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献综述

文献综述

 

王鹏等

 

关于中国古代报刊和《新青年》的研究文献浩如烟海,在这些卷帙浩繁的前人研究成果中寻找和我们研究有关的信息是一项艰苦的工作。由于这项工作不可能有一个或是几个人来完成,所以我们按照朝代进行了分工。分工的好处是各自明确了研究的目标,得以细致地进行整理工作,但缺点是不够系统,容易各自为政。所以在整合这些研究的时候我们也注意了这一点,尽量让整个文献综述以一种比较统一的逻辑展现出来,在论及自己的部分的同时不忘前面和后面的相关部分的研究,将雷同的部分舍去,以达到简洁顺畅的效果。下面我们将按照从唐代到近代清朝以前的古代官报,从唐代到清代的历代小报和《新青年》的顺序对所研究的文献作一综述。

 

Ⅰ 唐代邸报研究文献综述

 

李晶

 

从中国第一位报学研究者戈公振先生开始,对于唐朝新闻传播研究历经八十载,不同学者的研究大致可以从两种角度进行。一种视觉侧重于从唐代报纸实物考证入手,研究古代报纸本身,即探讨起源、形态、名称等具体问题;另一种视觉研究的是唐代新闻传播的全貌,二十世纪90年代中后期开始,在传播学理论的渗透下,唐代新闻传播的研究范围变得更加宽泛,甚至开始了唐代跨文化传播的研究。本文将以这两种研究视觉为线索综述各家观点。

 

一、中国古代报纸的起源及形态

(一)关于中国古代报纸起源的探讨

1、古代报纸源于何时

中国是人类文明的发源地之一,中国也是世界上最早出现古代报纸的国家之一。中国的古代报纸究竟出现于何时,历来新闻史学家说法不一,有所谓的周朝说、汉朝说、唐代说。戈公振先生是中国新闻史研究工作的奠基者,他在《中国报学史》一书中关于“邸报”起源的判断,不仅影响了国内的研究者,也影响了国外的学者。进入二十世纪80年代,由于珍贵史料的发现,及学者们对大量史料的整理、分析,促使中国新闻史的研究大步向前推进,与此同时人们对中国古代报纸起源的探究大都聚焦在了唐代。1982年方汉奇先生的《从不列颠图书馆藏唐归义军“进奏院状”看中国古代的报纸》提出了“中国开始有邸报的时间,不会晚于唐代”。黄卓明先生在《中国古代报纸探源》中写到“根据目前能以发现的史料,说明中国的原始形态报纸应始见于唐代。”[1]姚福申先生在《有关邸报几个问题的探索》中也明确的指出“邸报”产生于晚唐。

唐代300多年间,古代报纸具体出现在哪一时段不同的学者也存在着分歧。唐人孙樵《经纬集》卷三的《读开元杂报》对研究唐代报纸的历史具有重要作用,是“对原始形态的报纸叙述得最详细和最具体的”[2]以此据认为中国原始形态的报纸始于唐玄宗元年间(公元713-741年)。中国人民大学新闻系杨立新先生在《中国古代报纸起始于何时――〈淳化阁帖〉中的“状”和“状报”考》中称“我国有史可考的古代报纸出现的时间上限,可追溯到唐太宗年间,即公元627-649年,比《开元杂报》约提前了100年。”方汉奇先生把唐归义军“进奏院状”考证为最早的古代报纸,他说“在举世闻名的‘开元杂报’已经杳不可寻的今天,它已经成为世界上现存的最古老的一份报纸”,时间就是唐僖宗年间,即公元873-888年。

在唐代说成为研究中国古代报纸起源的热点时,2004年陈力丹先生在《当代传播》发表《发现“府报”――中国古代报纸的历史前推800年》,文章以张涛教授对出土的大量汉代竹简多年考证、研究为依据,把中国古代报纸的起源再次提前到西汉。其实张涛先生于1998年撰写的《西汉末年已经有了报纸》[3]一文曾引起学术界的兴趣,2001年他在《论西汉“木简报”》[4]再次阐明自己的观点,“我国古代成制度的官方新闻传播,起始时期不应再是较晚的唐代,而应定位在较早的西汉,即提前约1300年”。

以上研究者在佐证报纸起源时,主要以实证的方法,他们更多的是力图寻找“第一份”报纸,用报纸实物的“铁证”来证明自己的观点。或是从已发现的文字史料的名称、文书的性质方面着手,加上从古代文献中考证“报”、“报状”、“杂报”、“条报”,以至于“邸报”等词出现的时间两个方面来论证自己的观点。

与上述研究方法不同,李彬先生把中国古代报纸起源的问题放眼于历史进程中,更多的从孕育新闻传播的社会土壤来看待问题。于是便得出这样的结论:“虽说正式的邸报源于唐代说目前恐怕还难于成立,但我国古代新闻事业的创生却可以‘开元杂报’为标志。无论从历史科学还是从历史哲学的角度看,它都昭示着一种从无序到有序的飞跃,彰显着一种从混沌到清朗的转折……”[5]

2、唐代“进奏院状”是何性质

在古代报纸起源的研究中,“进奏院状”的性质是学术界一个颇有争议的话题。这一争论简单说来就是“进奏院状”是报纸还是文书。

1982年方汉奇先生在《从不列颠图书馆藏唐归义军“进奏院状”看中国古代的报纸》表明观点,“我的看法是,唐代已经有邸报,新发现的这份‘进奏院状’就是当时的邸报。”并在《中国报纸始于唐代考》中得出“唐代的进奏院状已经具有一定的报纸的作用,它是一种原始状态的报纸。”这一具有冲击力的结论引起了学术界的纷纷嚷嚷。对进奏院状为“邸报”之始的观点,南开大学历史学教授张国刚先生以《“邸报”并非古代报纸》一文拉开了质疑的序幕。他认为“进奏院状”不是“报纸”,而是“文书”。1986年6月他通过《两份敦煌“进奏院状”文书的研究》进一步阐明了自己的观点,他认为“唐代进奏院状报,无论从内容还是形式,从实物还是记载,都只能是一个十足的官府公文,与报纸是毫无共同之处的。”[6]福建师范大学江向东先生也持有近似的观点,他认为唐归义军进奏院状只是进奏官向藩镇长官发送的一份报告,“根本找不出其他证据说明这种报告已经发展成一种超出官文书范畴的文献类型”[7]。

对于“进奏院状”是报纸还是文书的争论,方汉奇先生做了进一步阐释。“以‘敦煌邸报’为代表的唐代进奏院状,是一种和后来的邸报相类似的新闻传播工具。它以传报朝廷方面的信息为主要内容,由地方一级军政单位在首都的派驻机构向下传发,因而带有一定的官方性质,但并不是中央政府统一审定发布的正式官报。它保留了不少官文书的痕迹,但并不等于官文书。它具有某种报纸的性质,如广泛采集新闻,先于官文书传布消息等等,但在定期、公开发行等方面,还不完全具备正规报纸的要素,因而,只能属于一种由官文书向正式官报转化过程中的原始状态的报纸。”[8]

1988年华中科技大学吴廷俊先生发表《从归义军进奏院状的原件看唐代进奏院状的性质》,对“进奏院状”性质又提出不同看法。他认为不列颠图书馆所藏唐归义军进奏院状“只具有情报性质”,因为它“只对个人抄送,以藩镇个人为唯一读者,并且带有想当的机密性”[9]。

李彬先生则认为“将状报视为报纸和将状报视为公文,都有失偏颇。”[10]他认为唐代进奏院状报在新闻传播史上的准确定位应该是新闻信。针对李彬先生观点,李斯颐先生提出“无论是进奏院状或邸吏状之类,都不能与十五世纪前后地中海沿岸那种通过向专人订购的方式交流商业、航海等信息的新闻信相比,前者属政府内部文报系统活动,后者是面向社会的信息交流。”[11]在对唐进奏院状的性质上,他不同意李彬先生的观点,他认为“从内容(通报与职守相关的情况)和活动形式(主要报送上级)看,它距官文书很近而去新闻信甚远。”[12]

不论学者持有哪一种观点,考证“进奏院状”的性质势必研究唐代藩镇制度的发展、进奏院作用和职能以及进奏院状报的内容和特点。

(二)关于唐代报纸名称的探讨

在古代报纸起源问题上众说纷纭,有一个主要的原因在于古人对报纸的称呼很不一致。关于唐代报纸的名称也是学术界讨论的一个重点。通过古籍考证,在唐代并没有出现“邸报”这一词语,历来被我们称为“邸报”的封建官报并没有一个正式的报名,文献中对它的称呼有:“进奏院状报”、“进奏院状”、“上都留后状”、“留邸状报”、“邸吏报状”、“邸吏状”、“报状”、“报”、“杂报”、“朝报”。方汉奇先生认为“所有这些,称呼虽然不同,但指的是同一事物,即都是由进奏官转发至地方的原始状态报纸,其性质接近于后来的邸报。” 与之不同,针对众多的古代报纸名称有学者考证了它们的所指是有区别的。黄卓明先生认为“报状”由朝廷直接发布,是“原始形态报纸的概称”,“应具有唐王朝中央政府公报性质”[13]。他还说明“‘报状’经由藩镇自行抄传就形成了唐代‘进奏院状报’”。[14]姚福申先生在1984年第4期《新闻研究》的新闻学基本知专栏中专门解释了“朝报”。他认为“朝报”是唐宋时代朝廷逐日发布的一种新闻简报,“唐代首创朝报”,“可能是‘飞奏’的继续”。[15]

(三)关于唐代报纸是否印刷问题的探讨

学术界也曾经对唐朝出现的原始形态报纸是否印刷的问题引起了争议,特别是 “开元杂报”。此争议源于清末明初的版本学家孙毓修《中国雕版源流考》一书中“近有江陵杨氏藏开元杂报七页,云是唐人雕本”。戈公振先生首先接受了这一观点,在《中国报学史》中说到“开元杂报”是现存的堪称“奇珍”的两本“唐刻”之一。之后,曾虚白先生在《中国新闻史》中断言:“开元杂报”就是雕版印刷的报纸。向达先生最先提出质疑:“‘开元杂报’虽有边线界栏,而墨印漫漶,不甚可辨,乌能必其即为刊印?即为唐本?”[16]二十世纪50年代以后,越来越多的学者以沈括《梦溪笔谈》中“版印书籍,唐人尚未盛为之”和对《中国雕版源流考》中那段话的考证,对“开元杂报”是印刷品的说法持否定态度。黄卓明先生说“不仅唐代如此,而且自唐以后长期停留于手写传抄状态,这又是中国古代报纸的一个特点。”[17] 姚福申先生在《有关邸报几个问题的探索》中从“开元杂报”名称的得来、唐代书籍装帧以及雕版印刷成本三个方面非常详尽地论证了唐代不存在印刷的报纸。

二、唐代新闻传播的全面探讨

(一)丰富精彩的唐代传播活动

“邸报”作为新闻史从无序进入有序的标志,在众多同样具有新闻传播属性的信息传播方式中尤为抢眼,使得研究者们较少地涉及唐代其它新闻传播方式的研究。二十世纪80年代以来,几位学者陆续展开了探讨。其中,姚福申先生发表了《唐代新闻传播活动考》和《唐代新闻传播形式》[18]两篇颇有价值的开创性文字,以露布、诏令、条报、朝报、进奏官报、进奏院状、观察史牒等为主,较全面地梳理了唐代的新闻传播活动,从整体上展示了其面貌与特征。1999年,李彬先生在《唐代文明与新闻传播》中,把研究唐代新闻传播方式的视野拓宽到官方系统中常规及非常规的新闻传播方式上。他把整个唐代的传播活动划分为三个系统,即官方传播、士人传播和民间传播。并分别把三个系统中主要代表的进奏院状报、笔记小说和讲唱活动视为原始媒介,研究新闻传播活动的社会环境和各种影响因素。李彬先生把它们联系起来一同关照唐代社会丰富精彩的传播图景,使新闻传播全方位地从无序走上有序。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1996年暨南大学新闻系的李异平和陶第迁发表了《论唐代的对外传播》一文,首次论及唐代的跨文化传播。而2004年中国传媒大学的刘凤梅提出可以把“民间艺人以口头进行人际传播的方式——说书,视为一种娱乐传播。[19]学者们的探讨进一步拓展与丰富了唐代新闻传播活动的研究。

(二)从新闻传播的角度研究进奏院和进奏官

进奏院(或进奏官)和进奏院状报二者是互相连带的,只有准确地勾勒出进奏院状报的生产机构和生产者的面目才便于更好地辨析进奏院状报的性质。

唐史专家瞿蜕园先生曾对进奏院的职能做出精练的概括:“唐代藩镇均于京师置进奏院,以进奏官任呈递公文,探报消息之责,有似明、清督抚所派驻京之提塘官,但进奏院初名留后院,以大将主之,得以入见皇帝陈述事件,非提塘官之为低级武弁可比。”[20]新闻史权威方汉奇先生进一步阐明:“(进奏院)既为所代表的地方长官呈递章奏,下达文书,办理需要和政府中枢各部门请示汇报联系交涉的各项事宜,也为地方了解、汇集和通报各项政治消息。”[21]甚有学者还把进奏院视为“诸如三省、枢密院、四方馆之类的新的秘书机构”[22],认为进奏官“在京师以公开或隐蔽的手段收集本地方和朝廷及其他地方的有关情报,”[23]从而加强了地方与中央的联系。

“西谚有云,记者一半是记者,一半是侦探。与之相较,进奏官不无相似。”[24]类比后李彬先生给进奏官以至高的判断。由此也证明了前述进奏院状的性质。

(三)传播网络中的传驿系统

纵观史学界、传播学界对中国古代驿站与邮驿系统的研究,可发现唐代完备、发达的邮驿事业与当时邸报的传播有着密切的联系。因而,我们在传播生态环境中研究唐代的传播活动就不能不去考察唐代的邮驿系统。

“邮是传递信件的机构,每隔一定距离设置一邮亭,由专人骑马送信。驿是驿站,备有驿马,专供传递员交通工具和住宿,也同样接待过路官员。”[25]早在“战国时即已出现邮驿,汉代各地专设有邮亭供传递文书,唐朝在前朝基础上增设水驿。”[26]“据《唐六典·尚书兵部》载,唐开元年间有陆驿1297所,水驿260所,水陆相兼者86所。陆驿大约30里一设,边陲地区驿所间隔则长一些。”[27]可见,至唐已形成了以长安为中心四通八达的传播网络。此外,为提高了信息传递的效率,唐代还出现了“快速报告的表章,由‘飞驿’传送,叫做‘飞表奏事’”[28]

唐代的邮驿系统为中央控制,是正式的官方信息流通的主动脉,除肩负信息传播、接待过路官员(包括进奏官)之外,在《中国古代驿站与邮传》中提到唐代邮驿兼管接送怀柔少数民族、平息内乱、追捕罪犯、灾区慰抚和押送犯人等各种事务,有时还管理贡品和其他小件物品的运输。这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传播渠道对社会的开放,促成了各类信息在藩镇与进奏官间的传递,甚至信息在全社会范围的流通。

至此对于唐代新闻传播的研究脉络已经比较清晰地展现在我们面前。其中有学者在为最早的中国古代报纸寻找强有利的实物证据,有学者在力争弄清史事的来龙去脉,有学者展开了质疑的论战,也有学者跳脱“纷纭驳杂的历史表象上驰骋其智慧的灵思。”[29]我们何不也把视野放宽些,把唐朝邸报的研究置之于传播生态系统中,全面考察传播的5W要素。

 

Ⅱ 宋代邸报研究的文献综述

 

张磊

 

一、宋代邸报的焦点问题

宋朝邸报的研究虽然比较零散,但大部分内容都集中在称谓、“定本”、内容等方面,而且在其中的一些问题上,学者们的观点不尽相同,体现了对于邸报研究的多样化的视角和态度。

(一)“邸报”还是“进奏院状报+邸报+朝报”

关于“邸报”这个称谓,大家共识的一点是:邸报这个称呼是从宋代开始的。“邸报字见于史书,盖始于此时”(丁淦林著《中国新闻事业史》,高等教育出版社)。但是在整个宋朝的兴衰变化中,“邸报”的具体所指则有两种不同的意见。

方汉奇在《中国新闻事业通史》中认为,“邸报”是“古代人对封建官报最经常、最习惯使用的一种称呼”。 “进奏院状报就是邸报,邸报就是进奏院状报,它实际上是同一物事的两种不同的称呼”。 “朝报”也是“由政府机关的某些人员编订审核,然后送政府的某些部门复查,最后经由进奏院进奏官‘报行天下’的封建官报。”与邸报、进奏院状报一样,是“同一种物事”。倪延年在《中国古代报刊发展史》中也持同样的看法,他认为“宋朝报刊还处于萌芽发展时期”,“还没有达到当时的图书那样具有明确的、单一的题名这样的水平,仍然处于没有固定、专有名称的状态。” “进奏院状报”及其省略或流变称谓都是指的同一事物,注重不同场合的不同使用,而且“进奏院状报”及其省略称谓“报状”,有一个明显的使用时段。《先秦唐宋明清传播事业论集》中也认为“邸报、报状、朝报”是不同阶段的使用称呼。

另外有一些学者提出了不同的观点:黄卓明在其《中国古代报纸探源》中专门论证了“邸报”和“朝报”与“进奏院状报”的不同。他根据进奏院状报的发行范围(只下达到州一级,而州以下则再行传抄)和邸报的一些“自身”的特点(如内容范围广,递送较快,新闻性较高),认为邸报属于进奏院状报的“支流”,“是在‘进奏院状报’的传抄过程中派生出来的,两者并非是同一事物。”同时,在本书中,黄卓明还认为“朝报”是北宋末年出现的“完全摆脱了朝廷的传报范围,又以民间经营的面貌出现,并在街头公开出售”的“具有特殊性质”的报纸。这样就将三种称呼明确的区分开了。河南大学的郑传斌在《论宋代邸报的双重性特征》一文中,也分析了进奏院状报与邸报的异同,认为邸报既具有进奏院状报的官报性质,同时又具有民间报纸(小报)的特征。汪洪洋在《中国新闻史》中也谈到,“‘邸报’当时属于二级新闻传播…当时还只是进奏院状报的一个支流。”

关于宋朝官报的称谓,是很多文献中首先要提到的一个问题,因为这关及研究对象的明确定位。但与唐朝的情况相比,情况简单了许多,人们不再争论到底有无邸报,而是争论邸报到底是什么。之所以有着不同的观点,我们认为是对于历史的认识视角的差异以及对于史料的不同分析造成的。我们认为“邸报”是宋朝官报的泛称的观点是更具有权威性的。这是宏观的照顾到共性的存在的观点,对于新闻传播系统较为单一的中国古代中央集权体制来讲,这种对于封建官报系统的标志性事物的称呼是合理的。

(二)关于都进奏院的设置与进奏官的职掌

这部分的内容涉及宋朝政府的机构设置,在史书中都有明确的记载,所以学者们对这方面的研究都趋于一致。

1、都进奏院的设置

起居郎何保枢于宋太宗太平兴国七年奏请设立“都进奏院”(“钤辖诸道都进奏院”),统一管理各州镇在京师的进奏官。都进奏院的上级机构是银台司。

关于这种控制机构的利弊不同的学者有不同的分析。有的学者制度认为其有利于“上传下达”,加强了封建中央政府对于官方传播系统的控制,治理了宋初“各州郡自置邸吏”所造成的混乱局面,有利于封建王朝的巩固;有的学者认为国家实力越是弱小就更加注意各个方面权利的集中,这在一定程度上堵塞了社会上其他言论渠道。《先秦唐宋明清初传播事业论集》中就专门提到了“进奏院的流弊”,主要是“藏匿文书”和“泄露机密”,这不仅缘于权力的勾结,还有“家书”等形式的合法传播。

可以说,都进奏院的设置虽然加强了中央政府对于官报系统的管理,但是基于内忧外患的国情,信息传播的诸禁并不能发挥应有的效力,反而造成了更多的信息传播形式的出现,来弥补人们(尤其是官员们)对于信息的需求。这在“定本”制度的几度兴废中也可窥见一斑。

2、进奏官的职掌

方汉奇在《中国新闻事业通史》中指出:进奏官的职掌已经不同于唐代,不再为各地的藩镇服务。都进奏院的职责主要是:“收受传递官文书”和“在封建政府机构内部和传播信息”,因而经过挑选的进奏官的职掌就是两个方面:“上呈和下传章奏案牍等常呈的官文书”和“向有关方面传报常呈官文书以外的朝廷政事消息”。

李静和贾红棉在《宋朝的都进奏院和进奏院状》中则对此提出了补充,具体指出了进奏官的以下三点职责:以各种方式收集其他渠道的信息;对收集来的信息进行筛选、编辑、整理出进奏院状的形式;向中央各中枢部门、各地方传发进奏院状。这实际上具备了原始的报纸编辑的职能。

(三)关于“定本”制度

宋朝官报的传播系统之所以在中国古代报刊发展史上留有浓重的一笔,“定本”制度的出现无疑是最为关键的原因。研究宋朝官报的学者无不对这个“中国古代最早的新闻检查制度”给予了重视。有关的内容和观点主要涉及这几个方面:

1、何谓“定本”:学者们的观点基本相同,这里引述方汉奇主编的《中国新闻事业通史》中的界定:“所谓‘定本’,指的是根据进奏官们采录来的各种发报材料,经本院监官编好,送请枢密院或当权的宰相们审查通过后,产生的邸报样本。进奏官们必须根据这一样本,进行发报。”

2、学者们对于“定本”制度的沿革都有着较为一致的认识(史料的明确所致),但从不同的角度对定本制度作了分析。

《中国新闻事业通史》中简介了“定本”制度两度取消的过程,并认为:“定本制度的制定和执行,加强了当局对邸报的控制,迫使进奏官们只能按照当局允许发布的内容进行传报活动,使邸报能够更好地贯彻皇帝和当权派宰辅们的宣传意图。”

《先秦唐宋明清传播事业论集》中,作者从编辑程序角度把这种事先检查制度进行了概述,并仔细分析了“检详官”在此制度中的作用。

《中国古代报刊发展史》从门下省与枢密院的矛盾角度分析了“定本誊报”制度开始时没有延续下来的原因,又从史料和社会环境的角度分析了“定本”制度的废纸和恢复,对于这项制度的分析回归到了背景的层面上。

另外,一些学者还从宋朝官报的内容限制方面间接描述了“定本”制度的应用范围。陈玉坤在《宋代的新闻管制》介绍了“灾异、军情、朝廷机事、未经批准的臣僚章奏”等限制内容。

值得关注的是学者吴军明在《从进奏院状到定本制度:传播制度的创新》一文中从编辑权的转移角度分析了“定本”制度的出现意义,并从传播学角度,利用“五W”分析比较了唐代进奏院状与宋代定本制度传播模式的不同,认为宋代定本制度是传播制度的创新,根源于社会制度及其复杂性。

可以说,对于“定本”制度的分析,大多数学者都从基本的描述层面介绍了其沿革和历史意义,但是并没有太多的关及当时社会政治制度的分析,没有更多地从传播体制的创新层面客观的表明“定本”制度的历史角色。

(四)关于载体及发行

1、宋朝邸报是否印刷

学者们一致认同的是宋邸报肯定有手写的,但是否有部分是因印刷的则存在争议。

黄卓明在《由朝廷直接向全国传播的宋代“进奏院状报”》一文中认为,“这种原始形态的报纸仍是‘誊报’的,即手写传抄的”。

中国人民大学新闻系报刊史教研室的《中国古代的报纸》一书认为“宋朝的官报很有可能是印刷的,至少有一部分是印刷的”,并从客观条件(印刷术的水平和应用),中央各部文件的印发等方面对观点提供了支持。《先秦唐宋明清传播事业论集》中提供了手写和印刷两方面的史料,其中印刷的史料“都和刑部有关”,文章从刑部和进奏院的密切关系入手,得出结论“宋代邸报,是以印刷为主。”同时详细描述了邸报的载体形式及付印的方式。而台湾学者李瞻在其主编的《中国新闻史》中也提供了两方面的例证。《中国新闻事业通史》也认为“至少有一部分邸报或邸报中的一部分材料,是用雕版印刷的”,理由也是在印刷工艺、部门文件以及印刷经费上。同时,书中还承认,“宋代的邸报是否印刷,没有明确的记载,也缺乏留存下来的实物作为佐证”,因而,只能“推论宋代的邸报已经部分的使用雕版印刷”。

手写形式是肯定的,但是怎样证明印刷形式的存在就是学者们争论的焦点了。我们应该明确一点就是宋朝邸报并不是我们现在报刊的模样,往往是有不同的形式或者多种形式混合在一起发送的。

2、发行渠道

《中国新闻事业通史》和《先秦唐宋明清新闻事业论集》仔细分析了宋朝邸报的发行。前者划分了“发报制度”的几个阶段,并总结了宋代“发报制度”的主要特征:“太宗以后的宋代进奏院状报始终处于封建中枢部门的统一管理之下,有一定的采集、编辑、整理、审定和发行的制度。”后者注重分析了邸报发行的周期,并生成了“邸报是每天发行”的结论,从而分析到发行范围的局限,并不是每天发行到全国,仅限于京城。

(五)邸报的内容

因缺乏邸报实物供研究,故学者对这方面的论述都是通过对宋时文中涉及到的邸报的内容,这方面的研究也大致相同。

宋代邸报的内容,古人概括为“朝廷政事设施、号令、赏罚、章表、辞见、朝谢、差除、注拟”等。《宋代传播媒介研究》将邸报内容分为以下几类:

(1)官吏的迁黜;(2)朝臣章奏;(3)诏令;(4)谢表;(5)朝见与朝辞;(6)大礼;(7)刑狱;(8)诗文 。

值得一提的是,在对于宋朝邸报的文献的研究中,我们发现了记载有关邸报的诗歌内容的记录。吉林大学文学院的沈文凡在《邸报诗》中有关“读邸报诗”的介绍,就为我们从诗歌的角度分析邸报提供了资料。

(六)关于宋朝官报的历史进步性

宋代官报被誉为中国古代报刊发展的重要阶段,一方面继承了唐代官报的传统,另一方面又具有了新的特征。

贾红棉、杨全山在《对中国原始报刊的探究》一文中列举了“邸报的某些报刊特点”,如“定期连续发行”,“从官文书中分离出来”,“读者范围扩大”,来源丰富等,表明了作者认为宋朝邸报已经具备了“近代报刊”的某些特征。台湾学者赖光临在《中国新闻传播史》一书中提出了宋代邸报的几项重要发展:都进奏院的设立,邸报作用日益突出,邸报已作公开买卖,邸报已见印刷(邸报在此应是泛称,本文作者注)。《中国新闻事业通史》也认为宋代的进奏院状报也具有了更多地报纸的特征,尤其强调了“定期、连续”的特征。

二、加强宋朝邸报研究的方法和思路

首先一点,就是要注重“宋朝传播思想史”的研究,这在上述的文献中是体现不出来的。作为宏观的研究视角,传播思想史无疑将在宋朝邸报的研究中扮演十分重要的角色。传播思想史的研究要顾及宋朝的政治思想的历史沿革,要观照宋朝职官制度对于信息交流的需要,要在官报传播系统内明晰不同传播环节对于传播过程和传播目的的不同认识,更要在官方传播系统与民间传播系统的博弈中分析出宋朝传播系统的在历史上的多元属性。

其次,要加强史料的考证。在分析文献的过程中,我们发现了对于文献的同质化运用,有时还对同一文献提出了不同的观点。这一方面说明史料的缺乏,另一方面表明了研究者在研究史料时没有一个统一的分析标准。

另外,要加强方法上的创新。像上述的《从进奏院状到定本制度:传播制度的创新》一文,作者就引入了传播学的分析视角,无疑为死气沉沉的史料分析带来了一缕清新的空气。将传播学或者其他的人文社科类研究方法引入,将会在研究质量上有一个较大的提升,我们认为这将是今后这方面研究的一个趋势。

 

Ⅲ 元朝报刊研究的文献综述

 

樊猛

 

元王朝始建于世祖至元八年(1271年),1279年,灭了南宋,统一了全国。元朝是当时世界上疆域最大的帝国,具有丰富的多元语言与多元文化,但是,由于种族的关系,元朝对报刊的压制又特别严厉。报刊是社会时代历史的忠实记录者和镜子,既是政治、经济、军事及阶级斗争的产物,又是政治、经济、军事及阶级斗争的工具,受社会各种因素的制约,反过来又对它们产生一定影响。

一、元代是否存在邸报

元代是否有朝廷政府机构编印传抄的官报,学术界目前有不同意见。戈公振曾提出元朝有邸报的说法,并引用《癸辛杂识》中的话论证,曾虚白同意他的观点。方汉奇先生认为元代的封建统治者入主中原后,中断了两宋时期确立的邸报发布制度,在元代,不存在由中枢部门统一发布的封建官报,“在元代不存在由中枢部门同意发布的封建官报”。黄卓明则认为元代蒙古族贵族的文化和经济远比宋代落后,保存着游牧部落的状态。而且在整个元王朝统治时期,对汉族及其它少数民族的广大人民,进行比较残酷的镇压。作为体现文化较为发达的一个方面的原始形态报纸,在元初一度残存后就中断了,“原始形态报纸在元初一度残存之后就中断了”。姚福生认元代无邸报,理由是:元朝统治中国之蒙古贵族,经济文化十分落后,蒙古文字还是元世祖忽必烈执政十年之后才制定出来,新造的蒙古字,总共只有1000多个单字。“在这种情况下,设想由中央统一发行邸报,自然是不可能的事”,而且从“名人记载中,我们也可意会到邸报曾一度在元朝中断过。”方晓红认为元朝建立后,在特殊的历史条件下,有关元代报纸的资料极少,即元代存在有报纸,但“有关元代报纸的资料极少”。倪延年同意方晓红的观点。

从社会背景来看,元代统治者在经济进步、文明开化及国家管理体制等方面要落后于宋。在国家管理方法、手段及国家管理机构的设置、职责的规定方面,也表现出明显的差距。这些构成了元代报刊的特定的发展环境,元代报刊发展存在以下社会环境特点:

1. 元代建立以后,对以汉族为主体的国内人民进行了残酷的种族压迫,为了巩固他们的统治,防止人民的反抗,他们对各族人民防备森严,禁止他们从事集市买卖等各种社会活动,而谈论时事议论朝政等这一类可能摇惑众听和引起反对情绪的活动,尤所不容。《元史》记载,对公事“非当言而言者”,“拳其耳,再犯笞,三犯杖,四犯论死”,另外还有充军、抄家、杀头等处罚。

2. 由于文化欠发达,朝廷对新闻报道及政令具有劝惩功能的认识,远不及前朝。在国家机构的设置上,也没有对新闻报道、政令发布工作予以足够的重视。例如,元代的中央政府中没有负责官报发布工作的专门机构和专职人员。元代实行三省合一,由中书省的中书令“典令百官,会决庶务”,不设门下省,而后者在宋朝则是管理官报编辑发行工作的主要机关;从专职官员的设置上看,元代政府对新闻发布及官报传抄工作也不如宋朝重视。在元代虽然在中书省设有给事中这一官职,但其执掌的范围与宋不同,只管“记录省台院诸司奏闻之事”和修撰起居注等事宜,朝廷没有赋予其判报的职责,也就是仅相当于内官和收发,至于官方的新闻传播事宜,则仅仅设了一名正八品的官勾,“掌出纳四方文移缄誊启拆之事”,这么主要的工作,仅有八品担任,可见朝廷是很不重视的。

从以上的情况来看,认为元代基本不存在由中枢部门统一发布的封建政府官报,是很有说服力的。

二、现有文献的优点和缺点

由于元代对于报刊的正式记载严重缺乏,我们现在的学者对这一领域的研究也没有充足的理论根据。元朝有没有邸报,以及小报的发展状况,我们对这些问题的探讨只能通过一些元朝政府的机构设置,《元史》上的琐碎记载,以及当时颁布的零碎诏令来推断。因此我们对于元代的报刊发展状况就有很多并不是很确定的结论,这正是元代有无邸报之争的来源。没有权威资料记载这一特点给我们的学者以及以后的研究中留下了不少难题。这也是有关元代的报刊研究的数量远远比唐朝,宋朝以及清朝的报纸研究要少得的多得原因。但是我们相信,随着更多的元代相关资料被发现,我们也会拥有更多的这方面理论根据,元代报刊的研究文献会有一些突破性的发展。

 

Ⅳ 明代邸报研究文献综述

 

刘蓉

 

一、明代邸报研究文献概述

回顾前人著述,涉及明代邸报研究的文献还是比较丰富的。封建社会发展到明代,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空前强化,源于唐宋的进奏院,被通政司,六科,提塘一经系列层级所取代。经济继续繁荣,文化教育的发展促进了知识分子数量的增多,雕版印刷技术使印刷式的邸报首次在明朝出现,这些构成了明代邸报成长的肥沃土壤。

明代邸报研究的先驱者,是报刊史专家黄卓明。早在20世纪40年代,他的学术研究就涉及到了明代报纸。文章〈京报起源于明季〉,发表于1948年十月南京“中央大学”新闻系主编的〈报学杂志〉第一卷第四期。著作〈中国古代报纸探源〉则引用了大量第一手资料和史实,对明代传播的大致图景有了建构。书中肯定了明代邸报作为中央政府公报的性质,并将邸报研究置于整个明代政治制度下加以考察,为后继的研究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此后,尹韵公致力于该领域,他先后发表〈略论万历邸抄〉〈王夫之谈明代邸报〉〈明代报纸与明代历史〉等论文,并于1990年出版博士论文〈中国明代新闻传播史〉。此书对明代新闻传播研究之精到,全面是前人无法企及的,是明代新闻传播研究中最华丽的一页。论及通政司及六科,报道内容,读者群体,传递发行,伪造邸报等各个细节。

方汉奇的〈中国新闻事业通史〉集合前人研究,在细节上进一步深化,对明代邸报作了总结性的论述。

二、关于明代邸报研究的几个关键

1、关于明代低报的传发渠道

关于传发渠道的研究也是随着时间的延续而逐步深入的。

早在黄卓明的书中,就有着对通政司的论述。明确了邸报由中央政府直接向关国各级官吏统一下发的传播模式。指出了驿运是邸报赖以传播的物质条件。

尹书中,对通政司和六科设立的政治背景及其职责做了全面论述,并明确了通政司和六科邸报报诞生地的重要地位。邸报的传递和发行方面,做了细致的阐述。如下图:

方书中,明代邸报的传抄制度进一步明朗。指出通政司和六课各司其职,邸报的发布和抄传主要通过三个环节。如下图:

2、关于邸报的内容

文献中,以尹韵公的《中国明代新闻传播史》对传播内容的说明最为详尽。他通过查阅大量明代和与明代相关的历史典籍,以史料为佐证,把邸报内容分为十三类,分别为:皇帝活动,皇室动态,皇帝诏谕,皇恩浩荡,擢黜官员,经济报道,教育报道,军事报道,社会动乱,外交往来,灾异现象,社会新闻,评论。

方汉奇在《中国先问事业通史》中,将内容进一步概括为:皇帝的旨意,皇帝的起居以及有关皇室的各类信息,官吏的任免,臣僚的奏疏,军事信息,社会新闻。

齐云霞在《前报纸时代的中国新闻传播途径》中对内容也有涉及,与尹,方二人并无二致。

在〈明代报纸与明代历史〉中,尹韵公找到了顾炎武,谈迁,王世贞,黄宗羲,沈德符等人与邸报相关的文章,指出邸报,史书和文人著作之间相互印证的关系,充分说明了邸报内容的真实性。文章还指出“一般说来,邸报上刊登的官员奏疏常常比明实录和明史上记载同一官员的奏疏长一些,或长的多”“有的史实和事件,虽然明史和明实录上都有记载,但却都不如邸报的报道详尽。”

3、关于邸报的读者群体

黄卓明谈到,明代邸报是为了“使知朝政”而由朝廷直接向全国各级官员统一发布的。尹韵公指出,明代报纸的读者群主要分布在京城的官吏阶层和外地官府的大小官吏阶层以及所有准备入仕和企图入仕的知识分子阶层,还包括武官集团中一部分弃文从武和热衷于政治的将领,但读者群的重点主要在前者。这是关于明代邸报读者群最明确的概括。

方汉奇在此基础上,提出明代知识分子阶层阅读邸报的目的。应举,竞争,修史,创作,说明读报,评报,藏报和利用旧报资料从事著述,已经成为明代知识分子的经常性活动,成为他们政治文化生活中一项重要内容。一般的绅商和市井小民也可以通过民间报房发行的邸报或报儿,了解时事,获得个方面的信息。

另外,周桂林在〈论明代之邸报〉中,提出受众“受众自然不仅仅限于官僚阶层的观点,但并没有引用史料说明。

4、关于邸报的政治作用及影响

明代的邸报,既是朝廷用以将政治动态从京城直接向全国各地传播,作为同意政治和巩固封建专制的宣传工具,又曾在政局动荡时被利用为封建统治集团内部矛盾的派系之间争权夺利的工具。黄卓明在《中国古代报纸探源》中,引用《皇明典故记闻》,《明史》《小腆纪年》中的史实说明这一点。

尹韵公也指出,官员之间在攻击和打倒政敌时把邸报作为一种政治斗争武器,甚至多次伪造邸报,反映出邸报在当时社会的重大影响。有史实嘉靖,万历,天启年间的几起可考的伪造案为证。

5、关于邸报的传播氛围和存在形式

通常认为,明王朝是一个特务同志特别发达的社会,皇帝的专制统治已达到无以复加的程度。但尹韵公通过搜集大量一手材料,发现邸报不仅刊登了一些指责和攻击皇帝某些言行的章疏,刊登了一些指责和攻击当朝权臣的某些言行的章疏,而且刊登了一些揭露某些官员违法乱纪的报道。邸报的报道并不掩饰和遮盖皇帝与大臣之间在某些方针和具体做法上的分歧和矛盾,通过大量史实的佐证,得出明朝社会政治透明度相当高的结论。在〈王夫之谈明代邸报〉中,尹韵公通过分析王夫之的〈噩梦〉,证明了当时的传播氛围的宽松。

方汉奇则对政府对于邸报传抄的控制做了研究。他指出,控制邸报的传抄,是明代各朝的共同做法,但控制的尺度即宽严的程度,并不完全一致。并结合史实指明万历朝对邸报抄传的控制相对来说不太严,天启以后各朝则禁止抄传和皇帝及当权大臣观点相悖的观点,军机,刑狱,机密也在禁止范围之内。

李绍仁在〈邸报与我国古代档案文件的发布〉中也写到明代末年“凡涉边事邸报一概不敢抄传,满城人皆以边事为讳”。至于一些灾异之事之所以禁止在邸报上刊载,则是为了防止“游手凶徒喜有所闻,转相煽惑,……因此而起狂妄之谋”,从而危及封建统治。

由此我们可以看出,明代邸报对于报道内容的选择和传抄的范围还是有所忌讳的,宽松还是忌讳,是与各朝的政治环境不可分的。

对于邸报的存在形式,各位学者是存在争议的。黄卓明认为明代邸报是手写抄传的,而尹韵公则通过引用顾炎武的文章和〈明史〉以及〈万历邸抄〉等史料,认为明朝邸报经历了手超,崇祯以前的雕版印刷,以及明末的木活字印刷这三个发展阶段。

6、关于邸报和朝报

在这一点上,学界的争议仍然存在。黄卓明认为“朝报”是脱离了朝廷报道范围和传报组织系统的,性质类似于南宋的“小报”。黄卓明一度在〈京报起源于明季〉一文中认为“朝报”是〈京报〉的前身,在〈中国古代报纸探源〉中修正了这一说法,认为京报与朝报之间不应具有继承关系。尹韵公则认为,朝报和邸报在报道内容上没有什么实质差别,完全是一码事。将报道内容转抄传报于京城以外发行的报纸,便是邸报。从情理上讲外地官员们的称呼,而朝报是京城官员们的称呼。方汉奇把朝报作为邸报的异称,说明邸报和朝报在明时是通用的,朝报和邸报不可能是性质不同的另外一类报纸。

从黄卓明,到尹韵公,再到方汉奇,前人积累的研究成果和经验是我们现在完成明代邸报研究的深厚基石,让我们对明代的邸报传播的方方面面有了系统的认识。尹韵公先生以其敏锐的学术眼光,对明代的邸报做了最初的探究,虽然只是涉及邸报的一斑,却给后来者的研究提供了许多可以借鉴的角度。尹韵公对明代新闻传播论证之详尽,是迄今无人企及的,先生的书犹如清明上河图的周到,细腻,为我们展现了久远的年代中新闻传播的独特景观。方汉奇集结前人的研究成果,并对细节问题比如明代制止分子阅读邸报的目的做出分析,将中国的新闻传播和西欧的新闻传播做出对比,为我们宏观的看待明代的传播活动提供了立足点。

 

Ⅴ 清朝报纸研究的文献综述

 

徐恒

 

一、文献的总体阐述

古代官办报纸又称为邸报,是用于通报的一种公告性新闻,专门用于朝廷传知朝政的文书和政治情报,属于新闻文抄。作为封建官报,清代的邸报基本上和清王朝同命运共始终。通过对清朝官报研究文献进行分析后发现,目前的有关清朝官报的文献研究基本可分为五个方面:

1、有关清朝邸报自身的初步研究,包括起源,名称,时间,种类,发行机构,主持官员,背景等基本问题;

2、有关清朝邸报内容的研究,包括宫门钞,上谕,臣僚章奏等的专门内容分析,主要刊载什么,新闻来源是哪里等;

3、有关清朝邸报的发行,运营方式的研究,包括发布方式,发行渠道,读者,财政资金等从出版业的角度的分析;

4、有关清朝邸报的影响和意义,包括邸报的政治特点,与新报的区别,它对于清王朝的维护统治有何作用,官办报纸的地位和意义以及对于官报的评价等;

5、有关《京报》的研究,包括其起源,内容,形式,读者,与官报的关系等。

二、对前人研究的总结

1、清朝沿明制而刊刻的封建官报----邸钞(邸报、邸抄、阁钞、阁抄、科抄)。从清初的创立、定型到一统天下(朝廷的高压政策使民间小钞、小报等几乎销声匿迹),虽然逐步衰微,但却一直存在,直到清王朝覆灭。

2、为了适应社会新闻传播的需要,邸报(钞)的刊刻传播者也顺应读者需要作了一些不涉及内容实质的改进;也想到通过刊登广告这种已经相当近代化的手段来扩大影响,吸引读者。

3、时代的发展必然要淘汰那些不能适应发展了的社会形势的旧的信息传播工具,而代之以更为进步、更为开放、更为平民化的信息传播工具。[30]

4、清代的所谓“邸报”、“邸钞”,都是出自一般人的习称,并不是官定名词,清政府也始终不承认它们是官报。直到光绪末年,清政府受外报的影响自办官报,才有《政治官报》、《内阁官报》等出现。不过,尽管以前所有的“邸报”、“邸钞”,都不是政府所经营,但是由于政府对新闻控制很严格,内容限于政府发钞事件,可以说是官方文报的一部分,称之为“官报”亦无不可。[31]

三、关于邸报和京报一些问题的初步探讨

(一)关于京报和邸报

在李润波所著的《故纸遗言----早期报刊收藏》一书中,说到:“清初,《京报》得到了上下一致的认可,从而取代了“邸报”而独行。”根据所查阅的文献资料,我们认为这种说法是欠妥当的,京报没有取代“邸报”,也不可能取代它。

两者既有联系也有区别,并行不悖。

京报的诞生也是统治者对屡禁不绝的小报让步的结果。[32]

民间公开订阅的民营《京报》大约在乾隆年代诞生,嘉庆时,《京报》的性质出现了变化,一方面它继承邸报的余绪,在中央和地方官吏发行,含有内部参考资料性质;另一方面,它公开销售于民间,只要付钱便可订阅,具有大众传播工具的商品特征。[33]

1.《京报》和“邸报”的联系:

《京报》由民间报房出版,是“与内阁衙门无涉”的纯粹的“私家报纸”。在经营的过程中,这种报纸虽然商品化程度不断提高,但内容没有太大变化,基本上还是官报的翻版。

《京报》和“邸报”实质上是同一性质的事物。《京报》具有传播“邸报”的作用,它不但没有脱离“邸报”的传报范围,还在一定程度上扩大了“邸报”的政治影响作用。所以,清朝的封建统治者对它们的出版采取宽容态度,没有加以限制。[34]《京报》的主要内容是根据“宫门钞”和“辕门钞”来编发的,有时候还会转载朝廷发布的“邸报”。

2.邸报和京报的区别:

(1)邸报是发交各省,不必花钱,官办官发,传播范围限于各级官吏,并越来越受到封建地主阶级人物的重视,官吏一旦下野后,就不再有机会看到邸报。《京报》以盈利为目的,是出售的,从收集材料、编印到发行,都是自己办理的。由于内容和传统习惯上的原因,京报的读者仍然以官僚和士大夫阶层为主,从清中叶以后,发行范围逐渐实现了由官绅读者向全民读者的转变,到了清末时,京报以商品形式存在于社会的新闻传播媒介。

(2)京报的内容基本上是宫门钞、上谕和章奏等三大部分,其中章奏是京报中最具有社会性、新闻性和可读性的部分。除了这三部分,京报上偶尔还刊登过文选单、武选单、鼎甲单和朝审犯人勾到单之类的稿件,为读者提供铨叙、科举和司法等方面的信息。

(3)邸报主要是手写,《京报》是以印刷的形态出售的。在戈公振《(插图本)中国报学史》第49页中提到:“《京报》每日发行,每册取费十文。。。。。。每日下午,阁抄既出,有老于刻字者,不必书写,随可刻于一种石膏类之泥板上。用煤屑和水印之,故墨色甚黯淡。”这本书中提到的印刷是指泥板印刷,效果较差,一般是条件差的报房采用这种办法。还有用活字印刷的,又分为木质活字和胶泥活字,比较清晰、美观。直到光绪末年以后,开始陆续采用铅印。

(4)邸报是通过一定的传报组织系统向各级行政机构传播,而《京报》的主要发行传播途径有以下几种:A.在京师地区由送报人把报纸按日送到订户。B.在街上或热闹处所设摊卖报。C.通过“整批发售至外省”的方式,由北京向全国各省传播发行。D.印刷翻印,扩大传播,有点像如今“盗版复制”的方法,二次印刷,向外批发传播。(苏州和良乡是南北方的翻印中心。在良乡翻印的《京报》,被称为“良乡报”,在戈公振的《中国报学史》中也有记载。[35]E.官方提塘的传递,提塘不但管传递公文,还管理京报,印刷或传播京报。在《中国报业史话》中还提到发往各省的京报专门设站雇人递送,甚至远到西北各省。

所以,我们不同意京报取代邸报之说,也不认为京报是邸报。在我们看来,京报与邸报是阁抄向下传播的两种形态,二者在清朝并驾齐趋,互不取代。

四、从文献研究中得出自己的一些看法

1、信息传播作为意识形态的重要组成部分,从古至今,一直是统治阶级所关注的领域。所不同的是不同类型的统治阶级所采取的原则、策略不同。

2、社会对新闻传播信息的需求并不会因为落后阶级的遏止而停止,相反,信息总会以各种形式进行传播,并不断得以发展。清朝邸报从一开始就受到朝廷的严密控制,随着封建统治的摇摇欲坠,这种监控也愈加的变本加厉,官方的邸报终于不能够满足社会的需求,于是《京报》应运而生。虽然民间报纸一直受到朝廷的压制,但它们不仅没有绝迹,反而随着清政府的逐渐衰微发展得更为迅速。

3、社会的发展使得各类信息必须得到有效、及时的传播,作到信息传播的流畅,统治阶级应及时满足社会对信息的需求,为社会阶层提供全面、及时、客观的信息,这样才有助于社会的发展。

 

Ⅵ 历代小报研究的文献综述

 

冯伟 唐丽芳

 

戈公振先生的《中国报学史》的书中,将中国古代原始形态报纸的发展历史称为官报独占时期,受此影响,在今天市场和图书馆所见的有关中国新闻传播史的书籍中,关于小报的篇幅少之又少。但在中国的历史上确实存在着一类,在整个报业史中占据一个特殊的位置的报纸——小报。

一、特点分析

(一)历史沿革

中国报业史上最早的民营报纸是宋代的小报。

朱传誉提出:“自有邸报便有小报”。都进奏院的成立,就是为了防止小报的发展。其后规定采取事先检阅制,进奏官办连环保的种种措施,也都是为了防止小报的发展。大体说来,北宋末年以前,小报都还没有专业化,小报的名称也没有出现。直到徽宗时,小报才成为一种专业。方汉奇在《中国新闻通史.卷一》从另一个角度说明这个观点,即从宋人习惯于把小报和邸报对举,以邸报为常,以小报为非常。从这一观点看,小报很可能在太宗初年都进奏院成立以后不久,就已经出现了。但小报具体从何时诞生,由于资料不足,现今仍无从可考。

宋朝南渡之后,小报有了较大的发展,而且在南宋,开始出现了一批最早正式使用小报这一名称的材料。

到了元朝关于小报的论述远不及宋朝充分。

    关于元代原始形态报纸的史料,仅有戈公振先生《中国报学史》所引《癸辛杂识续集》中的一条记载。从记载内容来看,显然已不具有中央政府公报的性质,虽写作“邸报”,倒很像南宋的“小报”;或者说,较之“小报”有过之而无不及,内容不仅不属于朝廷政事动态,而且已是一条“社会新闻”了。

据此,黄卓明在《古代报纸探源》中提出一个较为大胆的观点:元初邸报应是南宋“小报”的残存。

方汉奇在《中国新闻通史》中提到:元代的民间传播活动渠道较多。《元史》刑法四所载:禁止“诸但降诏旨条画民间辙刻小本卖于市”,从内容、形式和发行的方式看,所限制的这种“小本”很可能就是宋代小报的延续。

    小报发展到明代中叶之后,首都北京等地的民间新闻传播活动日趋活跃,开始出现了民间的报房和从事抄报工作的专门行业。随着民间报房的公开化,小报的界限也开始变得暧昧,可是关于明代民间报纸的记载,史籍并不多见。

   关于明朝小报,黄卓明提出一个观点:类似南宋“小报”的明代“朝报”。黄根据史料描述推测,从明代后期的成化到万历年间,出现过“奸人恐不便己私”而搞起来的“朝报”,应是脱离了朝廷传报范围和传报组织系统的。性质类似于南宋的“小报”。至于其究竟存在了多久,因为缺乏作证,目前还难以判断。

方汉奇指出民间报房问世后所朝发的官方消息,内容与六科或提塘报房的内容基本一致。甚至名称也通用。因此,明代公私文献中有关邸报的记载,并不一定都是官报。

到了清代,小报继续存在。蒋良琪在《东华录》中记有,康熙五十三年三月(公元1714年)“近闻各省提塘及刷写报文者,除科抄外,将大小事件采听写录,名曰小报,任意捏造,骇人耳目,请覆行禁止。”在这里,只要不是通过内阁发钞的内容,均被视为“小报”(小钞)。因此,清代所谓的小钞是指那些未经发钞、而被刊载传播的新闻。

《中国新闻事业通史》中将小报的发行者圈定为“提塘官们和提塘报房的刷写报文者们”。朱传誉也强调“只有(提塘)报房,才有刊刻‘小报’的权利”。清代小报并非独立发行,而是夹杂在邸报或《京报》的诸多信息中发送。这是清代小报比较突出的特点之一。

(二)管制

小报因为其内容或议论朝政之事或泄漏朝廷机事或对封建统治集团的内外政策及其当权人物进行指责,所以小报从产生之日,就被视为“造焰惑众”“骇惑听闻”“疑悟群听”的非法出版物,受到各时期封建政府和当权者的查禁。

方汉奇在《中国新闻通史》中把宋朝对小报的管制分为两个阶段:北宋、南渡以后到宋末。

  在小报出现之初,因为其对社会上的影响还不算严重,所以管制相对较松,还没有制定出专门的条例,只是“许人陈告”, “告者赏缗钱十万”,后来慢慢有了“违者徙二年”“依法情重录案以闻,当议编配”。但大多以“听人告捉”“禁止传报”为主,而且对发行小报的人处分也不算太重。

南渡以后到宋末,因为小报的数量激增,影响增大,导致“以小报为先,以朝报为常”才加强了对小报的管制,对小报“勘罪决停”,对小报发行人“当议编配”,“编管五百里”“流放二千五百里”“与事无害者仗八十,事不宜传播而辄漏泄者,杖一百”。

有关元朝小报的新闻管制的文献较少,目前只是在方汉奇的《中国新闻通史》中有所提到。而且与宋相比,元代的言禁更严厉。“恶言惑众”“妄言时政”“诽谤朝政”“诸人臣口传圣旨行事者”均有禁。太宗时期还有“诸公事非当言而言者拳其耳,再犯笞,三犯杖,四犯论死”的禁令。

到了明朝,对小报的管制相对加重,尤其特别关注和军机有关的消息,再加上出现的农民起义,所以凡是涉及机密的,当朝政府给予严格的管制,最严厉可以严重到处决。

可是到了中后期,政府却采取了“疏导”的政策,不再一味打压民间办报。明代的统治者通过经济利益引导小报为其统治服务,逐渐成为政府用于统治民意的工具。在《中国明代新闻传播史》(尹韶公)里也讲到了:明代官方对民间报纸持容忍和默许的态度,允许他们生存下去。

小报发展到清朝,对小报的管制加入了“官本负责制”,不仅直接追查小报的发行人,而且相应地方官也要遭受牵连。“一经发觉,交刑部治罪,其出结之该地方官及督抚,失察者分别以议处”(《乾隆年间伪孙嘉淦稿案史料选》,《历史档案》)而且把责任细分化,“各照例分别治罪”,从提塘用人,到抄发本章,都作了严格规定。

即便如此,从整体上看清朝的统治者却“将小报看作是很不高明的“私行密报”行为,乃是“浅陋之见”,不是什么十恶不赦的存在。只是对传播了不实消息或泄漏了“紧要事件” 或“应密事件”的小报采取具体措施。

(三)意义

《宋代的新闻管制》(陈玉申)认为:小报第一次突破了官方对新闻传播活动的垄断和朝政国事的封锁,揭开了中国民间办报的历史的第一页。而且为“获不自之利”的小报第一次突破朝廷官报作为政府政治宣传品的范围而走入市场,成为一种商品,使报纸具有商品性。胥亚在《中国古代报纸发展论要》里也提到了,小报的发行无论是“邸吏”干的“第二职业”还是以“报探”为职业谋生,“书肆之家”印刷出版,店铺和报刊零售发行,建立了采编印发一条龙的生产程序,都是以营利为目的的商品经营。

方汉奇《中国新闻通史》(卷一)中提出了一些新的观点:

第一,小报是邸报的一个补充。在封建统治阶级内部的党派斗争中为在野的一派利用。在民族矛盾成为社会主要矛盾的时期,被统治阶级的主战派和各阶级爱国人士利用。

第二,在激励人们的爱国思想,谴责主和派官员的卖国行为等发面,小报也起过一定作用。

在《中国古代的报纸》中也提出了相似的观点。

对于明末农民大起义,起义军所采用的“匿名帖子”、“旗报”、“牌报”等形式的小报也具有一定的意义。

二、对现有小报研究现状的总结

就目前这些研究文献而言,他们都是在古文文献的基础上进行研究的。通过他们的研究使后来者能够在一个相对完整的框架内对小报形成一个系统的认识。但是,我们认为目前的这些研究也存在一些问题:

(一)研究借鉴的古文文献数量较少,

有关小报的古文文献数量很少,被研究者引用最多的就是《宋会要辑稿》。正因为此,有很多问题只能进行假设,许多悬而未决的东西正因为缺少文献支持而不能解决。

(二)在仅有种类的古籍文献中官方文献多,非官方文献少,官方文献对小报“妖魔化”的记录使小报研究一定程度上存在主观偏差。

有关小报的古文文献大多来自:皇帝颁布的召旨、下臣上疏的奏章、《宋会要辑稿》《朝野类要》等由官方记载的文献,而由民间记载的文献很少。而按照封建统治集团的意志有选择的进行纪录官方文献,不可避免地在一定程度上不能客观、公正地对小报进行记载,从另一种角度上说,存在一种把小报“妖魔化”的倾向。这种妖魔化的记载,以一种先声夺人的优势,在主观上使阅读者对小报形成一种看法。

(三)对朝代之间小报发展的顺承关系研究较少。

目前的这些小报研究把每个朝代划分为一个个单独的个体,虽然对每个朝代都分别进行了相对完整的论述,但朝代与朝代之间缺乏一种有机的联系的研究。小报的发展是有一个脉络延承的,如果能对小报的研究较多的涉及各个朝代的联系是不是会更好些呢?

 

Ⅶ 《新青年》的文献综述

 

宋嘉伟

 

一、《新青年》推动新文化运动的发展

《新青年》的出现标志着新文化运动的开始,在这场新文化运动中,《新青年》成为主要阵地。它高举民主与科学的旗帜,发动了一场以反对旧道德提倡新道德的,反对旧文学提倡新文学为主要内容的波澜壮阔的新文化运动。在关于《新青年》的所有文献中,对《新青年》对新文化运动的影响的研究无疑是最多的,我们从以下四个方面来探讨这个问题。

1.《新青年》推动中国民主与科学的进程

有些学者从宏观的角度出发,对《新青年》与现代中国文化形态转型作整体性分析,研究《新青年》对现代中国文化转型的久远影响。认为“《新青年》对现代中国社会的转型有着多方位、多层次的直接或间接的影响。现代、当代中国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生活和自然生态环境等方面的现代化进程中,都曾在不同程度上蒙受和正在继续蒙受《新青年》杂志的鼓舞和鼓励。”[36]另有学者则探讨了《新青年》在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的传播所起的推动作用。但也有学者则通过《新青年》民主与科学诉求的特点的技巧性的探讨,更多的表达了其对当代中国社会所造成的一些负面影响的思考,认为“《新青年》其民主诉求还是精英式的,尚未真正深入到大众实际生活层面,转化为国民生活方式。这些特色由那一时代中国的历史条件所铸就,又对中国此后大半个世纪的历史进程发生影响,其优长与缺失,至今仍然时隐时显地呈现。”[37]但我们认为不管怎样,《新青年》在推动中国民主科学进程方面,所起到的积极影响是远超于其负面影响的。

2.《新青年》推动“五四”新文学运动的展开

第一,关于《新青年》对推动现代白话运动发展的研究。《新青年》并不是白话文学的首倡者,它只是白话文学运动的推动者,正如有些文章所指出的 “《新青年》固然不是白话文学的首倡者,但建立以白话文为正宗的文学语言体制,是它对中国新文学的历史性和永久性贡献。”[38]

第二,关于《新青年》对外国文学的传播的研究。《新青年》对外国文学的传播,主要有 “《新青年》对外国文学的译介,主要集中在前期和中期,后期则仅两篇译文”、“《新青年》大批译介外国文学的思想意义在于从一定角度配合了反帝反封的斗争”和“《新青年》译介外国文学最先采用白话文形式,跳出了林译小说的窠臼,有力地促进了新思想、新文化运动的开展”。等几个特点。[39]

3.《新青年》推动妇女解放运动的开展

对妇女问题的探讨主要通过以下两方面来进行。一是对妇女解放内容的研究。有观点认为“新文化运动的倡导者们在《新青年》杂志上”所发表的文章“意在唤醒妇女的觉醒,帮助妇女重塑女性独立人格,冲出封建牢笼。”[40]二是对《新青年》在妇女解放中的作用进行研究。认为“新文化运动时期的妇女解放具有承前启后的作用。它是戊戌维新、辛亥革命时期妇女解放运动的承继和发展……它又是五四时期妇女解放运动的先声……这正是《新青年》影响所致。”

二、《新青年》其它文献的分类与观点的梳理

1.主创人员研究

在对《新青年》创作人员的研究中,对陈独秀的研究占据着重要的位置。研究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是对陈独秀行为及其原因的研究。例如探讨了主办者陈独秀为什么要将《新青年》出生地选定在上海,探讨陈独秀为什么要将《青年杂志》改名为《新青年》等。第二方面是对陈独秀与《新青年》的关系的研究,如从《新青年》杂志的创办、编辑部的迁徙、发表的宣言、杂志的文章四个方面来探讨陈独秀与《新青年》的密切关系。

也有许多研究者还把目光投入到《新青年》文章创作的主将上来。代表人物是胡适、鲁迅、周作人、钱玄同、李大钊等。何玲华在其《论〈新青年〉中的鲁迅》一文对鲁迅大加赞赏,认为“在五四新文化运动中,《新青年》中的鲁迅,以其独特的笔致对儒家文化进行了极为淋漓峻急地抨击”认为他“有着《新青年》同人少有的深刻、峻急与韧性,”[41]与何玲华同样来自上海的学者陈韶林则在他的文章中则肯定了鲁迅的兄弟周作人在《新青年》活动中对新文化运动发展所起的重要作用。[42]对《新青年》的传播者群体研究也是一个重点话题。这个传播者群体也就是所谓的“同人”。有些学者运用传播学相关理论论述同人在《新青年》中所起的重要作用。认为,“《新青年》杂志迁徙北京时期新增的主要作者皆为北京大学教员,信息内容的学术权威与同人作者的精神品格,使《新青年》杂志自此获得了迅速的发展和扩大传播影响力的社会精英资源。”[43]另一些学者则更多把关注点放在同人之间的分化与矛盾之上。[44]

2.对“专号”“通信”“宣言”的研究

我们有必要对《新青年》个案进行深入的探讨。对个案的研究包括:对《新青年》中的某一卷、某一期(尤其是专号)的研究、对《新青年》某一栏目的研究和对《新青年》某个主题的研究。在对“马克思主义研究专号”的研究中,有学者强调了李大钊对这一专号的决定性作用,也有学者对7卷6号的《劳动节纪念号》进了分析,经过研究他认为“这表明《新青年》同人中激进民主主义者逐渐转向了无产阶级的立场,促进《新青年》的社会主义因素不断增长,这位《新青年》后期转变为社会主义刊物打下基础。”[45]

而对《新青年》栏目的研究主要集中在“通信”这个栏目上。有学者专门论述了《新青年》“通信”栏目的文字。还有学者侧重于考察“通信”栏目的演变对德国现代著名哲学家哈贝马斯所提出的一个概念“公共领域”的影响。指出“通信栏目的演变,显示了近代报刊民间化和政党化的双重影响,也从一个特定角度投影出了中国近代以来“公共空间”既建构又解构的悖论性状况,使“现代性”在中国语境呈现出一种特殊的面目。”[46]

最后我们再来看看对《新青年》一些主题进行研究的文献。这里面比较有代表性的是对《新青年》发展过程中所发表的三篇著名的“宣言”的研究。有学者认为,“这三篇宣言不仅抓住了辛亥后历史发展的主题,而且使得这份杂志扮演了历史弄潮儿的角色、在急剧变革的历史年代,这份杂志始终享有与时代一同前进的殊荣。”[47]可以说,迄今为止关于《新青年》的三篇“宣言”的评论,总的来说还都是持肯定看法的,认为它把握住了时代的脉搏,使《新青年》始终保持一个正确的前行方向。

3.杂志创办发展的历程研究

《新青年》杂志按其政治态度共经历了前中后三个发展阶段。很多学者分别著文对《新青年》的发展过程进行了研究。有学者着眼于《新青年》成因的分析,如有人通过论证《新青年》与《甲寅》月刊之间的关系,得出“《新青年》在撰稿人队伍、办刊宗旨、办刊风格与栏目设置等方面都继承了《甲寅》月刊的风格”认为这两者之间“是有渊源可寻的。”[48]与此持同类观点的文章更是直截了当地指出“《新青年》的创办与《甲寅》的停刊有直接关系”[49]。另外有一些文章从政治、文化与经济、人际关系与思想角度分析新青年之所以创办于上海的原因,认为“《新青年》之创办于上海租界的有一定偶然性,然偶然寓于必然性之中,它是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思想的及人际的多因素综合作用所致,反映了主办者陈独秀先生革命的勇猛性与策略性、坚定性与灵活性的高度统一,这是非常值得后人学习的。”[50]另外还有些学者还对《新青年》编辑部的五次迁徙活动表达了自己的看法。

三、《新青年》研究文献的缺陷与改进

以上就是改革开放以来《新青年》研究的全貌,我们可以看到以往的研究侧重于从文学、新闻学、历史学、哲学等不同学科角度来对《新青年》进行宏观方面的考察。以往的研究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研究方法单一、缺乏新闻学和传播学相关理论范式的指导、微观照顾不足、技巧方面研究较少、批判性不足等。我们认为下一阶段的研究可以从以下几个角度来进行思考,以改进这些不足之处。

首先是方法和方法论层面上的拓宽。我们发现过去的研究多以思辨和实证研究中的内容分析为主,在研究方法上存在不严谨和手段单一等问题。那么我们需要拓宽我们的研究方法。我们可以引入结构主义和符号学的文本与话语分析法,来对《新青年》文本进行解读,具体可以解读的文本包括:封面、广告、杂志内容等。用来分析当时的社会风气、文化品位、民国时期杂志的商业化程度、以及文本背后的意识形态的倾向等。可以通过人类学的民族志法对在世的《新青年》创作者或者是受众进行深入的访问和交流,从微观和具体的层面探讨《新青年》的创作的主旨、操作的手法与受众的具体构成。

其次是要有具体理论的指导。我们需要运用特定的新闻传播学理论,将研究放置于具体的社会情景中来进行共时的考察。这就需要研究者挖掘特定主题、特定内容与社会事件之间的关系。我们可以运用传播学议程设置理论来探讨社会事件对《新青年》选题的影响,或者是《新青年》所传播的内容对大众尤其是青年思想的影响,考察公民议程与媒介议程之间的互动关系。可以通过“沉默的螺旋”理论,来探讨《新青年》在引导社会主流舆论方面所起的作用,同时探讨民国时期舆论形成的社会机制。

最后我们要多做历时的考察。历时的考察主要用来研究文本与文本作者叙事的演变方式。我们可以通过考察某一作者在《新青年》不同期刊上所发表的不同作品,挖掘其思想嬗变的轨迹;可以通过考察《新青年》不同期刊上白话文的运用熟练程度,来分析白话文学在中国的推广;也可以通过考察《新青年》在不同阶段所发表的不同主题,研究《新青年》杂志政治倾向性和指导思想的演变等。

 

 

注释:

 

[1]黄卓明:《中国古代报纸探源》,北京,人民日报出版社,1983年,第19页。

[2]黄卓明:《中国古代报纸探源》,北京,人民日报出版社,1983年,第19页。

[3]刊于《中国新闻学院学报》1998年第3期。

[4]刊于《新闻与传播研究》2001年第2期。

[5]李彬:《唐代文明与新闻传播》,北京,新华出版社,1999年6月第1版,第99页。

[6]张国刚:《两份敦煌“进奏院状”文书的研究》,刊于《学术月刊》1986年第7期。

[7]江向东:《对中国古代报纸产生于唐代之说的质疑》,刊于《福建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2年第2期。

[8]方汉奇:《中国新闻事业通史》(第1卷),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6年5月第1版,第60页。

[9]吴廷俊:《中国新闻传播史稿》,武汉,华中理工大学出版社,1999年,第15页。

[10]李彬:《唐代文明与新闻传播》,北京,新华出版社,1999年6月第1版,第96页。

[11]李斯颐:《历史应当与逻辑统一——从传播史到新闻史>一文的几点看法》,刊于《新闻与传播研究》1998年第3期

[12]同[9]。

[13]黄卓明:《中国古代报纸探源》,北京,人民日报出版社,1983年,第24页。

[14]同[13]第29页。

[15]姚福申:《唐代新闻传播形式》,刊于《新闻研究》1984年第1期。

[16]向达:《唐代长安与西域文明》,北京,三联书店,1987年版,第134页

[17]黄卓明:《中国古代报纸探源》,北京,人民日报出版社,1983年,第26页。

[18]两篇文章分别发表于:《新闻大学》1982年第5期和《新闻研究》1984年第1期。

[19]刘凤梅:《唐代的报纸传播与说书艺术》,刊《现代传播》双月刊2004 年第1期,第136页。

[20](清)黄本骥《历代职官表》附录,瞿蜕园《历代职官简释》,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年2月新第1版,第156页

[21]方汉奇:《中国新闻事业通史》第一卷,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2年9月第1版,第37页

[22]陈剑南:《唐代的进奏院与四方馆》,刊《秘书》,1999年 12期,第36页

[23]刘艳杰,《唐代进奏院小考》,刊《厦门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7年第4期,第14页

[24]李彬:《唐代文明与新闻传播》,北京,新华出版社,1999年6月第1版,第95页。

[25]良佐:《驿站?军台》,刊《新疆地方志》,1983年2期,第46页。

[26]邓沛:《唐代“飞驿”制度说略》,刊《文史杂志》,1999年第4期,第67页。

[27]邹莹:《中国古代邮驿制度与传播》,刊《咸宁学院学报》,2003年4期,第99页。

[28]邓沛:《唐代“飞驿”制度说略》,刊《文史杂志》,1999年第4期,第67页。

[29]李彬:《唐代文明与新闻传播》,北京,新华出版社,1999年6月第1版,第356页

[30]倪延年:《中国古代报刊发展史》,东南大学出版社2001年,第271-272页。

[31]朱传誉:《先秦唐宋明清传播事业论集》,台湾商务印书馆1988年,第494页。

[32]朱锦翔、吕凌柯著:《中国报业史话》,大象出版社2000年,第29至31页。

[33]朱锦翔、吕凌柯著:《中国报业史话》,大象出版社2000年,第29至31页。

[34]黄瑚:《中国新闻事业发展史》,复旦大学出版社2001年,第12至13页。

[35]黄卓明:《中国古代报纸探源》,人民日报出版社1983年,第160页。

[36]张同乐:《〈新青年〉与中国现代文化形态转型》,安徽史学2003.2。

[37]冯天瑜:《〈新青年〉民主诉求之特色》,《北京大学学报》,1999.4。

[38]朱寿桐、宋剑华、庄森:《〈新青年〉文学与新文学传统》,《文艺报》,2005.6.2。

[39]傅朝:《〈新青年〉对外国文学的译介》,《锦州师范学院学报》,2002.3。

[40]黄瑛、胡熙成:《现代妇女问题的理论先导——〈新青年〉》,《零陵学院学报》,2004.8。

[41]何玲华:《论〈新青年〉中的鲁迅》,《求索》,2004.7。

[42]陈韶林:《论周作人在〈新青年〉的思想与活动》,《中州学刊》,2002.6。

[43]陈斯华:《〈新青年〉杂志同人作者群的演化》,《山东社会科学》,2003.5。

[44]张宝明:《从学术与政治双重视角看〈新青年〉同仁时代的终结》,《江汉论坛》,2004.7。

[45]李献瑜:《中国现代文学研究丛刊》,2002.3。

[46]刘震:《〈新青年〉与公共空间》,《延边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3.9。

[47]徐开忠:《〈新青年〉三篇宣言探析》,《安徽教育学院学报》,1999.4。

[48]杨琥:《〈新青年〉与〈甲寅〉月刊之历史渊源:〈新青年〉创刊史研究之一》,《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49]胡明:《〈新青年〉的创办与陈独秀的早期文章》,《求是学刊》,2003.11。

[50]操国盛:《〈新青年〉创办于上海初探》,《赣南师范学院学报》,199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