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介化社会“假新闻”传播的伦理认知
——由“洋葱”式的悖论引发的思考
胡蓓蓓
(浙江传媒学院播音主持艺术学院)
内容摘要:本文从美国“洋葱”机构的介绍入手,引发对我国“假新闻”传播在伦理认知方面的思考,全文通过构建媒介化社会的理解及其对社会文化、社会心理等方面的影响,来让我们更深入地思考“假新闻”传播的逻辑,并从伦理与媒介伦理认知的角度探讨其传播的悖论与可能性的前景,其中掺杂运用了后现代的视角以及社会学、传播学等相关理论,呈现了媒介化社会的伦理感知及其所构建的意义。
关键词:“洋葱” 媒介化社会 “假新闻” 伦理认知
一、“洋葱”的启发与“中国式”悖论
如果媒介撤下“允诺”,进入假新闻和讽刺的世界,这里不需要计较事件的真假,也不鼓励新闻道德和标准、客观以及价值观,我们可以看美国大名鼎鼎的“洋葱(the onion)”网站。“洋葱”是美国一家提供讽刺新闻的组织。它以报道讽刺性文章为特色,文章内容涉及国内外以及当地的消息,在它的旗下还有娱乐性的报纸和网站(The Onion News Network)。 由该组织所提供的新闻是对时事的评论,而这些时事既有真实的也有虚构的。它以真实新闻事件为蓝本,加工杜撰假新闻。虽然故事都是假的,却绝非胡编瞎造,而是用夸张的想象表达对世界观感,是另类的社会评论,因此有不少读者追捧。它模仿了传统新闻的特点,所有新闻均以美国联合通讯社规格报道。它曾宣称发行量达到69万人次,61%的网站浏览者年龄介于18-44岁。[1]
米尔斯说,“不合时宜”是有道理的,因为从性质来说,《洋葱》甚至不是一份严肃报纸,它从创办至今,始终定位于讽刺小报。其最主要特征如下:一、刊载大量并非事实的、纯属捏造的报道只为博得读者一笑;二、即使报道的是事实,它可以保证,文章的标题一定是巨大的字体、语不惊人死不休的一句话。而偏偏就是这样一份奇特的小报,取得了让多数严肃报纸羡煞的成功……它的成功大部分要归功于其低技术含量、任何报纸都可以做到然而却少有人去试的一项特质:坦率、蔑视权威,甚至为了报道需要,随时准备冒犯报道对象……《洋葱》的主要卖点来自一个近乎偏执的编辑观:故事要让那些哪怕是最愤世嫉俗的人看了以后脸红,“我们不怕冒犯谁。”迪克斯说。[2]
纵观国内的文章和文献资料,我们对“洋葱”的了解还相对有限。但它提供了我们一个新的视角,“假新闻”也可以堂而皇之登上“大雅之堂”。而事实上我们对“假新闻”的态度倾向于强硬地指责与鄙弃,不仅因为它混淆视听,污染了我们的视线和“身心健康”,更重要的是它给媒体“抹了黑”,降低了媒体的公信力,并一定程度上使得社会风气转向猎奇、围观和看好戏的情境。那么回过头来思考“洋葱”,是不是给我们一种启发:年年打假,年年有“假新闻”,它的出现是否契合了时代转型期的特点,一定时期内是否“假新闻”似乎也得用上“堵而不成得用疏”的策略,但显然这与我国的政策、伦理以及文化心理又是不相契合的。了解“假新闻”的出现与传播之外,我们可能更需了解媒介化社会带给我们的影响以及其意义。
用国际视野观照新媒体技术如何改变新闻伦理的争论范式,讨论新的、多元媒体创造的一种“开放的媒介伦理”,并且探讨这些发展使得封闭的职业伦理向关注所有公民的伦理的转化,揭示了开放的媒介伦理和全球网络媒体所展示的“第五等级”之间的关联。[3]全球视野使我们跳出了民族的感知,但无法脱离文化既定的影响。我们对新闻伦理或是媒介伦理的研究还更多停留在引介消化的阶段,伦理与文化传统的内在联系使我们无法较好的判断现实状况。
二、媒介化社会与“全民记者”景观
我们来看麦克卢汉的思想,这个学术界公认的“天才预言家”,既忠实于从媒介的文化特点来阐述现代传播媒介对社会发展和变迁的影响,也表明了新的媒介技术在社会与文化中创造的不平衡,改变人们“感官”的同时,媒介使人们无法清晰地辨认媒介世界与现实世界的关联,媒介系统结构了人类的传播感知,从“媒介是人体的延伸”到“媒介即讯息”无不展示了媒介的“扩张”本能。
全球视角的媒体隐喻与文明冲突似乎隐藏在媒介的技术逻辑之中,技术的飞速发展消解了原有的地理边界与文明的固有形态,我们陷入一种对多元的混杂的意义的误判。新媒介技术隐形的伦理威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网络技术加剧道德冷漠、人际疏离,滥用网络技术导致对个人隐私的侵犯,人与人之间信任缺失与精神危机产生。[4]
随着社会的发展,对技术的理解和领悟反而越来越混沌,人类如果离开现代技术的应用回归真正的田园生活,是否就可以逃离媒介悖论——你无法离开媒体而生活,虽然你不见得喜欢“它”。有学者认为媒介逻辑,与政治逻辑、经济逻辑一样,它是推进社会进步的“元逻辑”之一。社会被媒介化之后,就成了媒介化社会。媒介化社会的提出意味着一种深刻的社会转型,从政府、媒介自身到大众,都必须作出科学的调整。对我国来说,重要的变化之一应该是建立社会对媒介的法制化管理。[5]显然现阶段法制无法解决所有的问题,所以经常有学者呼吁伦理的约束,而事实上伦理的多义性同样及其与个体的那种天生密切的联系,还是力有不逮。
大众的中介特质结构了社会的主要关系层面,其记录了现实社会和视野中的历史,是自我的确认参照,也是集体思维的再现。在一个媒介化的社会,被分享的大众传播媒介成了人们形成个人认识的一个依赖,构成一种人与社会的中介关系。这种关系可能比直接的个人关系更加冷漠,更加脆弱,更无人情味。也可能比直接的个人关系更有魅力,更有吸引力,更令人向往。[6]
媒介与社会时时处于互动之中,媒介化社会依托于社会媒介化,媒介化社会的形成依赖媒介技术的不断发展,作为媒介化的动力和信息存在的必然性一起发挥作用,使得媒介与社会环境融为一体。媒介化社会的形成改变了我们对社会的认知,同时也让我们对媒介有了更深入地体认,媒介的多元以及媒介的无所不在使得我们无法离开它而结构话语,而对媒介体制与社会关系的再认识也让我们更为了解媒介的运作及其政治市场文化的逻辑,这是除了技术之外的感知。但是技术确实把我们带到了“全民记者”时代,这里有个假设的逻辑起点是人人有当“记者”的良好愿望与潜力,这也解释了网络和手机的发展速度与被接受使用的速度之快,你无法判断是什么原因什么时候使你与媒介卷在了一起,而事实上你就无法逃开它。
我们经常拿“后现代 ”作解释,虽然其语义混杂,一般理解为一种思潮,一种文化或思想解构的姿态,在不同的领域有不同的解释。它的特点主要在反思、批判传统,解放个性,对天性的探索,多元、去中心化,对传统的消解、颠覆,主体、文本、意义和符号的解构,思维碎片化,时空无序,虚无的感知,理想的瓦解。一种原因的视角是社会形态和结构的改变,技术的发展,特别是媒体的扩张,人们须应对时代的焦躁感和精神的疲乏。其表现主要在消解传统,大众文化、消费文化和流行文化更为主流;崇尚视觉和感官刺激,消解深层次的体验;技术和工具理性,去中心化,主体消失,消费导向,市场导向,空间平面感知。但所有这些似乎可以解释媒介化社会的影响,我们与媒介相互作用造成了我们自身或多或少“后现代”境况的出现,这也一定程度上解释了伦理维度的被消解的可能性。更何况“后现代伦理学”[7]作为一种解析伦理学的全新视角,使我们不得不开始反思之前我们所理解的美德、规则、忠诚和责任等伦理经典在一个全新的时代在何种程度上可以被人们所接收和确认。
三、媒介化社会对社会心理的影响
在当前的媒介化社会中,人们对大众传媒的期待不言而喻,但随着我国传媒市场化步伐的加快,传媒似乎经常陷入道德失范的困境,进而对受众的心理产生既定或非既定的影响。从生态学的角度来看,大众传媒也只是多极“社会道德生态”中的一极而已,特殊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体制等构成了大众传媒的具体社会生态环境,其中,社会公众、制度体系、文化体系等共同决定着传媒制度、传媒能够达到的发展水平及其操作理念、运作模式、文化姿态与道德立场等。[8]
我们来思考媒体的话语权、公信力,更多的时候媒体在考虑如何满足公众期待及其需要,“假新闻”的传播一定程度上亵渎了公众的信任,这与角色意识、职业精神与职业操守的认知有关。但我们不得不忽视“假新闻”传播的逻辑起点如果不是落在专业的媒体人身上的时候,我们该如何来理解,因为所谓的职业伦理与没有职业身份的个体之间是缺乏必然约束关系的,所以正如“社会道德生态”的多级启发了我们新的思考,媒体已经全然不再是高高在上的“阳春白雪”。
公众参与不仅得益于网络公共“论坛”空间,也在于各种形态媒介的便利性增强了人们对媒介的感知和理解。公众在网络中拥有多重身份,内容接收者的同时也是内容的制造者与传播者,而公众传播显然区别于我们一般理解的线性传播或点状传播,它看似无序又有一定的规律性。网络中的“发言权”一定程度上缺乏规制,包括外在的伦理和内在的理性,“假新闻”炮制和传播的成本和风险较低,虽然网络的特性也对事件的证伪有一种天然的倾向,但事实上,如果假新闻已构成传播态势,往往前期围观较为显著,而后期的证伪反而因时间或是效度等的原因弱化了。人们参与其中获得了一种“知晓”满足,而缺乏反思的氛围往往造成真相的“被淹没”,真相到最后反而显得无关紧要。这似乎与媒介化社会加诸于人们身上所形成的社会心理有一定的联系,既然媒体的“拟态”形成一种超真实与拟像,你如何要求普通的公众追随你的职业伦理框架,网络中的“非真实”发言不管是“减压”还是“恶搞”,也是网络的特性决定的。
有文章分析指出目前网络传播中出现了较为鲜明的后现代伦理特征:道德主体的虚拟化和道德语境的虚无感、道德中心的离散和道德权威的消解、道德祛魅的极化和道德界限的模糊以及道德行为的非理性化等,从而导致网络社会出现大量道德失范现象。[9]
新媒体是全新的媒介形态,它不仅改变人们对传统媒体的认知,也同时呈现新的社会景观,虚拟化的交流方式直接指向伦理困惑,交流过程中的去中心化、距离化与多元化,使主体消解,主体与世界关系的建构方式变成间接的存在,个体存在的伦理确认在虚拟世界变得不真切,人们对现实情境与虚拟情境失去了应有的判断力。显然这契合了后现代伦理的视角,后现代的影响在媒介进程中处于不断冲撞,所谓的后现代媒介文化同时作用于社会心理,形成感知的共振。
当然还有另外一种“假新闻”的传播逻辑,那就是有预谋的“假新闻”事件。焦点访谈曾揭秘网络推广:操纵水军引导网络舆论,这里涉及商业逻辑,商业伦理与媒介伦理有相关的地方,但无法相提并论。人们总是对媒体抱有期待,而也正是这期待给了媒体发展的注脚,哪怕是如“洋葱”者,起码它标榜对新闻事件的讽刺,本身符合社会对新闻反讽的逻辑,在媒体的公信力已然成为人们记忆的同时,我们选择调侃似乎也无可厚非,只要你在法律框架内行事。所以在网络上不管是出于名利追求或是产品推销,它既契合了网络的虚幻,也使得造势变得合乎商业伦理起来,正如我们理解的网络公关、网络水军,他们利用了话题炒作和眼球营销,道德底线在商业逻辑之下显然处于弱势。所谓的网络“红人”,离谱的言论或脱轨的行为,契合后现代的逻辑么,如此我们的逻辑到底是该批判社会还是批判主体。
四、“真实”情境与媒介伦理指向
让·鲍德里亚分析了消费社会符号消费的意味,指向“超真实”、“仿真”和“拟像”,使人们理解媒介化社会符号与意义被媒介所建构,我们处于媒介消费的符码联系之中,我们对“真实”的感知更多来源于媒介所提供的符号信息,对事实的判断和理解往往使我们忽略事实发生的情境及其背后的意义,被选择的“事实”往往是有偏向的,媒介所呈现的世界不仅模糊了事实的边界,很大程度上消解了我们对情境的辨别与探询,使我们忽略背景的现实情况的意义,这也一定程度上解释了“假新闻”传播中哪怕面目不全,但我们仍有时无法识别。
虽然说职业记者对消息源、政府通稿、通讯员稿件以及公关稿件等进行求证和核实的能力和水平,不仅反映职业操守,也体现职业记者在专业训练方面的修为,但在更大的社会或媒介环境中,记者作为个体显然不足以完成完全意义上的新闻“除假”工程。我们发现传媒伦理的冲突与建构成为年度研究议题,有文章研究了中国新闻伦理问题的逻辑起点,认为新闻伦理失范实质是“关系”的不正确,该笔者分析了五组关系:传媒与被采访对象(含消息来源)的关系,传媒与受众的关系,传媒与广告商的关系,传媒与传媒之间的关系,传媒与党政管理部门的关系。[10]一定程度上,关系是构建社会各种联系的纽带,社会化的进程与关系密不可分,如果我们从关系视角来看到假新闻传播的逻辑,个人认为是较有建设性的。当然这里潜藏的话语即是在面临伦理抉择时,你是如何处理你的关系场的,你选择的忠实对象一定程度上决定了你的伦理观。
除了关系视角之外,费希尔(Fisher)的叙事范式(The Narrative Paradigm)理论也提供给我们进一步看清“假新闻”传播逻辑的可能性,其前提假设为:人性是植根于故事和讲故事上的;人们会根据故事是否合情合理或者理由是否够好而决定接受哪些故事,拒绝哪些故事;涉及哪些因素会影响人们的选择和他们对好理由的判断;理性取决于人们对过去经历的故事中表现出来的内在一致性和可信性的感知;人们对世界的体验由一系列备选故事构成。[11]
如果说大众传媒提供的信息产品和服务不应有损消费者人身安全和精神健康的感知,按照一般的理解,大众传媒应成为“公众的讲坛”和“社会的公器”,而不应成为个人或集团发泄私愤和侮辱他人的工具;它应成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和精神文明的传播者,而不应成为色情、虚假信息、暴力内容“集散地”和精神污染发源地。由此也可看出大众传媒的基本准则是切忌损伤,即不要侵犯信息消费者的基本权利,但在媒介化社会该设想似乎有些位在理想状态。
社会与公众对媒体的既定要求,使得媒体在媒介化社会中需更有作为才能澄清可能性的“误解”。有文章分析传媒“本能造假”原因,文中结合案例分析传媒人的工作惯性、工作观念、“合法”意识、正面宣传心理以及民族心态等,并提出“这种造假的‘本能’对于传媒的职业意识形成,是极为可怕的障碍。”他同时提出从制度上保障受众监督媒体的重要性,对宣传伦理的反思,确立传媒职业意识等。[12]
当然更为令人惊疑的是“前新闻人自爆造假”事件,而事实上,媒体人造假的自曝往往触目惊心。我们也许都听过“假新闻大王”乔伊•斯卡格斯的故事,他靠自己精心策划和编撰的新闻骗过了无数媒体和把关人的眼睛,他甚至认为媒体是比较好糊弄的,当然他一次次都得逞了,我们表示遗憾的同时是否心怀不安。此外有文章提出宽容失实的媒介生态和惩戒机制缺乏是虚假新闻泛滥的两大根源,[13]从伦理到制度,这两者似乎有点像“假新闻”领域的难兄难弟,宏观来看比较好理解,但道路显然还漫长。
在文献梳理的过程中,我比较欣赏这一论断,具体到对新闻伦理的理解,根据大众传播的实践,往往涉及到三个层面的分析。第一个层面是现象性的,即对具体时代具体社会背景下的道德规则的共性和差异进行历史社会学、政治社会学或文化社会学的分析。第二个层面是讨论规范,从道德哲学出发,思考是什么因素决定好与坏,公正和不公正,强调义务和权利,这往往不能离开社会的发育程度和制度建设的背景。第三个层面是一种哲学性质的伦理学思考,试图超越对道德话语的形式批评,讨论新闻实践和话语规范的合法性。[14]
介于伦理内涵与外延的丰富以及不同时代伦理要求之变迁,对新闻伦理维度和指向有清醒的认识和理解是不容易的。展江曾提出伦理思考和争论是一种极好的思维和表达训练,它对新闻从业者个人人格的完善、职业伦理以及公共伦理的养成和发展都是至关重要的。[15] 柯泽则认为真实的媒介伦理并非存在于媒介组织出版的媒介伦理手册之中,而是存在于社会深层的政治、文化和经济结构之中……理性媒介伦理的形成有赖于某种理性的社会机制的确立。[16]
如果说新闻的核心伦理是客观地报道事实,那么是否是因为新闻事业的建构逻辑起点源于事实,区别与文学创作的本真含义,在满足公众知情权的情况下展现自身的话语权与公信力,而这似乎是历史的形成的。社会赋予新闻事业意义,给了新闻生产的运作逻辑,给与其相应的权利,为此我们有理由相信要求媒体责任的担当是理所当然,媒体在社会规制下生存。如果借由竞争压力大而导致审稿把关不严似乎背离了人们的期望,我们总希望批评体系约束机制读者监督等能更好地运用于媒介纠错,在媒介化社会,我们设立了新闻“假想敌”,思考谁在对“假新闻”证伪似乎更有意义。“媒体审判”与“审判预设”变成了被动式,表明来源与有限的“事实”立场已然无法糊弄越来越成熟的受众,在媒介拟态中的媒介认知素养似乎也随着“假新闻”的传播走向更开阔的未来。为此,我们期待,对“假新闻”的探索和理解,能够使我们更好地感知“真实”情境的意味,了解媒介伦理的指向更多地是对现实的关怀和对未来的期许。如果把媒体看成一个整体,那么它应当对谁忠诚呢?是社会的进步还是人民的幸福,是媒体的本真还是被赋予的意义,是所从事的媒介机构还是从业的良心……
(作者简介:胡蓓蓓,浙江传媒学院播音主持艺术学院教师,中国传媒大学传播研究院在读博士生)
参考文献:
1.[美]斯蒂芬•李特约翰等:《人类传播理论》(第9版),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 2009年10月
2.[美]道格拉斯•凯尔纳:波德里亚(一个批判性读本汉译精品),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08年1月
3.[美]路易斯•阿尔文•戴:媒介传播伦理(案例与争论第4版英文影印版),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10月
4.[美]菲利普·帕特森等:媒介伦理学(问题与案例第4版),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年3月
5.[美]路易斯•阿尔文•戴:《媒介传播伦理》,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10月
6.[加]马歇尔·麦克卢汉:《理解媒介》,北京:商务印书馆,2000年
7.[德]马克斯•韦伯:《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 2010年8月
8.[法]让•鲍德里亚:《消费社会》,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2008年10月
9.[法]尼古拉•埃尔潘:《消费社会学》,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5年12月
10.[法]贝特朗:《媒体职业道德规范与责任体系》,北京:商务印书馆,2006年8月
11.陈卫星:传播的观念,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年4月
12.陈力丹:艰难的新闻自律——我国新闻职业规范的田野观察/深度访谈/理论分析,北京:人民日报出版社,2010年2月
The Ethics Cognitive About theCommunication of "False News" in Media Society
——Thinkingcaused by the Paradox of "the Onion"
Hu Beibei
Abstract: Thisarticle through the introduction of "the onion" institution in theUnited States to give us a kind of perspective to thinking of ethicalcognitive: why the spread of "false news". It analyses the formationof media society, and pointed out it how to influence the social culture andsocial psychology. Then to make us thinking more deeply about what is thespread logic of "false news". And through ethics and medium ethicscognitive perspective, discusses the transmission of the paradox and possibilityof prospect, including using of the postmodern perspective and sociology,communication and other related theory, presented the ethics perception and thethinking significance in media society.
Keywords:"the onion" media society "false news" ethics cognitive
[1]来源:环球网论坛,美著名假新闻网站拿拜登开涮,时间:2010-09-01,具体见维基百科http://en.wikipedia.org/wiki/The_Onion
[2]来源:“后报纸”时代的神话:洋葱的另类生存,沃华传媒网,具体见http://www.wowa.cn/Article/55520.html
[3] Ward ,Stephen J. A. , Wasserman, Herman:Towards an Open Ethics:Implications of New Media Platforms for Global Ethics Discourse, Journal ofMass Media Ethics; Oct-Dec2010
[4]沈蔚:新媒介技术之伦理张力——网络传播等为例,理论月刊,2010年第6期
[5]童兵:科学发展观与媒介化社会构建:新闻传播学的视角,复旦大学出版社,2010年7月
[6]陈卫星:麦克卢汉的传播思想,北京《新闻与传播研究》,1997年第4期
[7] 关于“后现代伦理学”的介绍和解释,具体可见[英]齐格蒙特·鲍曼著,张成岗译著:《后现代伦理学》,江苏人民出版社,2003年4月
[8]郑根成:对大众传媒道德审判的伦理反思,浙江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2009年11月,第39卷第6期
[9]杨先顺 邱湘敏:网络传播的后现代伦理审思,现代传播,2010年第3期(总第164期)
[10]李良荣、杨梅:2009年中国新闻学研究回顾,新闻大学,2010年第1期,总第103期
[11]Water R. Fisher: HumanCommunication as Narration: Toward a Philosophy of Reason, Value and Action, Columbia:University of South Carolina Press,1987
[12]陈力丹:传媒为什么会“本能造假”,新闻记者,2010年第8期
[13]唐远清:防治虚假新闻的关键 靠制度化的新闻监管体系,新闻记者,2010年第1期
[14]陈卫星:新闻伦理的可能性,中国图书评论,2009年第7期
[15]展江:新闻职业伦理四大争议问题评析,中国地质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年3月,第10卷第2期
[16]柯泽:中国本土媒介伦理形成的理论与个案分析,湖北社会科学,2010年第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