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型期中国大陆媒介伦理研究

转型期中国大陆媒介伦理研究

         ——以CSSCI核心来源期刊1992-2009年相关文献的分析为依据*

 

龙  耘1 赵国红2

(1.中国传媒大学广播电视研究中心;2.河北大学新闻传播学院)

 

内容摘要:本文系统梳理了转型期以来中国媒介伦理研究的历史与现状。对1992-2009年国内新闻传播专业七种核心期刊有关媒介伦理问题的论文进行系统的内容分析和质化研究,力图全方位展现总体情形、相关视角、研究方法、争议焦点及研究真空等,同时对具体的媒介伦理研究领域及相关议题进行了细致的归纳与解读,并以此探讨现状成因及未来研究的可能性。

关键词:转型期 中国大陆 媒介伦理研究核心期刊 文献

 

专业期刊是转型期媒介伦理问题得以展现和分析的主要平台,也是中国大陆媒介伦理问题的研究水准、研究思路、研究方法等相关情况的登记簿。本项目开展伊始,笔者使用“媒介综述”、“媒介述评”、“新闻综述”“新闻述评”等关键词搜索中文期刊全文数据库,时间界定在1991年至2009年,共得到8篇关于媒介伦理研究方面的综述性文章。文章数量虽少,但仍存在不小的价值,对本文开展更进一步的研究提供了不可多得的借鉴意义。

其中最具代表性的当属李鹏涛发表在《伦理学研究》上的《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媒介伦理的研究及其反思》[1]以及郑根成发表在《哲学动态》上的《我国传媒伦理研究综述》[2]。李鹏涛从媒介伦理的理论问题研究、传媒实践的伦理问题研究、媒介伦理研究展望三个大的方面对我国媒介伦理学的发展历史做了梳理。郑根成认为,有新闻伦理学以来,传媒伦理研究的主要问题包括关于传媒自由及其社会责任、关于价值与利益冲突、关于过多的性与暴力的暴露、关于传播侵权问题;今后研究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努力:一是传媒伦理的研究必须解决其原则与规范的知识合法性与现实合理性问题,二是传媒伦理的研究应当具备相当的“元哲学”、“元伦理学”的深度,三是应有更多的学者参与到整合性的传媒伦理研究中来,四是传媒伦理的研究还应避免道德中心主义的误区,五是信息伦理将是传媒伦理研究中新的热点。

上述论文开创了整合的媒介伦理研究综述的先河,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本文在借鉴以往类似研究的基础上,将整合性的传媒伦理作为研究范畴,以新闻传播学专业七种核心期刊为对象,采用类型研究的方法论作为指导,展开较为系统的内容分析和文献分析。

 

 

 

壹、本研究的基本设计及方法

媒介伦理范畴界定

对于媒介伦理概念的界定是为了开展研究而树立统一标准,但要使得该标准具有可操作性,往往需要进一步探讨媒介伦理的范畴。

传播学集大成者威尔伯·施拉姆认为传媒实践中发生的伦理问题主要发生在四个范畴之内[3]:一是自由(freedom),大众传播将如何确保自身的独立性和客观公正性;二是知的权利(theright to know),媒体和受众有知情权,但是在知情权与其他权利发生冲突时候,媒介如何做出自己的判断;三是正确与公平(truth and fairness),大众传媒如何做到正确无误地传播真相并在此过程中体现自身的责任意识;四是大众艺术,涉及到大众传媒提供娱乐服务时的种种价值取舍。施拉姆道出了大众传媒履行其伦理责任时应权衡的问题。

对此,清华大学哲学系黄富峰从道德哲学的角度进行了阐释,他认为,大众传播伦理范畴与一般社会现象的伦理范畴具有相同的特征,即它必须反映大众传媒道德中本质的、主要的、普遍的伦理关系。一般而言,大众传媒伦理包括大众传媒的自由、义务、权利、良心、公正。[4] 该见解可以作为媒介伦理范畴研究最一般的指导原则,但其对大众传媒活动区别于一般社会伦理的方面认识略显不够,因此归纳出的范畴并不能代表大众传媒特有的道德模式和要求。

针对具体的研究实践,经详细参阅各种资料,本文作者概括了三种“媒介伦理范畴说”。

第一种说法是“狭义的媒介伦理”,这类观点认为媒介伦理基本等同于新闻工作者的职业道德,因而,媒介伦理的研究主体应该是从事媒介活动的人,如记者、编辑等个人。如1984年浙江人民出版社出版的由余家宏等编写的《新闻学简明词典》:新闻伦理学是“研究新闻工作者的职业道德产生与形成规范的科学”;1993年河南人民出版社出版的由甘惜分主编的《新闻学大辞典》:新闻伦理学是“研究新闻工作者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形成及其规律的学科。[5]

第二种说法是“规矩的媒介伦理”,认为媒介伦理研究不仅应包括媒介从业人员的伦理道德,也包括媒介组织的伦理道德。[6]这种观点认为,媒介从业人员的伦理道德固然重要,但是影响其道德选择的最重要的一个方面就是媒介组织的文化。因此,周鸿书等学者认为,新闻伦理学研究的对象除了新闻工作者的职业道德外,还应包括新闻媒体的道德功能。[7]

第三种说法是“广义的媒介伦理”,认为媒介伦理学除了研究媒介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和媒介组织的伦理功能以外,还应该研究有关受众的媒介伦理问题。如陈汝东认为,媒体道德还关涉受众道德及社会道德。所以,媒体道德涵盖两个方面:媒体自身的道德和受众利用媒体的道德。[8]

本文认为,随着媒介伦理研究思路的不断拓展、受众研究理论的成果显示以及新问题的层出不穷,特别是网络出现以后,受者和传者的角色趋向模糊化和一体化的现实,第三种说法,即“广义的媒介伦理”范畴更适合借鉴。

研究时间段界定

关于社会转型期的起始界限,学界并无确切的说法。但是,对于何谓社会转型期及其特征,则有比较公认的解释[9]。据此,本研究选取“1992年我国开始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至今”这一说法。从中国人民大学教授蓝鸿文对媒介伦理学(确切来说是新闻伦理学)在我国的形成历史做的梳理中[10]不难看出,在20世纪80年代,媒介伦理学(确切来说是新闻伦理学)范畴的讨论并不多见,媒介伦理引起普遍重视及学科繁荣是在20世纪90年代的中后期。上述诸项可作为界定社会转型期起止时间的学科及社会背景依据。由此,本文的研究时间段界定为:1992年至最近的2009年。

期刊样本选择标准

在CNKI——中文期刊全文数据库中搜索资料,查询范围设定为“电子技术及信息科学”下的子目录“新闻与传媒”,在“关键词”检索项中同时输入“伦理”或者“道德”,时间锁定在“1992年-2009年”,共得到5262条未经剔除的记录。

另外,据CNKI——中文期刊全文数据库期刊导航“电子技术及信息科学”下的“新闻出版”子目录显示,“新闻传播学”期刊数量为69种。[11]不仅如此,网友们汇总出来的相关期刊品种甚至达到了87种。[12] 

有鉴于此,本文选取了公认的新闻传播学界最有影响力的七种期刊作为代表性媒介。选择的标准:一看该刊是否历年均为CSSCI来源期刊,二看该刊是否历年均为中文核心期刊,三看该刊刊登的有关媒介伦理的研究成果是否丰富并具代表性。

《现代传播》、《新闻大学》、《新闻与传播研究》、《当代传播》、《新闻界》、《国际新闻界》、《新闻记者》、《中国广播电视学刊》、《新闻战线》、《中国记者》等既为CSSCI来源期刊,又是中文核心期刊,符合前两个标准,经过本文作者实际查看各期刊的定位及相关内容,兼顾学界与业界代表性、地域代表性、论文质量、文本重复性等因素,决定将上述十种期刊中的前七种列为本文研究样本的来源期刊,即《现代传播》、《新闻大学》、《新闻与传播研究》、《当代传播》、《新闻界》、《国际新闻界》、《新闻记者》。

内容样本选择标准

样本的选择标准一是根据内容,二是根据体裁。用关键词“伦理”或“道德”搜索七种期刊,共得到750篇未经剔除的文章。从内容上来说,类似《央视<道德观察>栏目差异化策略研究》等文章中出现的“道德”一词的定义不应属于本文研究范围。就体裁而言,本文研究的对象为论文,不包括会议通知、访谈、发言稿、读后感等非学术论文性质文章。如此共得到有效样本305篇。

内容分析编码表体系说明

本文的内容分析编码表与样本目录体现出了高度的一致性,力求简洁、明了。由于在“研究的研究”方面,编码表尚未形成大体体例,本文在编码表的总体设计上参照了新闻传播学经典的“5W模型”,另外再加上“用什么”(什么样的研究方法)。由于内容分析的编码要解决的问题是“样本中有什么”这样一个命题,所以“研究了什么”(研究内容)便成为编码中设计问题最多的一项,占到二分之一强的问题。此外,本文将用EXCEL软件进行数据处理和统计。

 

贰、转型期中国大陆媒介伦理研究的内容分析:总体特征及视角

(一)转型期中国大陆媒介伦理研究的总体特征

研究阶段及其特征

本文的内容分析样本共305篇,年代从1992年到2009年。以下是各年份媒介伦理论文数量图:

图一:转型期以来媒介伦理论文数量统计(篇)

从图一可以看出:转型期以来,我国媒介伦理研究成果在波浪中直线上升,体现出越来越受到关注的现状,各阶段成果见表一:

 

表一:转型期媒介伦理研究阶段及成果总结

1、1992-1997

2、1998-2003

3、2004-2009

总计

数量(篇)

39

86

180

305

比例(%)

12.8

28.2

59.0

100

图一的直观显示以及表一的数据告诉我们:转型期以来,媒介伦理研究在我国的发展所经历的三个阶段有以下特征:

1.1992年-1997年。这段时间,媒介伦理研究论文数量总体不大,在三个阶段中只占到了12.8%的比例,但总体呈上升趋势,到了1997年达到一个小高峰。这一阶段,导致研究者关注媒介伦理问题的直接原因是,1991年《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的出台、1994年和1997年该《准则》的两次被修订以及1997年初中宣部、广播电影电视部、新闻出版署、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联合发布的《关于禁止有偿新闻的若干规定》。密集地发布准则和通知放出了一个信号,那就是,在新闻媒介市场化初期,出现了片面追逐经济效益、忽视社会责任的现象,计划经济条件下不可能出现的“有偿新闻”开始活跃。因此这段时期的论文内容大多集中在禁止“有偿新闻”、强调媒介的社会责任和功能重要性等方面。

2.1998年-2003年。世纪之交的这几年,媒介伦理研究成果较前一阶段有了整体性的提高,成果总数由前一阶段的39篇提高到86篇,增加了两倍多。此现象可能源于传媒市场化力度的加大暴露出了更多的媒介失范问题,成为研究者捕捉的对象。

鉴于此,媒介伦理研究的内容由前一阶段的单一化向多元化转变,基于虚假新闻、暗访和偷拍、隐私、网络、案例分析等视点的研究成果可观出现,另外,研究者开始将视野从国内转移到国际上,有关日本、西方等国家的媒介伦理规范理论开始被解读。

3.2004年-2009年。这一阶段研究成果占到总成果的一半强(59%),论文数量逐年增加,在2009年达到了顶峰。除了新闻伦理的研究被进一步细化之外,广告伦理、公共关系伦理、网络伦理等先后进入研究视野。

2009年11月,中国记协审议通过了新修订的《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这是继1994年和1997年之后,中国记协第三次修订该准则,相信2010年的媒介伦理研究成果中不乏对此事件的解读以及相关延伸性成果。

研究人员特征

美国科学哲学家库恩认为,研究者的情况一定程度上决定了科学的发展,通过分析研究人员的特征,可以从另一个侧面窥视媒介伦理问题的研究现状及潜力、发现研究人员的贡献与不足,这对于今后的媒介伦理研究至关重要。

本文将媒介伦理研究人员分为学界、业界、其他或不详三大类,其中,学界人员又分为教师(教授或研究员、副教授或副研究员、讲师或助理研究员、未注明)和学生(博士生和硕士生)两类。

 

表二:研究人员类别分布及比例

教师

学生

业界

其他或不详

总计

教授

副教授

讲师

未注明

博士

硕士

篇数

72.5

31

25.5

64.5

19

28

40

24.5

305

比例(%)

23.8

10.2

8.4

21.1

6.2

9.2

13.1

8.0

100

63.5

15.4

78.9

人数

83

35

29

69

25

31

44

25

341

比例(%)

24.3

10.3

8.5

20.2

7.3

9.1

12.9

7.4

100

63.3

16.4

79.7

表二显示,“各类型研究人员发表的文章比例”和“各类型研究人员人数比例”这两个指标相差无几,它们共同印证了如下事实:

在关于媒介伦理问题的重视程度上,学界和业界存在着冷热不均局面,业界应加大对媒介伦理问题的重视程度和研究力度;参与媒介伦理研究的学者队伍体现出了高层次、专业化的特点;研究结构梯次合理,后备力量充足;研究者多为零散涉入,相关研究成果远未形成体系。

研究问题的地域特征

有媒介存在的地方就会存在媒介伦理问题。转型期以来,我国专业期刊不但关照了本国媒介伦理问题,同时,随着全球化的来临,部分文章也关注了全球范围内的事情。地域分布是测试研究广度的一个重要指标。

本文将研究问题的地域分为中国、亚非其他国家、西方国家、泛指等四大类。其中,中国分为内地、香港、台湾、全国;亚非其他国家分为日本、韩国、其他;西方国家分为美国、英国、俄国、法国、瑞典、澳大利亚、西欧、西方;泛指指的是全球范围。

表三:转型期媒介伦理研究的问题地域分布:篇数及比例

中国

亚洲其

他国家

西方国家

大陆

香港

台湾

全国

韩国

其他

美国

英国

俄国

法国

瑞典

澳洲

西欧

西方

 

篇数

209

4

2

1.5

2.5

1

0

14

2

1

3

2

1

2

3

57

305

216.5

3.5

28

比例(%)

71.0

1.1

9.2

18.7

100

备注

若一篇文章同时讨论两个国家或地区的问题,则各记0.5篇。

从表三中可以看到:在305篇内容分析样本文章中,以中国境内的媒介伦理问题为对象的研究处于绝对优势。亚洲其他国家的媒介伦理问题没有引起足够重视。西方国家媒介伦理问题被关注较为适中,其中美国以14篇的绝对优势领跑,英国、澳大利亚等典型的西方国家均有被提及,但数量不多。以普适性的全球伦理问题为研究对象的成果亦占到将近两成。

本研究认为,鉴于历史文化传统的相似性,应更多关注亚洲其他国家的媒介伦理问题,同时,中外媒介伦理制度和实践方面的比较研究可以相互镜鉴、取长补短,具有很大的发展空间。

研究方法

作为测试某类研究成果是否科学、成熟的重要标志,研究方法的演变轨迹也成为媒介伦理研究成果的基本特征之一。根据研究样本以及有关媒介伦理研究方法总结,本文将研究方法分为定性、定量、定性+定量三大类别,其中,定性方法分为归纳总结法和实例分析法,定量方法分为问卷调查法、内容分析法及其他。

 

表四:研究方法总览(单位:篇)

定性方法

定量方法

定性+定量方法

归纳总结法

实例分析法

问卷调查法

内容分析法

其他

1992-1997

36

1

2

0

0

0

1998-2003

71

10

3

2

0

0

2004-2009

151

23

4

0

0

2

总计

258

34

9

2

0

2

292

11

 

图表显示,第一阶段只有三种方法被采纳:归纳总结法、实例分析法、问卷调查法。归纳总结法是中国研究者最为常用的方法,实例分析法在当时亦属鲜见,只有1项研究采用;另外还有两篇论文运用了问卷调查。总的来说,这一阶段,定性的归纳总结法是绝对的主流研究方法,多元化研究方法尚未引起注意,中国文化擅于总结归纳的历史特质影响着研究方法的选取。到了第二阶段各种研究方法均被采纳,但定性研究方法仍然占主导地位,实例分析法异军突起。定量研究方法的使用相较前一阶段来说亦有突破。第三阶段定性研究方法仍然占主导,实例分析进一步成为受欢迎的研究方法,问卷调查法也被研究者所重视。值得一提的是,有两项研究使用了“定性+定量”的综合方法,标志着研究的深化和阶段性成熟。

 

研究视角

视角总览的意义在于:站在宏观角度,将媒介伦理研究成果按照一定逻辑分门别类,为读者送上一份条理清晰的内容成果总图。

本文将媒介伦理研究的取向分为三大类:理论取向、教育取向和实践取向。各取向研究成果如下表所示:

表五:媒介伦理研究视角成果总览(单位:篇)

理论视角

教育视角

实践视角

第一阶段

6

0

33

第二阶段

16

2

68

第三阶段

46

6

128

总计

68

8

229

    从表五可以看出,第一阶段(1992-1997年)中出现了以理论和实践为视角的研究成果,教育取向缺失。第二阶段(1998-2003),除了之前的理论视角和实践视角外,以媒介伦理教育为视角的成果也开始出现。第三阶段(2004-2009),在第二阶段的基础上,各研究视角的成果明显增多。因此随着研究阶段的推移,媒介伦理的研究视角越来越富于多元化。以下,笔者拟从各个阶段研究成果的数量特征及内容特征两方面详细剖析媒介伦理研究的演变。

(二)、转型期中国大陆媒介伦理研究理论视角分析

媒介伦理理论视角是分为媒介伦理史、媒介人物伦理思想、相关理论及规范三个方面,其中,相关理论及规范又分为原则规范、自由及社会责任、功能、媒介伦理本体理论、其他理论五个小的方面。各个取向具体研究成果见下表:

表六:媒介伦理研究视角成果总览(单位:篇)

媒介伦理史

人物伦理思想

媒介伦理理论及规范

原则规范

自由、责任及功能

媒介伦理本体理论

其他理论

第一阶段

1

0

1

2

1

1

第二阶段

1

2

9

1

0

3

第三阶段

1

4

7

5

18

11

总计

3

6

17

8

19

15

 

 

 

 

媒介伦理史研究趋势分析

 

图二:媒介伦理史研究成果走向 (单位:篇)

在305篇样本文章中,媒介伦理史成果只有3篇,且分属于三个研究阶段。虽然各研究阶段都有人关注媒介伦理史的问题,但随着时间的推移,该取向并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处于较为温吞的发展地位。

在第一阶段,有学者研究了瑞典的大众传播媒介规范史。该文[13]从报业、广播电视、80年代的发展趋势等方面解读了这个国家大众传媒自律和他律的机制演变史。第二阶段的研究对象为台湾新闻自律的历史与现状。作者认为,台湾新闻自律源自1949年刚到台湾的国民党政府的高压政策,随后,随着市场逐利的需要,台湾新闻界开始自由泛滥,因而,第二阶段的新闻自律来自业界的自我反思以及世界新闻自律的潮流,台湾新闻界为此发动了多次新闻自律运动,现在台湾新闻界正面临着解禁之后的自律危机。[14]第三阶段,张殿元发表了《中国传媒伦理道德问题的历史考察》一文。但与其说该文讲述的是关于中国传媒伦理的历史,不如说是世界传媒伦理的历史。在文中,作者仔细回顾了世界传媒伦理道德发展的历史,并在此基础上简短分析了对中国传媒界的启示。

从以上分析得出,数量上,媒介伦理史研究成果偏少,需加以重视。内容上,现有的三项研究独立成文,既非同一个研究者所为,内容方面也大相径庭,起到很好互补作用的同时,也显示出相关研究的零散特性。另外,中国媒介伦理史有着丰富的可探讨资源,但关于这方面的以论文形式出现的成果却是空缺的。

人物伦理思想研究趋势分析

媒介人物伦理思想大多数研究的是著名媒介工作者的伦理思想,相比较教条而刻板的媒介伦理规范来说,前者更容易为年轻一代的媒介人所效仿吸收。

    图三:媒介人物伦理思想研究走向 (单位:篇)

第一阶段研究成果为空白。第二阶段的两篇成果为《略论徐宝璜的新闻伦理观》和《威廉的新闻道德观及其对中国的影响》。这两篇成果的研究者为同一个人,作者徐新平通过研究一中一西两个非常重要的新闻学历史上的大师的思想,试图为处于迷思中的当代新闻伦理建设提供新的可建设性视角-即人物思想视角。第三阶段的四篇成果研究了胡适、部分清末报人、邹韬奋以及穆青的媒介伦理思想。《析胡适“敬慎无所苟”的议政理念》一文从胡适“言论自由须负责任”开始,论述了实现“敬慎无所苟”议政理念的实现条件。[15]有研究者对清末政论报人这一群体的媒介伦理观念进行了批判性的反思,作者认为,清末媒介伦理建设是按照每个个体的私德在运行,导致媒介伦理本体价值的缺乏、媒介伦理建设上社会性资源的缺失。[16]朱小阳认为邹韬奋的新闻观的“第一观”就是他的新闻伦理思想,即以人格、报格为第一,并认为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与邹韬奋的“人格”“报格”思想是一脉相承的。[17]《“勿忘人民”──穆青的新闻伦理思想》一文则总结了穆青在教导青年记者如何成才方面的做法。

数据及相关资料显示,随着研究阶段的推进,以媒介人物伦理思想为角度的研究越来越多。媒介史上很多人物伦理思想对如今的新闻伦理建设富有启示,如何兼顾中西,就不同时代、不同国度人物的新闻伦理思想展开对比研究,当成为这方面的一个突破点。

 

 

 

 

 

 

 

 

原则及规范研究趋势分析

图四:媒介伦理原则及规范研究走向(单位:篇)

第一阶段主要研究了瑞典新闻业的职业道德规范。第二阶段成果最多,覆盖的地域范围也最为广阔,研究的内容也最为多样化。有两位研究者分别介绍了韩国、日本的新闻职业道德规范。张咏华、陈沛芹两位作者则研究了瑞典、德国、挪威、冰岛等国的新闻道德准则。有特色的新闻职业道德准则研究也开始出现:陈力丹专门研究了“更正与答辩”这一国际公认的职业道德准则,他认为,更正与答辩权的提出,有助于限制滥用新闻自由和保障新闻产品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因此不应被忽视。[18]陈中原从价值标准、新闻生命、采写原则等方面对81个国家(或地区)、7个国际组织的新闻职业道德准则进行了初步比较分析。此外,这一阶段还有研究者专门研究了人际传播的道德规范。第三阶段再一次拓宽研究范围,有学者介绍了英美、俄罗斯等国新闻界的自律与监督经验。在2008年,出现了3篇研究中国大陆媒介伦理规范的成果,主要集中在:解析我国当前新闻伦理规范[19]、对行规的讨论[20]、新闻道德规范与“以人为本”执政理念的结合等方面。

从以上分析得出,数量上,对于原则规范的探讨成果适中。内容上,瑞典是世界上第一个制定新闻自由法的国家,因此,在媒介伦理规范探讨之初,瑞典的经验成果成为了研究的对象,此外,世界其他国家的媒介伦理规范也被大部分提及,成果很多,并且角度多元化。未来,对某一项具体的媒介伦理规范进行跨国界的对比交叉分析应是一个有待开拓的研究方向。

 

 

 

媒介自由、责任及功能研究趋势分析

自由主义理论、社会责任论以及传媒的道德功能均为媒介伦理理论的基础性前提理论。

图五:自由、责任及功能研究走向(单位:篇)

第一阶段,徐艳琼研究了西方新闻自由与新闻道德二者之间的冲突,并认为西方新闻界要想找到两者的平衡点,不仅需要“独善其身”,也许还需要借助社会变革的力量。[21]另外,《试论报纸的属性及职业道德》一文认为报纸的功能定位是“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以正面宣传为主”。[22]第二阶段,陈力丹介绍了西方自由主义理论和社会责任论两种理论。他认为,社会责任论不是独立的理论,而是自由主义理论的一种演化形态,是对原有的自由主义理论的革新。[23]第三阶段最有代表性的研究成果是卫之《简论媒体的责、权、利与规范》。作者从责权利角度论述了媒体责任、权利与规范之间的一般关系,认为完成责任必须用好权利,正确地使用权利是“第一位的责任”。[24]在传媒伦理功能上,郑保卫认为,新闻媒介的功能包括社会哨兵、民众喉舌、政府镜鉴、国家卫士。[25]

从以上分析得知,数量上,该方面研究成果适中。内容上,对于自由和责任的认识经过几个发展阶段并趋成熟和完善。起初,二者似乎是冲突的,不可调和的,这种观点主要体现在第一阶段的研究中,并且在这一阶段,研究者对西方的自由理论持批判态度。后来,认为二者是相互承接的关系,这主要体现在第二阶段陈力丹的研究成果中。现在,对于自由和责任的探讨已经深入到如何平衡二者关系,即解决问题的阶段,这主要体现在第三阶段研究成果中:传媒应该有言论自由的权利,但也要有相应的规范制约。传媒伦理功能的研究则没有太多变化。

 

 

 

媒介伦理本体理论研究趋势分析

图六:媒介伦理本体理论研究走向(单位:篇)

第一阶段,黄瑚介绍了美国新闻道德建设的概况,并认为美国新闻道德建设的理论基础是社会责任论。[26]第三阶段,在经过现实伦理的喧嚣之后,媒介伦理理论研究被重新重视,人们渴望在形而上的理性思维层面探讨方案,相关研究可以分为以下几个主题:关于新闻职业道德的理论研究、公关伦理理论研究、广告伦理理论研究、大众传媒伦理理论研究等。杨保军是此一阶段的代表性学者。他认为,(在影响新闻道德的方面,)媒介组织往往比记者个人发挥更大的作用,新闻业中最有道德的记者出自高质量、有品位的新闻媒体。只有在组织与个体之间建立起良性的健康的认同关系,媒体组织才能成为一个真实的道德主体,职业个体也才能成为真实的道德个体。[27]杨保军还认为,系统的新闻道德理论,主要由新闻道德内涵论、新闻道德根据论、新闻道德观念论、新闻道德规范论和新闻道德品质论构成。[28]在另外两篇论文中,杨保军还探讨了有关“新闻道德评价的主客体构成、新闻道德结构要素等深层理论问题。马艺、张培认为新闻道德失范的深层次原因是由于新闻价值、新闻职业价值、新闻伦理道德、社会伦理道德四元价值相互融合与冲突的结果,要解决这一矛盾,就应该“明确角色认同”、“坚守以人为本”、“建立内外监督”以缓解四者之间的冲突。[29]

公关伦理理论成果仅1篇,即陈先红进行的关于中国公共关系伦理的四个理论流派的探讨。[30]广告伦理理论成果也仅1篇:程士安、章燕在回溯了现代广告伦理研究的基础上,重点讨论了广告伦理研究的三个视角。[31]有关大众传媒伦理理论成果为两篇。黄富峰认为,一般而言,大众传媒伦理包括大众传媒的自由、义务、权利、良心、公正等五个方面。[32]他还认为,大众传媒伦理的研究应定位于应用伦理学的研究,因此,应用伦理学的研究方法适用于大众传媒伦理研究。[33]此外,还有学者对自媒体的伦理理论进行了探讨。

其他相关理论研究趋势分析

图七:其他相关理论研究走向(单位:篇)

除了传媒伦理的本体理论之外,还有很多蕴含着传媒伦理理念的理论受到相当程度的关注。主要包括以下主题,一是新闻专业主义;二是传媒公信力;三是各种批判性理论。

以新闻专业主义的视角剖析传媒伦理问题成为很多研究者的共识。中国社科院季为民从新闻专业主义的视角解读了传媒伦理的概念并依此提出系列解决方案。[34]黄芝晓等人则将社会责任感与新闻专业主义联系在一起进行研究。郑保卫分析了传媒公信力形成的要件以及评判标准。[35]批判性理论共两篇。时统宇认为,西方电视批判理论有两条基本线索,即伦理的追问和学理的批评,作者借用了阿尔文·托夫勒、布热津斯基、法兰克福学派等人物对电视情绪化的伦理批评思想。[36]史冬冬的《技术垄断批判:大众传媒与消费伦理关系研究》一文则通过借用阿多诺、马尔库塞等法兰克福学派人物的观点批判了大众传媒对消费伦理的重大影响。[37]除上述理论之外,其他学者还在对知情权进行理论上的探讨、对误传的解读、对刑事案件“合理怀疑”原则的分析上有所贡献。

 

 

 

 

 

 

 

 

 

 

(三)、转型期中国大陆媒介伦理研究教育视角分析

图八:教育取向研究成果走向(单位:篇)

教育视角是独立于理论和实践之外的第三个视角。转型期以教育为取向来研究媒介伦理的研究成果从无到有,从少到多,体现了研究者试图通过教育来改变媒介伦理现状的呼声。第二阶段,张咏华在世纪之交时刻思考了面向新世纪的新闻伦理道德教育。在介绍了美国两所大学新闻伦理学课程的创新之举后,作者认为我国目前新闻伦理学“应充分认识社会现实对新闻教育在伦理学方面的挑战,认识应战的迫切性;在内容设计方面,注意通用性与前瞻性相结合;此外,由于网络传播是崭新的事物,与此有关的许多问题,包括网上传播中的新闻道德方面的一系列问题,都是以往尚无定论的有待深入研讨的问题。”[38]此外,这一阶段中出现了以问卷调查为研究方法的成果。新闻伦理教育存在了很久,但是新闻工作者对于它的作用如何评价呢?陆晔、俞卫东用实证研究的方式告诉我们,长期存在的东西不一定完全有用。两位研究者调查发现:大学新闻专业的老师,对于从业者职业道德和职业伦理观的影响力,非但不及中外著名的新闻工作者,也不及交往过的老新闻工作者、同事同行和专业领导;新闻理论和新闻职业伦理教育被认为是新闻教育中最不重要的内容,而这本应该是新闻教育推动新闻专业化进程的重要方面。[39]作者由此发出疑问:在中国媒介快速发展的今天,新闻业的成长需要从业者相应的专业化程度的提高,新闻教育在其中究竟能起到何种重要作用?[40]第三阶段的研究中,郑保卫从新闻实践问题频发的现实出发,论证新闻实践呼唤新闻伦理规范和职业道德教育。关于目前新闻伦理教育的现状,路鹃认为,我们新闻教育存在“重实用轻伦理”的误区,罗自文也认为,“理想和伦理教育缺失,毕业生缺少应有的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41]是目前新闻教育的第一大短板。因此,有学者建议应积极搭建传媒学界和业界交流的平台,让前沿理论成果和伦理观念成为及时指导新闻实践的理论工具,同时也能破除新闻学子对实务盲从盲信的迷思。[42]

以上分析显示,数量上,关于媒介伦理教育方面的成果仍然不够丰富。内容上,第二阶段主要研究了新闻伦理教育的必要性,而第三阶段主要关注的是新闻伦理教育现状以及今后的努力方向。但是,研究的范围大部分局限于我国,他者的媒介伦理教育经验作为补偿我国媒介伦理教育缺失的外部路径亟需得到持续关注。

(四)、转型期中国大陆媒介伦理研究实践视角分析

从视角总览统计表格(即表五)中可以看到,关于媒介实践伦理问题的研究成果在三个取向当中是最多的,达到了229篇,占到总数的75%。这229篇研究成果大致可以分为两部分,一是媒介主体的道德困境,二是对具体媒介失范行为的解析。

媒介主体面临的伦理困境及素质要求

媒介行为失范的行为主体是媒介组织及其个人,因此,探讨媒介主体伦理价值的研究成果很多。在229篇以实践为取向的文章中,媒介主体面临的伦理困境及素质要求方面的成果共45篇。根据研究的主体不同,又可以分为新闻工作者的伦理困境及素质要求、广播电视从业者的伦理困境及素质要求、网络传播者的伦理困境及素质要求等。以下是具体研究对象的分布篇数。

 

表七:以媒介主体为研究对象的成果分布(单位:篇)

新闻工作者

广播电视从业者

网络传播者

其他

总计

篇数

31

4

1

2

38

比例(%)

81.6

10.5

2.6

5.3

100

 

新闻工作者研究趋势分析

图九:以新闻工作者为研究对象的成果走向(单位:篇)

第一阶段,研究者主要结合当时国家下发的政策文件,探讨新闻工作者的素质要求。1997年,中宣部等部门下发了《关于禁止有偿新闻的若干规定》,高栋在此基础上研究了记者拉广告这一现象中体现的素质缺失。[43]第二阶段的研究延续了第一阶段的成果同时关注了记者在保护新闻来源方面应负的责任;也有研究涉及对澳大利亚新闻记者职业观与道德观的借鉴。第三阶段的研究主要围绕“记者的多元角色冲突”展开。如罗卫光认为,作为社会成员的新闻记者,在新闻从业过程中应该对自己职业角色的多元化有一个清楚的认识,即他首先应该是一个有社会责任感的公民,其次才是新闻记者。[44]2005年,南方某报记者抓拍雨中人骑车摔倒的照片引起了研究者对记者道德义务与职业责任关系的热烈商讨。也是在这一阶段,凯文卡特因拍《饥饿的苏丹》而不去拯救就要被老鹰吃掉的小女孩,遭到舆论的谴责。

从以上分析得出,数量上,以新闻工作者为研究对象的成果数量丰富,整体也呈上升趋势,这与新闻工作者地位的重要性是分不开的。内容上,从第一阶段的单一化、少量化探讨,发展到第二阶段、第三阶段的多元化、交叉性解析,研究内容也与当时的媒介现实问题进一步契合,对于新闻工作者的要求从凭空想象变成以事理为基础的分析是一大进步。但是,这种记者几乎等同于新闻工作者全部的固定思维也限制了研究者对其他新闻工作者乃至媒介组织的关照。

 

广播电视从业者研究趋势分析

图十:以广播电视从业者为研究对象的成果走向(单位:篇)

第一阶段,刘春梅针对当时出现的广播电视人员的职业道德现状展开思索。她认为,在市场经济大潮下,金钱和物质的诱惑使少数从业者显现出新闻商品化、记者商人化的贪婪和欲求,利用职权收受贿路,索取钱物,虚假新闻、有偿新闻屡禁不止,极大地损害了广播电视队伍的形象。[45]第三阶段,宗明通过对上海市民的调查,得出了受众眼里的电视人形象。[46]另外,电视媒体在抗震救灾中的表现也成为研究的对象。数量上,对广播电视从业者的研究偏少;内容上,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的成果同质化倾向明显。第三阶段的研究则有了较为新鲜的视角,研究所得也是依赖第一手资料,结论令人信服。

网络传播者研究趋势分析

2010年初,《第25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09年12月,我国网民规模已达3.84亿。关注网络传播者的素质问题业已成为当务之急,因为这个群体通过议程设置等行为直接影响着3亿多网民看什么、不看什么。这里所说的网络传播者是指以网络传播为本职工作的群体。

图十一:以网络传播者为研究对象的成果走向(单位:篇)

如图所示,数量上,网络传播者的被关注程度很低,内容上,整合的素质成为研究对象。研究成果的匮乏也从某种意义上体现着这个领域的新鲜与空白,期待更多数量、更多细化的研究成果出现。进入本研究内容分析的论文仅有一篇,其作者柳泽华认为,网络新闻传播的道德修养主要表现在,遵守网络中的各种规则和我们国家有关网络管理的各种政策,不传播损害国家、民族声誉和利益的新闻;如实传播新闻事实,不传播虚假和不健康的信息;善于透过现象看本质,不就事论事地传播新闻;保持清醒的头脑,带有批判的观点浏览和吸收网络新闻信息;自觉遵守网络中的游戏规则。[47]

除了讨论以上主要媒介主体从业者的素质之外,有研究者还探讨了自由撰稿人等少部分群体的伦理行为界限。

媒介实践中的失范行为解析

媒介伦理学研究的最终旨归是建立一套能为媒介主体所遵从和认同的媒介伦理规范,从而消灭现实中存在的媒介伦理失范行为和理念。媒介实践失范是媒介伦理学存在的理由。因此,绝大多数的研究者将精力放了具体媒介失范行为的解读上。

根据前人总结以及本文作者参阅的大量研究成果,我们将媒介失范行为进行了最大限度的分类。具体分类及其研究成果数量见下表:

表八:以媒介失范行为为研究对象的成果分布(单位:篇)

新闻

失范

虚假新闻

有偿新闻

隐性采访

低俗化

导向偏失

权力寻租

广告伦理

视觉伦理

网络伦理

总计

篇数

30

16

13

8

18

39

6

11

14

18

18

191

 

虚假新闻研究趋势分析

虚假新闻是指新闻媒体报道的违背新闻真实性,与客观现实不相符合的新闻。虚假新闻可以是记者有意为之,也可以是无意为之。

图十二:虚假新闻的研究成果走向(单位:篇)

第一阶段,研究主要在假新闻及其危害性的探讨、软新闻对新闻真实性的挑战两个方面。第二阶段的研究最突出的特点是:媒介实践中发生的虚假新闻案成为研究的对象和探讨缘由。谢健以媒体报道中国“网姐”陈帆红为例,指明了人物报道中出现的一些不符合实际情况的“合理想象”成分,认为新闻报道必须要做到真实、客观、公正,杜绝“合理想象”。[48]2003年,《纽约时报》黑人记者造假新闻案轰动世界,借此事件,朱文丰对如何防止虚假新闻进行了反思,他认为,中国传媒界应该吸取纽约时报这一耻辱带来的教训,从以下方面坚决杜绝虚假新闻的发生:一、要建立起新闻界的新闻批评体系。由新闻界的专业人士发起组织独立的新闻委员会,同时包括一些适当的外界人士。二、设立读者意见调查员并给读者利用媒体的权利。如某些报纸开设的“更正道歉版块”。三、道德素质的培养和新闻专业素养的教育。[49]第三阶段的研究可以用理性分析与实践分析并重来概括。翁杨站在世界新闻传媒的宏观视角客观审视了新闻扭曲真相的几种因素。[50]实践方面,媒介实践中发生的虚假新闻案同样是该阶段研究的主流。这阶段,“上海高考作文门事件”[51]成为研究者讨伐新闻失实的由头。此外,娱乐新闻、科技新闻传播中出现的失实现象也得到关注。

有偿新闻研究趋势分析

图十二:有偿新闻的研究成果走向(单位:篇)

第一阶段研究成果最为丰富,研究主要围绕有偿新闻的危害、有偿新闻探因及其制止措施方面。在对有偿新闻的一片声讨中,梅松武指出,有偿新闻并不等同于企业新闻,不能因为否定有偿新闻而将企业新闻一棒子打死。[52]第二阶段主要研究了有偿新闻本质及其危害,另外,陈绚分析了山西繁峙矿难中记者受贿的行径,呼吁重视新闻职业道德体系的建构。[53]总之,数量上,研究成果呈逐渐消亡的趋势,在如今有偿新闻“常规化”的大背景中,更应加大对有偿新闻本质及可行性治理措施的研究,而不应忽略之。内容上,对于有偿新闻的研究思路并不宽阔,主要围绕在探因及其制止方面,研究范围是中国大陆。笔者认为,国外关于有效制止有偿新闻的措施应该被适当引介和吸收,在这方面,中国的研究者关注度远远不够。

隐性采访研究趋势分析

隐性采访是一种记者不表明身份或者采访意图,从而获取采访信息的行为。

图十三:隐性采访的研究成果走向(单位:篇)

 

第一阶段,研究者主要探讨了秘密采访的合法性问题。徐迅认为,法律并不倾向于秘密采访,但完全禁止秘密采访也行不通。因此,应制定一系列标准来规范秘密采访的行为。[54]第二阶段,对隐性采访的合法性质疑仍在继续,但是出现了两种针锋相对的观点:张莺引用魏永征《记者,不是警察》一文中的观点,认为警察为了破案可以采取在犯罪集团内部卧底或者诱惑侦查的手段来惩治犯罪,但作为普通社会成员的记者,在一般情况下法律并没有赋予他们可以采用这种方式获得信息的权利。不论是我国现行的法律,还是多数国外的法律(包括新闻法及新闻自律条例),都没有明确赋予记者可以假冒身份、偷拍偷录等行为的权利,相反却有一些法律、法规对此有所限制。[55]因此,她认为隐性采访是不合法的。陈力丹则认为在没有进入法律禁区的前提下,隐性采访并非不可用,但这种方法可以尝试在特殊情况下采用,不宜普遍倡导。各种媒介对隐性采访的使用应十分谨慎,既考虑到社会效果和社会容忍程度,也要考虑尽可能回避法律禁止的领域。[56]第三阶段,对隐性采访的合法质疑转变为对其伦理合理性的思考。代表性的观点认为,隐性采访需要付出非常大的道德成本,因为这样做不仅有辱社会风尚,还有违记者的职业操守。[57]另外,还有研究者思考了“茶水发炎”事件背后的新闻伦理困境。

从以上分析看出,数量上,隐性采访研究成果适中;内容上,对隐性采访的质疑从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的“合法性”质疑转变到第三阶段的“合伦理性”质疑,体现了对暗访问题的全面关注。

 

 

 

新闻低俗化研究趋势分析

图十四:新闻低俗化的研究成果走向(单位:篇)

第一阶段,对于新闻低俗化的研究主要体现在对中国大陆以外国家或地区典型事件的关注上。孙旭培研究了美国媒介的商业主义本性,认为(美国的传媒业)出于对财富的追求,就必须追逐黄色新闻、“扒粪”新闻。这是资本主义新闻传播业的难以治愈的顽症。[58]另,还有人研究了轰动全球的戴安娜王妃之死和台湾艺人白冰冰之女被撕票案中媒体不顾人伦的低级品味取向。第二阶段的研究重点为揭露隐私与煽情报道两个方面。在隐私报道的背后,涉及到新闻、法律、伦理和价值观四个层面(或许更多),各自掩盖着一种矛盾,正是这四种矛盾的冲突造成了记者对他人隐私报道的诸多争议。[59]研究者还从《死亡日记》事件、香港《东周刊》事件、《海口色情交易大曝光》事件等入手探讨了保护隐私、煽情报道的问题。第三阶段的研究重点是新闻娱乐化,另外,揭露隐私问题、新闻炒作问题仍是这一阶段探讨的议题。张小宇认为,要想避免无原则的新闻娱乐化,需要遵循以下几个原则,一是新闻内容要符合受众需求而非一味迎合,二是平衡商业利益与社会责任的关系,三是坚守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健康的报格,此外,新闻从业者应着力提高自身质素。[60]娱乐化现象体现在各种类型的新闻领域中,有研究者专门研究了经济新闻领域出现的娱乐化现象。

综上所述,数量上,新闻低俗化分析成果明显,并且研究走向呈上升趋势。内容上,黄色新闻、揭露隐私、煽情报道、新闻娱乐化等纷纷成为研究的重点。

 

 

 

 

 

 

 

媒介导向偏失研究趋势分析

图十五:媒介导向问题的研究成果走向(单位:篇)

 

第一阶段,主要研究内容为新闻舆论呼唤道德导向、国外媒体对中国的丑化和偏见两个方面。第二阶段的研究内容主要是媒介对特殊群体的歧视性报道方面。张春分析了弱势群体报道中媒介的价值取向问题,认为,在新闻报道中,不能不顾新闻真实性而一味偏向“弱势群体”,使公众形成固定的刻板认识。[61]戴佳分析了2002年末,媒体在“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结婚”事件的报道中的价值偏失,进而作者提出了对这类事件报道中媒体应该遵循的众多原则。[62]第三阶段,除了研究第二阶段已有的特殊群体歧视性报道之外,主要研究了媒介对于特定群体的误导问题、无人性报道问题、国外媒体的媒介导向问题等三个方面。

儿童和青少年是社会重点应该保护和引导的群体,但部分研究者对媒介在健康导向方面存在质疑。曹刚以江苏电视台《非常周末》为例,探讨了儿童娱乐电视节目对少年儿童的误导。他认为节目中的小选手使用成人化的方言调侃别的小朋友虽然获得了现场观众持久的掌声,但却误导电视机前千千万万的小观众进行毫无辨识的模仿,引起很多家长的担忧。[63]袁智忠认为,影视创作中存在着煽情化、趋利化的价值取向,以至逐渐远离人类真、善、美的终极价值关怀和价值目标。这种价值取向对青少年的危害很大,应加以检讨。[64]

汶川地震后,很多研究者针对新闻媒介在地震报道中的表现做了点评,其中批评最多的就是部分媒体的无人性报道。无人性报道是指新闻媒介在报道有关人的话题时却忽略人的感受,不能与采访对象感同身受,从而体现出报道者冷漠、自私、娱乐、探秘等无人性心理的扭曲报道。朱爱敏、陈力丹认为,新闻从业者除了及时报道对公众有用的信息外,还应该通过新闻报道维护社会的公序良俗。这就要求新闻从业者选择和报道事实所持的价值尺度,应该符合一个社会基本的伦理要求。新闻报道中存在的人性冷漠现象是张扬着人性恶。[65]在另一篇专门分析汶川地震报道的文章中,陈力丹还认为,抗震救灾中的采访应遵循“减少伤害原则”。[66]

此外,还有学者研究了日本传媒涉华报道中的群体失范现象、美国特有的传媒理念所带来的伊战报道倾向问题等。

从以上分析看出,数量上,媒介导向方面成果丰硕,且总体呈上升趋势。内容上,对媒介导向偏失的研究主要体现在无人性报道、偏见报道等方面,在对传媒导向的研究方面,内容较为全面。

媒介权力寻租研究趋势分析

媒介权力寻租,指的是媒介利用手中的特权资源(如刊号、电视卫星信号)等采取的种种违反新闻职业道德规范的行为,如记者利用发稿权去拉广告、“正义型”记者利用媒体舆论特权越俎代庖、本着为采访对象做宣传的旗号而收受采访费等等,不一而足。

图十六:媒介权力寻租的研究成果走向(单位:篇)

第一阶段主要研究了两种媒介权力寻租现象:记者拉广告和新闻腐败。新华社杨继绳认为,新闻腐败是以其“社会影响”谋私,因此是典型的新闻寻租行为,并认为道德制衡的弱化和体制问题是新闻腐败的两个重要原因。[67]第二阶段研究了媒介实践中出现的两种极端现象:“包公记者”和企业为什么不欢迎记者采访。顾理平还分析了“包公记者”现象,认为,包公记者已对法律构成一种侵犯,长此以往,对法治有长期的潜在的消解作用,因此,包公记者”是靠不住的,只有规范的法律制度,才能真正确保社会不公的消除和文明的恒久。[68]另外,由于记者采访企业需要很多“附加条件”,越来越多的企业不欢迎记者采访了。第三阶段的研究内容为整合的媒介权力寻租研究。梁军、顾江列举了各种新闻寻租现象,指出了其严重危害性,认为建立“租金的消散机制”非常重要,要实行新闻经营两分开,并尽快出台《新闻法》,积极探索新闻道德法律化,以法律规范新闻道德行为。[69]

 

视觉传播实践中的伦理问题研究趋势分析

视觉传播实践主要包括图片传播实践、音视频传播实践两个方面,包括图片、广播、电视等载体。

图十七:关于视觉传播问题的研究成果走向(单位:篇)

第一阶段的1篇成果主要研究了市场经济大背景下,广播电视的道德建设问题。第二阶段主要研究了世纪末的大背景下,电视应负的责任。第三阶段的研究成果异彩纷呈,主要体现视觉传播实践带来的两大问题上。一是技术带来的,如随着ps技术的发达,照片作假现象越来越普遍,也越来越难以辨别真假;二是伦理危机带来的,如血腥、性、暴力场景的直观露骨展示。

关于图像真实性方面,有研究者以“虎照门”事件为由头,认为对新闻照片的修改加工是可以的,但是不能违背新闻真实性的原则,因此作者提出规范新闻照片修改内容的要求。[70]陈力丹思考了图像伦理的若干问题,认为当务之急,是尽快形成若干条业界公认的工作规范,防止再现类似血腥、灾难、痛苦的画面。在拿不准时,应该遵循英国独立电视委员会的节目标准:“在一个如此敏感的领域(电视),我们遵循一条特别原则—如有疑惑,就剪掉。”[71]

总之,数量上,视觉传播伦理研究成果数量比较多,研究趋势直线上升。内容上,对于图片新闻、视频伦理等方面的内容探讨较为深入。另外,视觉传播界也急需呼唤着统一的伦理规范执行标准。

 

 

 

 

 

 

广告伦理问题研究趋势分析

图十八:广告伦理问题的研究成果走向(单位:篇)

第二阶段研究内容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是对广告心态的研究。张殿元批判了普世伦理这种广告心态。[72]二是广告及其媒体责任。陈绚从赵薇“旗装”事件说开去,探讨了跨国公司及其广告代理公司在发展中国家的产品推广宣传中存在的问题,指出应尊重广告国的文化及广告国的民族感情、尊重广告国消费者的利益等。[73]第三阶段研究主要涉及广告创意与广告伦理的关系。蔡昕、李庆林认为,广告其实是创意与伦理夹缝中的舞蹈,但认为只要对诚实、公正和正派等普世的价值心存敬畏,明确自己是一名追梦者、造梦者和贩梦者,与此同时,脚踏实地,广告仍然可以在创意和伦理夹缝中跳出美丽的舞蹈。[74]也有学者提出所谓广告文明的缔造。杨海军一举提出了“整合营销传播”、“公益广告与公关广告”、“新广告运动”、“绿色广告传播”、“广告素养教育”与“广告场”等六个命题,(认为它们)不仅是一个递进式发展过程,同时由于中国广告市场传播的复杂性,他们交互影响,共同构成“广告文明”塑造的重要通路。[75]还有研究关注特定广告的伦理问题。如杨永晨的研究认为,房地产广告具有乌托邦倾向,并从法制和道德的层面对地产广告的乌托邦化趋势进行反思,探索未来房地产广告的发展趋势。[76]

从以上分析看出,广告伦理失范的研究从无到有,从有到多的上升趋势。内容上,从第二阶段对于广告持批判态度,到第三阶段开始研究解决方案是一个很大的进步。

 

 

 

 

 

 

网络传播伦理问题研究趋势分析

图十九:网络传播伦理问题的研究成果走向(单位:篇)

第一阶段的研究内容为互联网对国家法律社会和伦理价值观的潜在影响。第二阶段的研究内容颇为集中,研究叙事则相对宏观:即网络新闻的伦理与法制建设的急迫性。代表性的研究成果为钟瑛的《论网络新闻的伦理与法制建设》,该文首先对网络新闻的定义与范围进行界定,然后从新闻传播的过程对其传播特点及其面临的问题进行分析,最后指明网络新闻管理中伦理与法制建设的特点,即以伦理为先,辅之以法制建设;注重全球性与本土性的和谐统一;注重技术管理手段的运用等等。[77]第三阶段的研究内容较为分散,主要有以下方面:(1)整合的网络伦理问题与建构。网络传播中出现很多伦理问题,有研究者对此进行了系统的归纳,一是规范缺失导致的知识产权方面的失范行为、隐私权方面的失范行为、网络广告中的失范行为等,二是规范冲突导致的滥用通信自由、发布虚假信息、网上人身攻击等;三是极端失范行为导致的网络黑客行为、网络诈骗行为、网络偷窃行为等。该研究认为,要解决以上问题,应从技术、法律、教育、网络管理和自律等五个方面入手。[78](2)人肉搜索与网络暴力的伦理问题与解决机制。研究者总结了人肉搜索发展的历程,并对重大事件进行了分析,认为“人肉搜索”具有自组织特性,其自生长、自适应的历程表明它能够在公权力的尊重和引导下通过自我净化实现道德自律。[79]另外,陈正辉认为由于在现实中信息不畅通,民众对道德事件的敏感,网络的匿名性以及缺乏有效界定和追究责任的法律依据,造成了“人肉搜索”的过热和偏轨,以致网络侵权行为屡屡出现。作者从保护个人隐私权、提升网民的媒介素养、加强对网站的监管,以及维护社会和谐发展等四个方面提出了“人肉搜索”的伦理规范。[80](3)其他网络伦理问题探讨。王中云专门探讨了博客传播中的自律与他律问题。认为博客伦理的本质是自我控制,博客传播者需要做到自律,另外,要迅速地建立起博客传播伦理,使博客传播伦理不仅仅是伦理公约的简单陈述,同时亦不可忽视对博客传播伦理的监管。另外,要利用不同的方式,及时地进行普及型的传播伦理教育,适时地进行博客写作有关知识的教育,有计划地从各个层面、各个方面有效推进大众博客的良性发展。[81]王爱玲、郑保章还探讨了网络BBS中的“舆论绑架”和媒介偏视问题。

综上所述,网络伦理实践研究呈上升趋势,关注焦点从集中探讨到分类整合,体现了研究的细化和必要性。然而,“人肉搜索”、“网络暴力”等复杂议题仍有待更为开阔的研究视野和多元的研究方法。

 

除了上述九种典型的媒介实践伦理问题之外,少数学者的研究还涉及如下方面:一、为企业新闻策划鸣不平,认为只要不超出伦理底线以及新闻真实性原则,企业新闻策划未必是陷阱;二、关于公共关系履行社会责任的路径;三、跨文化传播中出现的文化伦理现象解读,等等。

 

叁、基于内容分析之上的媒介伦理研究概观

转型期中国大陆媒介伦理研究取得了很大的成就,体现出了一定的完整性、时代性与中国特色。具体来说,这些成绩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研究数量达到很大规模,媒介伦理议题受到重视。本文分析的样本高达305篇,但这也只是媒介伦理研究成果的冰山一角:搜索中文期刊全文数据库就会发现,以媒介伦理为主题的文章至少五千条。规模化研究已然形成,标志着近年来我国媒介伦理学科建设取得了进展,也代表着媒介伦理学越来越受到重视。

研究视野较为开阔,内容丰富、理论性与实践性并重。转型期以来,媒介伦理的研究成果特色鲜明,可以表述为视野开阔、内容丰富,涉及面广。不少研究已将视野从中国大陆转移到中国香港、台湾,或者世界其他国家或地区,甚至对有些国家媒介伦理的现状也已有了较为深入的剖析。在研究的内容方面,理论性研究与实践性研究并重。每一个阶段都较前一阶段有更为开阔和多元化的视野。特别是在第三阶段(2004-2009年),理论性文章高达46篇,在媒介伦理史、人物伦理思想、本体理论研究等各方面都较前一阶段有突破性进展。研究总体走向成熟。

对某些媒介伦理问题的研究已走向深入且视角多元。这些丰富的研究成果中不乏对某一问题的高质量剖析,达到了广度与深度并重。在理论视角方面,对媒介伦理原则及规范的探讨涉及世界上主要国家,并且有研究者进行了多国之间的交叉性分析,结论深刻,颇有见地。在实践视角方面,对以新闻工作者为主体的研究成果也比较细致,研究成果包含对这个群体的素质要求,也提出了新闻工作者的角色困境与出路,其中,在出路方面,学者们也能够积极借鉴国际上公认的某些原则底线。此外,对于虚假新闻、有偿新闻等方面的研究也足够深入,然实践效果不明显则另当别论。

出现了具代表性的专家学者。在本文研究过程中,出现了为数不多的几位成果丰硕的学者。杨保军在理论视角方面研究成果不仅多且论题集中。在305篇研究样本中,杨保军论文多达10篇,且集中于探讨理论性问题,如新闻道德的意义分析、新闻道德的结构要素分析、新闻道德理论的基本结构等。陈力丹在实践视角方面成就颇丰。在305篇样本中,陈力丹论文达14篇。研究内容集中于对现实问题的关注,如隐性采访的道德争议、无人性报道的争议、传媒假事件、图片伦理等万象。除了这两位集大成学者之外,郑保卫、蓝鸿文、孙旭培、陈绚等学者也有不少成果。

 

与此同时,转型期媒介伦理研究的不足亦非常明显。主要体现在如下方面:

媒介伦理概念缺失,理论研究有待系统框架,实践探讨缺乏解释力。无论在本文的研究样本中,还是在其他众多关于媒介伦理的成果中,都没有发现“媒介伦理”这个中心概念的定义。这或许可看作媒介伦理研究尚处初创阶段的某种标志。

媒介伦理成果大多集中在“就事论事”、“应该如何”的战术层面,没有充分考虑媒介所处的大的社会系统,从国家宏观的政治、经济、政策、社会大环境特征等来研究媒介伦理子系统,失去远见和全面性。另外,在“应该如何”这个问题上,大多建议只停留在理论和想当然的层面,如治理新闻工作者行为失范的举措,大多数研究只是点到自律、他律,并没有提出具体的可行性方案。

重复研究明显,部分相关领域成果稀少或缺失。创新性不强。从比例上看,实践性方面的研究成果最多,但对同一内容进行重复性研究的现象比较普遍。从创新性上来说,新鲜观点并不多,只是重复已发论文的观点,导致研究资源的重复与浪费。

相对于热火朝天的领域,很多领域没有涉及或很少涉及。如网络伦理中,超链接引起的伦理问题、侵犯版权和著作权的问题、恶搞的伦理问题等均没有被提及,如未来两三年,网络实名制即将推行,对实名制带来的另一番伦理后果的研究应尽早提上日程。再如,相较于热火朝天的网络现实,以网络传播者为主体的研究成果只有一篇,受关注程度远远不够。除了网络等新媒体某一方面伦理问题研究缺失之外,对于广播的单独性研究成果也缺失,而事实上,广播节目呈现的伦理问题也是比较突出的。广告、公共关系等伦理研究仍显薄弱。

研究视野仍不够开阔,方法单一。传统文化及多元视角、跨学科及团队合作等均有待加强。本研究注意统计了研究成果文后的注释使用中外文的有关情况,结果发现,在305篇样本论文中,有44篇文章参考了除简体中文之外的著作,占到14.4%的比例,这个比例应该说是不低的,但是,在对网络等新媒体的研究中鲜见参考国外原著及其他学科的著作,显示了研究视野及跨学科方面的某种局限。

从研究的样本来看,研究方法过于单一,大多采用思辨形式,导致闭门造车现象较为严重,一手资料匮乏,影响到了研究结果的科学性和逻辑严密性。在研究的价值观上,以马克思主义媒介伦理观为指导的研究成果众多,但,结合中国丰富的传统文化资源以及他者经验加以探讨的成果并不多见。集体性研究成果缺乏。

本研究涉及的305篇样本中,只出现了一篇以“中国人民大学舆论研究所”为署名的集体性调查研究结晶,其他均为单一或者二人作者。大型研究的缺失也反映出该领域系统性及成熟性的不足。

 

基于上述分析,未来的媒介伦理研究可望从界定核心概念、提升研究高度、平衡研究领域、开阔研究视野、重视研究方法等诸多方面得以深化与拓展。

 

*本文系系教育部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2008年度重大项目“社会转型期的媒介伦理问题研究”的阶段性成果。项目批号08JJD860219。

(作者简介:龙耘,中国传媒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广播电视研究中心副主任;赵国红,中国传媒大学电视与新闻学院2010届硕士研究生,河北大学新闻传播学院讲师。)

 

 

Media Ethics Studies in the TransitionPeriod of Chinese Mainland

--Basedon an Analysis of the Literature in the Core Source Journals on Cssci

 

Long Yun, Zhao Guohong

 

Abstract: Basedon an analysis of the literature about the media ethics in the News mediaprofessional core journals on CSSCI since 1992,thisarticle is trying to find the industry progress,the viewing angle, the researchmethods, the focus of controversy, and the conclusion of the vacuum ,of theissues, etc.Then,we can show the state of the studies about media ethics, do asummary and review about the development of the the media ethics discipline. Onthis basis,the aticle will research the formation of the reasons for thissituation and the possibility of future research.

Thecore part of this article mainly counts and analyses the samples of indicatorsby using the content analysis of quantitative research methods,finds the basicresearch characteristics and makes a commentary on the reaserch results ofmedia ethics in the transition period. The innovation of this paper is usingnot only the content analysis of quantitative research methods,but also theclassification of the qualitative system. Specifically,this articleintersperses the classification of the qualitative method in the process ofcontent analysis using, makes a qualitative description and analysis to theliterature, clarifies the content on a specific items, and finnally pursues acomprehensive and scientific thinking.

Key words:in the transition period, chinese mainland, media ethics study, core journals,      literature



[1] 李鹏涛:《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媒介伦理的研究及其反思》,载《伦理学研究》2007年第5期。

[2] 郑根成:《我国传媒伦理研究综述》,载《哲学动态》2003年第7期。

[3] 【美】威尔伯•施拉姆:《大众传播的责任》,台北:远流出版公司1992年版,第29、30页。

[4] 黄富峰:《论大众传媒伦理的范畴》,载《当代传播》2006年第3期,第17页。

[5] 蓝鸿文:《新闻伦理学简明教程》,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6页。注:原文是探讨“新闻伦理”而非“媒介伦理”的概念范畴,但笔者以为在“范畴”的界定方面,二者的区别意义不大,故引用之。

[6] 初广志,郎劲松,张殿元:《转型期大众传播媒介的伦理道德研究》,北京:首都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10页。

[7] 郑根成:《我国传媒伦理研究综述》,载《哲学动态》2003年第7期,第38页。

[8] 陈汝东:《受众伦理规范研究:历史、现状与趋势》,载《新闻与传播研究》2006年第3期,第64页。

[9] 注:关于 “社会转型”的含义,在我国社会学学者的论述中,主要有三方面的理解:一是指体制转型,即从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变。二是指社会结构变动,持这一观点的学者认为:“社会转型的主体是社会结构,它是指一种整体的和全面的结构状态过渡,而不仅仅是某些单项发展指标的实现。社会转型的具体内容是结构转换、机制转轨、利益调整和观念转变。在社会转型时期,人们的行为方式、生活方式、价值体系都会发生明显的变化。”三是指社会形态变迁,即“指中国社会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从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从封闭性社会向开放性社会的社会变迁和发展”。(参见:

[10] 蓝鸿文:《新闻伦理学在中国形成和创立的历史透析》,载《新闻界》2000年第6期,第28、29页。

[11] 中文期刊全文数据库:

[13] 王英:《瑞典大众传播媒介述描》,载《新闻与传播研究》1994年第2期,第68-72页。

[14] 唐迎春:《台湾新闻自律的缘起与现状》,载《新闻与传播研究》1998年第3期,第78-87页。

[15] 吴麟:《析胡适“敬慎无所苟”的议政理念》,载《国际新闻界》2007年第11期,第74-77页。

[16] 唐海江:《政治与伦理之间-清末政论报人媒介伦理观念的政治文化反思》,载《国际新闻界》2007年第3期,第73-76页。

[17] 朱小阳:《邹韬奋新闻思想探析》,载《新闻界》2007年第4期,第163-164页。

[18] 陈力丹:《更正与答辩-一个被忽视的国际公认的新闻职业规范》,载《国际新闻界》2003年第5期,第32页。

[19] 周俊:《试析我国现行新闻伦理规范-以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为例》,载《国际新闻界》2008年第8期,第16-20页。

[20] 徐迅:《探索“第三种规范”:行规—对媒体法和媒体伦理结合模式的研究》,载《国际新闻界》2008年第8期,第26-30页。

[21] 徐艳琼:《西方新闻自由与新闻道德的冲突》,载《现代传播》1997年第3期,第56页。

[22] 任和君:《试论报纸的属性及职业道德》,载《新闻大学》1993年第4期,第25页。

[23] 陈力丹:《自由主义理论和社会责任论》,载《当代传播》2003年第3期,第4页。

[24] 卫之:《简论媒体的责、权、利与规范》,载《国际新闻界》2006年第10期,第10页。

[25] 郑保卫:《权力·责任·道德·法律-兼论新闻媒体的属性、职能及行为规范》,载《国际新闻界》2005年第4期,第44-45页。

[26] 黄瑚:《美国新闻道德建设及其理论基础》,载《新闻大学》1995年第4期,第46-47页。

[27] 杨保军:《新闻道德:在职业个体与媒体组织之间》,载《现代传播》2009年第6期,第4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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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陈先红:《中国公共关系伦理的理论流派与实践类型》,载《国际新闻界》2009年第11期,第7-8页。

[31] 程士安,章燕:《广告伦理研究体系的构建基础》,载《新闻大学》2008年第4期,第120-125页。

[32] 黄富峰:《论大众传媒伦理的范畴》,载《当代传播》2006年第3期,第17页。

[33] 黄富峰:《大众传媒伦理研究的方法及趋势》,载《现代传播》2006年第5期,第142页。

[34] 季为民:《以程序与专业理念解析传媒伦理》,载《国际新闻界》2006年第4期,第53页。

[35] 郑保卫:《试论传媒公信力形成的要件及判断与评估的标准》,载《新闻界》2005年6月,第5-6页。

[36] 时统宇:《伦理的追问与学理的批评-对西方电视批评理论的一种解读》,载《现代传播》2001年第5期,第23页。

[37] 史冬冬:《技术垄断批判:大众传媒与消费伦理关系研究》,载《新闻界》2009年第4期,第24-26页。

[38] 张咏华:《面向新世纪的新闻伦理道德教育》,载《国际新闻界》1999年第1期,第63-64页。

[39] 陆晔,俞卫东:《新闻教育与新闻专业化》,载《新闻记者》2003年5月,第40页。

[40] 陆晔,俞卫东:《新闻教育与新闻专业化》,载《新闻记者》2003年5月,第40页。

[41] 罗自文:《重塑我国新闻教育的三块基石》,载《现代传播》2007年第1期,第155页。

[42] 路鹃:《我国目前新闻伦理教育的误区与发展路径》,载《新闻界》2009年第3期,第118页。

[43] 高栋:《对记者拉广告久禁不止现象的辩证思考》,载《当代传播》1997年第2期,第15-16页。

[44] 罗卫光:《论新闻记者的角色多元化》,载《新闻界》2004年第5期,第77页。

[45] 刘春梅:《广播电视从业人员道德现状下的思考》,载《现代传播》1997年第4期,第85页。

[46] 宗明:《受众眼里的电视人-上海电视媒体从业人员社会评价调查报告》,载《新闻记者》2004年第2期,第39页。

[47] 柳泽华:《论网络新闻传播者应具备的素质》,载《当代传播》2002年第2期,第63页。

[48] 谢健:《杜绝“合理想象”——从追踪采访中国“网姐”陈帆红看任务报道的真实性》,载《新闻记者》2000年第10期,第25页。

[49] 朱文丰:《如何更好地防止假新闻事件的发生-对<纽约时报>假新闻事件的反思》,载《现代传播》2003年第5期,第117-118页。

[50] 翁杨:《新闻扭曲真相的因素分析》,载《当代传播》2005年第4期,第37-39页。

[51] 注: 2009年6月7日10点59分,上海高考语文考试尚未结束,上海某论坛就出现了一个名为《高考作文出来了:金融风暴中的我》的帖子。一时间,该帖被众多网站立刻转载,上海新闻频道也于当天上午进行了播报。但是,直到下午,公众才得知,真正的上海卷高考作文题目不是金融风暴,而是与郑板桥书法“板桥体”相关的材料作文。媒体此前的失实报道引起传媒界的讨论。

[52] 梅松武:《这个“婴儿”不能倒掉-也谈“企业新闻”与“有偿新闻”》,载《新闻界》1995年第3期,第21页。

[53] 陈绚:《重视新闻职业道德体系的建构-从山西繁峙大矿难记者受贿说开去》,载《国际新闻界》2003年第6期,第5-10页。

[54] 徐迅:《秘密采访的合法性问题》,载《新闻记者》1997年第9期,第44-46页。

[55] 张莺:《对隐性采访法律依据及传播缺陷思考》,载《新闻界》2001年第5期,第75页。

[56] 陈力丹:《试论隐性采访的法律意识和行为规则》,载《现代传播》1999年第5期,第39页。

[57] 黄学健:《隐性采访的道德成本》,载《现代传播》2004年第4期,第134页。

[58] 孙旭培:《商业主义与美国媒介品味》,载《新闻界》1996年第3期,第49页。

[59] 张永航:《从隐私报道看四种矛盾的冲突与把握》,载《新闻大学》2003年第3期,第24页。

[60] 张小宇:《浅谈新闻“娱乐化”》,载《当代传播》2004年第6期,第88页。

[61] 张春:《“弱势群体”报道的价值取向问题》,载《新闻界》2002年第4期,第

[62] 戴佳:《媒介:行走在道德的边轨-“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结婚”报道的道德反思》,载《新闻记者》2003年第3期,第57-59页。

[63] 曹刚:《电视娱乐节目不应误导儿童》,载《新闻界》2005年第5期,第107-108页。

[64] 袁智忠:《近年来影视创作价值取向误区对青少年道德的负面影响》,载《现代传播》2009年第1期,第144页。

[65] 朱爱敏,陈力丹:《我国新闻中人性冷漠现象的伦理分析》,载《当代传播》2008年第2期,第4-7页。

[66] 陈力丹:《抗震救灾中的采访应遵循“减少伤害”原则》,载《新闻记者》2008年第6期,第37页。

[67] 杨继绳:《论新闻腐败》,载《新闻记者》1997年第4期,第21-23页。

[68] 顾理平:《“包公记者”现象的法律认识》,载《当代传播》2000年第2期,第8-9页。

[69] 梁军、顾江:《新闻寻租的博弈分析》,载《当代传播》2009年第5期,第26-29页。

[70] 李厉:《浅论数字时代新闻照片的真实性》,载《新闻界》2008年第12期,第127页。

[71] 陈力丹:《如何处理新闻中的血腥、灾难、痛苦画面》,载《新闻记者》2007年第2期。

[72] 张殿元:《世伦理广告心态刍议》,载《国际新闻界》2001年第4期,第71-75页。

[73] 陈绚:《跨文化广告传播中的社会责任和道德》,载《国际新闻界》2002年第2期,第67页。

[74] 蔡昕,李庆林:《广告:创意和伦理夹缝中的舞蹈》,载《新闻界》2009年第1期,第159页。

[75] 杨海军:《广告伦理与广告文明缔构》,载《新闻与传播研究》2007年第3期,第21页。

[76] 杨永晨:《浅谈当前房地产广告的乌托邦趋向》,载《新闻界》2009年第6期,第171页。

[77] 钟瑛:《论网络新闻的伦理与法制建设》,载《新闻与传播研究》2000年第4期,第20页。

[78] 张晓冰,周静:《网络伦理道德失范的原因和对策》,载《新闻界》2009年第3期,第80-81页。

[79] 王仕勇:《网络社区“人肉搜索”自组织的生产与道德自律》,载《国际新闻界》2009年第8期,第91页。

[80] 陈正辉:《“人肉搜索”的伦理思考》,载《现代传播》2009年第5期,第15页。

[81] 王中云:《博客的自我表现意识与传播伦理规范-大众博客时代的自律与他律》,载《新闻界》2006年第5期,第10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