的深化。”4更有研究者断言:“中国国情无法存在公共领域,因为传媒公共领域存在的根本原因,在于传媒的管理体制。根据中国的新闻体制和新闻事业的特点,我们可以判断,传媒公共领域很长时间内无法存在。”5

在我看来,中国互联网的新闻与信息传播存在于中国的传播环境中,它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1、  中国互联网新闻与信息传播同样受到政府强有力的监管,以往的一些研究大多单方

面地强调了诸如论坛发表意见自由,而没有涉及论坛中管制的一面。不仅论坛可以滤帖、删帖,而且网站可以在某段时间关闭论坛,关闭新闻跟贴,关闭某个专栏、某个专题,某个频道,甚至一些网站可以被封闭。研究者对这一方面的情况的记录和分析几乎还没有。也就是说,只有对两方面的情况都进行深入研究后,才可能得出较为接近实际的结论。

2、目前网上论坛(以及互联网其他功能)中的讨论毕竟较为离散,因此,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新闻媒体将网上舆论加以概括和集中报道,实际上便起到了将其影响“放大”的作用。也就是说,今天网上舆论最终产生作用和影响,往往是与传统新闻媒体的报道相结合而造成的。

3、从传统媒体时代到网络媒体时代,公众利用媒介参与公共讨论的空间无疑大大扩展了,甚至在现实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例如一些问题、事件、案件的解决,互联网传播在其中的推动作用显然是不应低估的。互联网是现实的“镜像”,即现实中的一切会在互联网上得到反映;另一方面则指互联网能够强有力地作用于现实。当然这种作用有时是直接见效的,有时是与其他其他因素共同作用见效的,有时则表现为长时间的潜在作用。

4、中国网民人数规模的快速增长,使其能量不断达到新的水平。2003年被称为“网络

舆论年”,正是近10年来中国互联网发展能量累积的一个具体表现。任何事物的发展都需要一个过程,因此在中国构建“公共领域”也绝不可能一蹴而就。从大背景看,还有赖于整个社会的进一步变革。

尽管互联网在中国开了不同以往的传播新生面,但互联网新闻和信息传播仍要受到当前中国传播环境的制约,故互联网在中国尚不能实现完全意义上的“公共领域”,我们至多可称之为“具有中国特色的公共领域”。

二、互联网已成为当今中国民意表达最活跃的平台

“民意”和“舆论”一词在英文中均为“Public opinion”,但在汉语的实际使用中,却衍生出两种不同表述。在一些新闻传播学者看来,“民意”完全等同于“舆论”,而在另一些新闻传播学者看来,“民意”并不完全等同于“舆论”。本文并不就这些表述进行细究,而是根据情况两者都会使用。

民意的表达可以使用直接的方式,如集会、游行、联名上书等,亦可以通过间接的方式,即传统大众媒介的方式。互联网作为一种新媒介,则为民意表达提供了最方便最直接的平台。回顾在2003年内发生的几乎所有的国际国内重大事件、突发事件,广大网民能够通过新闻跟贴、论坛上贴等方式在网上迅速形成舆论,成为当今民意表达最汹涌的场所,这一点已成为不争事实。如伊拉克战争、SARS事件、日本人珠海买春案、西北大学反日事件、以及孙志刚案、刘涌案、黄静案、李思诒案、苏秀文案、刘荻案、杜导斌案、乃至2004年初的南方都市报事件等,都有规模庞大或相当数量的网民以不同方式在互联网上发表自己的看法和意见。其中不少是将焦点聚集在不公正的个案上,进行了一场接一场的民间维权。尽管传统媒体对一些事件、案件无奈缺席,或报道不多,但互联网上的排山倒海的谴责和抗议却形成了极大的舆论压力。

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是,在社会现实中缺乏一个能充分容纳民意表达的平台,民意很难通过正式的制度渠道,进入到公共政策和公共事务的决策和裁判中去;而在正式制度之外,也缺乏一个拥有充分言论自由与新闻自由的传统舆论空间,对正式制度的决策和裁判进行来自“第四种权力”的有效监督和民意的释放。因此,当互联网在中国迅速普及之后,由于它的传播特性,便自然而然成为公众发表言论、表达意见、释放情绪的便利通道,同时也造成了网络媒体上的“舆论监督”比传统媒体的“舆论监督”来的更猛烈,更尖锐的局面。

表1是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发展研究中心所做的《中国12城市互联网使用状况及影响调查报告》(2003年9月发布)提供了这样一组数据:

表1:

互联网作为汇集民意的通道

网民非常赞成或比较赞成

的比例

非网民比较赞成或比较

赞成的比例

可以有更多的机会表达观点

71.8%

61.9%

可以有更多的机会评论政府

的工作

60.8%

61.5%

可以更加了解政治

79.2%

77.4%

政府官员可以更多地了解群

众的看法

72.3%

73.3%

由上述数据也可以看出互联网在当今中国民意表达方面所起的作用。

三、互联网对民意表达的功能实现

在现代社会中,传播媒介对舆论的形成、舆论的反映、舆论的引导发挥着巨大的作用。

互联网作为迅速崛起的新媒介,其功能十分强大。舆论的反映和形成正是依赖其各种功能而实现的,并呈现出与传统大众传媒不同的特点。网上舆论的形成及其强度的提高,是和互联网的发展,包括网民数量增长、网站功能扩展成正比的。

互联网能够实现民意表达的主要功能如下:

 (一)论坛(BBS)

论坛可以分为网站论坛(指各类网站设立的论坛)和论坛网站(只提供网友上贴贴子单一功能的网站)两类。当20世纪90年代中期互联网刚刚在中国兴起时,网民数量很少,论坛数量也很少,尽管那时已陆续有了“水木清华”(国内第一个基于互联网的BBS)、四通利方“体育沙龙”等著名论坛,为数不多的网友也能在此畅所欲言,表达各种声音,但尚未达到足以产生社会影响的地步。随着中国互联网的发展,各类网站开设论坛的数量越来越多,尤其是1999年以后,众多新闻媒体网站甚至政府网站亦提供这一功能,如人民网的“强国论坛”、新华网的“发展论坛”和“统一论坛”、外交部网站的“外交论坛”等,为网友表达意见提供了园地。

    网上论坛具有以下三大特点:一是新闻的集散地,国际和国内的一些突发新闻和重要新闻都能看到;二是观点集散地,各种各样的观点都有,既有系统的阐述,又有大胆的设想;三是民声集散地,网民的地域分布、行业分布乃至阶层分布都很广,论坛中能够听到各种声音。用“四面来风,八方来雨”来形容论坛的热闹景象或许最为贴切。以往只有权势阶层和知识精英拥有话语权,而网络论坛这类功能,则使普通公众包括弱势群体、边缘群体也拥有了某种话语权。

(二)新闻跟贴

一些门户网站和新闻网站由于巨大的流量,均开设了新闻跟贴网友评论的功能,当刊发一条新闻后,网友即可发表自己的看法,每当一条热点新闻发出后,跟贴评论可以很快达到数百页、上千页,即贴子总数可达到成千上万条。如《沈阳今报》1月4日关于苏秀文驾宝马车撞人案可能重新调查的消息刊发后,从上午11时至晚上8时,新浪网的网友跟帖量就突破了1万条,截至11日18时,网友跟帖量更一举突破22万条。新闻跟贴功能实现的网上舆论形成比论坛讨论更快捷、更集中,但大多数跟贴内容存在过于简单的缺陷。

(三)网上调查

网上调查尽管不具有统计学的科学性,但由于反馈快捷、广大网民可以直接参与表态等优势,几乎所有的网站都会使用这一手段,尤其是在重大新闻事件发生或社会热点问题形成后,网站都会及时推出相应的调查。这类调查通常仅3、4道问题选项,以了解网民对某一事件的态度。近年来,有的网站为了从多方面了解民意,有的网络调查已设置多组问题选项,或设置十数道问题选项。凡是重大新闻或热点问题的网络调查,网民参与踊跃,这些网络调查无疑也反映出相当的民意。如今年“两会”之前,新华网于2月16日展开“本次‘两会’,你最关注的热点问题”网上调查,短短两天内,共有17000余人参与调查、评论,到26日中午,已经有4万余人参与调查、评论,共收到有效投票超过1万票。在列举的20个热点问题选项中,反腐败问题以84%的得票率排在第一位,区域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和收入差距问题以57%的得票率排在第二位,教育收费首次进入前三名,以54%的得票率排在第三位。此外,电信、铁路等垄断行业如何打破垄断问题、农民增收、社会治安、如何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就业和再就业等问题也成为广大网民关注的焦点。

(四)网上签名

网上签名可以视为网上舆论的一种升级行动,近年来网上签名这种形式已十分常见。例如孙志刚被殴致死一案被披露后,200多位公民于2003年5月29日在互联网上发动签名运动,上书最高人民检察院,强烈要求彻查此案,并呼吁保证司法公正,并对审案过程中可能存在的一些程序性问题提出合理建议。从2002年到2003年网上签名的一个重要变化是精英色彩淡化。以往的政治生活中的签名运动,基本上限于知识分子的小圈子,每一次签名,谁够格,谁不够格,似乎在精英队伍中还有着隐约的梁山座次。但目前的大多数网络签名,发起者对于签名者精英身份的认定和排比已经不再看重,著名学者、知识分子与普通网友同在一份签名名单上出现成为常见的景观,由此今天的网上签名也就形成了宏大的规模。2003年规模最大网上签名活动的当数“爱国者同盟”等7 家网站发起的“对日索赔百万网民签名活动”。此举是“8.4事件”(侵华日军遗留化学武器在齐齐哈尔泄露)导致的,历时一个月的网上签名活动最终征集到1119248个网友及12518个网站签名。9月18日,活动组织者将4000多页的网民签名递交日本驻华大使馆。这一事件还显示,网上与网下活动的结合与互动,今天也达到十分活跃的地步。网上签名还衍生出为声援某人而在网上发起报名参加接续绝食(每人一天)、接续幽闭(每人一天)的活动方式。

(五)各类民间网站

互联网网站的多样性造就了互联网信息的多元化。各类民间网站是不同群体网上发声的号角和扩音器,尤其是弱势群体和边缘群体。如国内著名的“肝胆相照”网站(http://www.hbvhbv.com),就是乙肝病毒携带者因受歧视和不平等待遇而建立的维权网站。在网站论坛上,数以千计的帖子倾诉着各人的遭遇。“我们无奈,我们呐喊,我们痛哭失声,却只能在网络这个虚拟的世界寻求安慰。梦想啊梦想,你是那么的遥不可及!很多人失望了,很多人认命了,很多人退缩了……但是,更多的人,因为对未来的执着追求,对光明的热切渴望,对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认真坚持,走到了一起,凝聚成了一个声音:请还我们同一片蓝天,能让我们自由呼吸!肝胆相照是我们大家的家。在这里,我们相亲相爱,众志成城。”于是这一弱势群体从网络走向了社会,切实地行动起来。最引人瞩目的行动是2003年11月由1611人联名提交全国人大的《违宪审查书》,该联名信呼吁修改国内各省区市公务员招考对于乙肝病毒携带者的禁令。可以说,没有“肝胆相照”网站,就不可能聚集起全国的乙肝病毒携带者,也就不可能发动起一场持久的维权运动。

四、网上民意可形成巨大的舆论压力

网上民意形成舆论压力的强度是逐步加大的,只不过到了2003年一系列事件促成网上

舆论达到了一个新水平。例如苏秀文驾宝马车撞人事件,就引起网上空前的强烈反响。“很多人选择了不记名——零门槛——自主发帖。致使新浪网上对此事的评论暴涨23万条,突破了开站以来发帖评论之最。搜狐网也有20万条,网易共计18万条——真正发挥了互联网的作用。加上人民网强国论坛、新华网、博客中国、北大一塌糊涂以及雅虎、大洋、TOM、21CN、千龙等旗舰网站的留言,对“宝马肇事案”的评论大大超过了百万。短短一月,如果不是互联网,百万人自发集中讨论一件事谈何容易?”6广大网民的能量是不可低估的,真可以达到“一人一口唾沫也可以把人淹死”的程度。而在这次事件中,网民提供信息的多样性和表达形式的创意性,也给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尽管这一案件最终维持了原判,但各当事方迫于舆论压力不得不多次出面澄清说明,并推动了中央指示对案情的复查。而在孙志刚被殴致死案中,应该说传统媒体的舆论监督与网上舆论的压力的结合,直接推动了《城市收容法》的废除。

    在国际问题上,例如中日关系,日本方面已强烈感受到中国民间力量通过互联网释放出的能量。日本《产经新闻》2003年12月30日报道刊登了一篇文章《日中关系出现新现象》,其中写道:“在中国的互联网上,反日网站在迅速增加。从大型反日网站‘爱国者同盟网’扩展出来的链接包括主页在内就有70多个。他们通过在官方网站上有组织地发表评论,已经对官方媒体的论调和中国政府的对日外交政策产生不可忽视的影响力。大部分的中国反日网页都是最近两年才建立的,从公开的会员数量推测,‘经常性会员’大概有10万人左右。中国国务院和外交部也对这种网上的反日舆论作出了敏感反应。网上展开了反对北京到上海的高速铁路采用日本新干线技术的签名行动,一周时间内就有约8万人签名,中国政府年内作出决定的计划也因此搁浅。胡锦涛政权虽然表示重视对日外交,但也考虑到网上舆论的反对,日中首脑互访毫无进展。一位中国当局者透露,‘我个人能够理解小泉首相迫于舆论不得不参拜靖国神社的行为,(出现这种情况)也是因为我们说服不了中国的舆论。’他暗示了不能无视网上的舆论。”7

网上舆论同样对企业、机构乃至公众人物都会产生极大影响。如2003年12月发生的“丰田霸道车石狮敬礼广告事件”、2001年12月演员赵薇身着日本军旗服照片事件等,当事方均不得不在舆论压力下进行道歉。马立诚发表《中日关系新思维》后,一直遭到广大网友的严厉批判,日本学者也写道“日本的主要报刊接连不断地从赞许的角度介绍了这篇旨在批判过激的反日民族主义的文章,但是在中国国内,却遭到了以情绪化的反日言论为主题的的网上论坛以及部分日本研究学者的严厉批评”。8。尽管马立诚后来到香港凤凰卫视担任时事评论员,但不久就不再出镜,或许也和网上强大的舆论压力不无关系吧。

五、中国网上民意表达的两个倾向

网上言论涉及的国际国内问题很多,亦随着重大新闻形成热点话题,有的持续时间较长。总的看来,中国网上民意表达有两个值得注意的倾向:对外表现为网络民族主义;对内表现为网络批判现实主义。

国内外的新闻媒体都注意到了活跃在中国互联网上的“愤青”现象。网络民族主义除了以互联网作为情绪发泄和言论发表的平台之外,已开始在中国特色的政治氛围里,小心翼翼地探试水温,进行化言论为行动的尝试,这已在保钓人士自行租船前往钓鱼岛水域宣示主权的行动中得到体现。在当今世界,尽管是全球化时代,任何国家、民族都是以本国利益、本民族利益为出发点谋求生存和发展,民族主义只要不是狭隘的、极端的,并非一件坏事。在中国民众参与意识不断提升的今天,网络民族主义势必会对政府在某些外交问题上的决策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

在国内,由于官员腐败、下岗失业、贫富差距等大量社会问题一时间得不到有效解决,

因此不满和失望的情绪便会通过互联网这一管道得以宣泄。尤其是遇到重大事件和突发事件,便会通过互联网集中表现出来。传统媒体担负着“舆论导向”责任,正面报道、成就报道是主要的,至少也是平衡报道,而互联网上所见则完全不同,基本是问题揭露和现实批判。“舆论”一词被视为出自“自古贤圣,乐闻诽谤之言,听舆人之论”9。在SARS肆虐期间,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通过互联网直接了解来自各个方面的重要信息和民情民意,择其善言而从之,已成为广大网民的美谈。正像网民所说:“帖子里有原汁原味的民意社情”。

“舆论是公众关于现实社会以及社会中的各种现象、问题所表达的信念、态度、意见和情绪表现的总和,具有相对的一致性、强烈程度和持续性,对社会发展及有关事态的发展产生影响。其中混杂着理智和非理智的成份。”10由于网民的组成和匿名特点,网上舆论在表现上非理智成份会更为突出,直接了当的情绪发泄,偏激的语言,甚至谩骂十分常见,而理性分析和冷静讨论则十分缺乏。应该指出,这种表现会使民族主义剑走偏锋,会使批判现实的影响力大打折扣,且于事无补,甚至产生反作用。

总之,对网络民族主义和网络批判现实主义这两种倾向、表现形态以及与其他因素的关系进行深入的分析研究,是网络传播研究者的一个长久课题。

 

Expression of Chinese Public Opinion on the Internet

 

Min Dahong

(Institute for Journalism & Communication, Chinese Academy of Social Sciences)

 

Abstract:  This paper concludes four characters in expression of the Chinese public opinion on the Internet: 1) Although the Internet provides an untraditional means for the Chinese communications, the spreading of information online has been confined to the communication media environment. Consequently the Internet in China can not be yet considered as a complete “public sphere” but at most a “public sphere with Chinese characteristics”. 2) The Internet in China has afforded a most flourishing platform for the expression of public opinion, which can form a heavy pressure of public voices. 3) The main channels of expression online lie in BBS, message postings, online investigations and signatures, as well as private Web sites. 4) There are two remarkable inclinations among the expression of Chinese netizens: growing nationalism in the face of external affairs and critical realism in the face of internal affairs.

 Key words:  Internet; public voices; public opinion; public sphere

 收稿日期:2004-5-15



1唐大勇、施喆,《虚拟社群抑或公共领域--以强国论坛"撞机事件"的讨论为例》,载《网络传播与新闻媒体》,北京广播学院出版社,2001年7月

2蒋亚平、王君平,《虚拟的网络社区 现实的公共领域——浅谈强国论坛对公共领域的重构抑或转型》,2004年4月,该文尚未正式发表。

3苏钥机、李月莲,《新闻网站、公共空间与民主社会》,载世纪中国网站(http://www.cc.org.cn),2004年2月刊发

4刘增合,《媒介形态与晚清公共领域研究的拓展》,载《近代史研究》,2000年2期

5新一周,《强国论坛:民间的声音,喧嚣的讲坛》,载传媒观察网站(http://www.chuanmei.net),2002年6月刊发

6周永德,《中国互联网不相信权贵 百万网民声讨苏秀文》,载博客中国网站(http://www.Blogchina.com),2004年1月29日

7载《参考消息》2003年12月31日第8版

8高井洁司,《关于“对日新思维”论争的批判性思考——寻求新的对话框架》,载《中日关系新思维与舆论》,刘志明主编,NICCS出版发行,2003年12月

9 《晋书·王沉传》

10陈力丹,《舆论学——舆论导向研究》,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1999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