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媒体在网络维权事件传播中的社会责任

传统媒体在网络维权事件传播中的社会责任

 

范明献 

(中南大学文学院)

 

内容摘要:网络越来越成为公民维权的工具。在网络维权事件传播中,由于网络自由传播、缺乏专业资质以及专业机构把关,造成网络真实与虚假信息并存,维权与诽谤难辨,以及传播公平的问题。传统媒体是网络维权事件传播中准确可靠信息的消息来源,也是网络权威意见的提供者,应当扮演积极角色。作为专业媒体机构,传统新闻媒体应当在以下方面承担社会责任:核实事实积极报道;深入调查客观报道;平衡报道维持公正;及时提供事实和评论来正确引导舆论。

关键词:网络维权事件 传统媒体  社会责任

 

网络越来越成为公民维权的工具。一段时期以来,王帅帖案、“公安局长拐卖民女”案、“公安局政委女儿冒名顶替”案,一系列借助网络维护公民权益的事件,再次显示了网络这一新传播技术的社会威力。在网络维权事件传播中,真实与虚假信息并存,维权与诽谤难辨,因而具有专业权威的传统媒体如报纸广播电视等责任重大。传统媒体是网络维权事件传播中的重要环节,不仅是网络准确可靠信息的消息来源,也是网络权威意见的提供者,因此,传统新闻媒体对网络维权事件不应消极应对甚或置身事外,应当扮演积极角色,承担专业媒体机构的社会责任。

 

一、网络维权事件及其传播

近年来中国网络发展迅猛,网民人数近3亿人,网络的社会影响力急剧增长,已经成为重要的信息集散地和舆论平台。党和国家领导人也高度重视网络民意,胡锦涛总书记和温家宝总理积极与网民在线沟通,领导人的重视更凸显了网络作为社情民意反映渠道的重要性。因此,相对于专业组织机构把关的传统媒体如报纸杂志广播电视而言,自由开放的网络媒介不仅仅是人们获取信息和进行交流的渠道和工具,众多公民也越来越把网络当成维权诉求的渠道。

作为新媒体的网络,已经成为公民的重要维权工具。王帅帖案、“公安局长拐卖民女”帖案、“公安局政委女儿冒名顶替”帖案,近来引起社会高度关注的公民维权事件,共同特点就是通过网民网上发帖或个人博客发文,诉诸网络舆论来维护公民个人权益。由于这些网络维权发帖个案极具典型性,迅速形成网络人气极高的网络事件,被网站论坛置顶或者放置网站首页乃至开辟专题,并经诸多网站转载,引起包括报纸、广播、电视、杂志等诸多传统媒体在内的社会关注,形成社会舆论,网民反映的问题得部分地得到了解决。如果没有网络这一新的渠道和媒介,这一类公民的维权之路可能不会走得这么顺利。一时间,网络俨然成为新媒体时代舆论监督的主阵地。无可否认,网络维权事件传播具有社会进步意义,有助于维护公民正当权益,在一定意义上也是实践宪法赋予公民的举报权、批评权、监督权的一种形式,在调节社会矛盾、构建和谐社会方面具有正面意义。

回顾一系列的网络维权事件,有着共同的传播模式:网民在网上公布事实和诉求;网民跟帖网络评论热烈;网络论坛置顶或放置网站首页;引发更多的网络关注和网络舆论;引发包括传统新闻媒体在内广泛社会参与的社会舆论。

 

二、当前网络维权事件传播中传统媒体扮演的社会角色

传统新闻媒体在网络维权事件传播中的角色和表现,就当前情况来看,有两种情形:一种是以王帅帖案为代表的积极角色;一种以“公安局长拐卖民女”帖案为代表的消极角色。

1、王帅帖案和积极角色

3月份网民王帅在网上个人博客发布以“河南老农的抗旱绝招”为题的博文,揭露家乡河南灵宝县政府征收农民耕地及征地补偿中的问题,引发网络热议,搜狐等网站将该帖在论坛置顶并放置在网站首页。王帅个人因此被当地政府千里追捕并以诽谤罪拘留。4月初,《中国青年报》记者经过深入调查采访,对王帅反映的问题进行了公开报道,之后又有多家新闻媒体跟进报道,众多媒体纷纷转载和发表评论。媒体的公开报道又引发网络的热议,由此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事件。社会舆论的关注,对当地政府形成压力,河南省公安厅长致歉,王帅获得国家赔偿。

在王帅帖案中,传统媒体扮演着积极角色,对网络维权事件深入采访,积极报道和发表评论,传统媒体的介入及其报道也成为网络媒体中的信息源和意见源,引导着网络上信息流和意见流向正确的方向流动。

2、“公安局长拐卖民女”帖案和消极角色

网民“老虎庙”,在街头听信内蒙农民黄某诉说自己女儿被陕西洋县人大代表、公安局长和村镇领导倒卖,在网上以《人大代表和公安局长勾结一起盗卖民女》为题发布文字和视频内容,引起网络议论,据陕西洋县政府提供的数据,截至4月24日有60多家网站转载,近万名网民跟帖留言对当地政府指责,言辞激烈。对网络反映的问题,当地政府组织调查,并举办新闻发布会说明调查结果:黄某捏造事实以图私利,黄某女儿自愿嫁于当地农民,不存在人大代表和公安局长拐卖妇女的事实。传统媒体在新闻发布会前没有进行调查采访报道,在发布会后也仅仅报道发布会内容,并没有深入调查涉及纠纷的各方。因此,在当地政府公布调查报告会后,网络上对调查的真实性和权威性质疑之声仍在,对这一事件的社会舆论仍然混沌不清。

在此事件传播中,传统媒体表现消极,网络信息和意见传播由于没有权威、专业媒体机构提供的报道和评论,仍是事实不清,非议不断,网上舆论仍向网络怨气方向发展。

 

三、网络维权事件传播中的问题及其原因

从传统媒体在网络维权事件传播中的两种角色及其两种传播效果对比来看,在网络维权事件传播中,传统媒体并不是可有可无的角色,尤其在焦点性质的网络维权事件中,扮演积极或消极角色,主动出击还是被动反应,都会影响着网络维权事件传播中的信息流和意见流的流向,由此造成社会舆论是向着积极健康有助于社会进步的方向发展,还是朝着质疑非议声不断、政府政党形象权威遭怀疑、网络怨气方向发展。

如果说没有网络媒介这一新的舆论平台,就没有公民维权事件的公开披露和传播,那么,可以说如果没有传统媒体的参与和积极作为,就没有网络维权事件的负责任传播和积极社会效果。为何在当前中国,传统媒体在如同网络维权事件这样的网络传播中扮演至关重要角色?这是因为在网络维权事件传播中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种种问题。在网络维权事件传播中,既有真实信息和正当权益诉求的传播,也存在虚假失实乃至捏造诽谤信息传播。另外,维权个人通过网络披露事实和发表个人意见,还可能存在“会闹得孩子有奶吃”的传播公平问题,造成维权事件传播中只传播一方的声音,很少能听到矛盾纠纷的其他方的意见,并不能体现传播的公平和平衡。

网络维权事件传播中存在的这些问题有以下这些方面的原因:

首先,网络是自由传播的媒介,缺少如传统媒体的严格机构组织的把关。网络是个自由的传播平台,每个网民都可以通过论坛发帖、个人博客等形式自由传播信息与意见,因此,网民维权事件中叙述的事实有可能出现虚假、捏造的真实性问题。而这类信息真实性问题,在传统新闻媒体中有制度性防范措施再加上专业主义的自律性约束,相对而言,并不严重。

再者,在国内网站尤其是门户商业网站不具备新闻采访资质和权利,不具有传统媒体那样的信息核实和采访调查的行为能力。另外,网络媒体也缺乏传统新闻媒体的几十年乃至百年的新闻专业锤炼,缺乏传统媒体的严格的业务操作标准和程序。

还有,维权网民个体不具备专业能力和义务,比如“公安局长拐卖民女”帖案中,“老虎庙”网民在街头遇到自称受害者的黄某,出于义愤在个人博客发表文字和视频为黄某鼓与呼,“老虎庙”个人不具备深入调查核实的能力。再说,作为公民个人,发表意见是公民权利,如果不是恶意捏造,事实如何最终还应该由政府部门和专业机构进行核实调查,公民个人没有专业调查核实的义务。

 

四、传统媒体如何承担在网络维权事件传播中的社会责任

在网络维权事件传播中,传统新闻媒体应当并且可以在以下方面发挥专业新闻媒体机构优势、积极扮演专业角色承担社会责任。

首先,核实事实积极报道。对网络维权事件不能视而不见,逃避媒体的舆论监督责任;也不能网云亦云,不加核实进行转载,成为网络的传声筒,那样极可能造成失实,是违反核实事实的职业准则的行为。传统媒体对网络中传播的事实,应当履行新闻媒体的职业责任,进行专业采访调查,纠正谬误,消除误解与流言,维持社会公义。

其次,深入调查客观报道。王帅帖案、“公安局政委女儿冒名顶替”帖案传播中,中国青年报等媒体深入调查,追寻真相。专业媒体的调查报道,不仅能将细节、问题详尽揭示,而且实地调查也真实可信,对网络流言有正本清源的功用。

再者,平衡报道维持公正。网络维权事件传播中,多是维权公民个人单方面提供的事实和说辞,并不符合信息传播中的公正平衡原则。通过传统新闻媒体介入,调查采访矛盾纠纷的方方面面,给各方平等的采访报道机会,这也是对网络传播失衡问题的一种纠正。“公安局长拐卖民女”帖案中,在网民披露黄某的倾诉后,多家网站转载,众多网民跟帖发表意见,但迟迟未见新闻媒体采访报道,这种信息披露存在平衡公平的问题。在当地政府组织调查组并召开新闻发布会后,新闻媒体仅仅报道当地政府调查结果,没有调查采访黄某等人,这其实又是一种新闻传播的不平衡不公正,再加上当地调查独立性不强,仍引来众多网民的种种猜疑和非议声。如果有新闻媒体跟进深入调查采访,追寻真相,调查涉及的各方,传播效果定会不同。

另外,及时提供事实和评论来正确引导舆论。舆论学研究表明,舆论调控和引导的重点是媒体,专业新闻媒体在舆论形成与调控中扮演着关键角色。2在网络舆论调控和引导中,毫无疑问,传统媒体也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在舆论形成和演变过程中,信息流和意见流的流向至关重要,新的事实和权威的意见能够强有力的引导舆论发展。特别是在网络维权事件传播中,由于网络信源缺乏可信度,来自专业权威媒体组织的事实和言论,更能发挥其对网络信息流和意见流流动的引导,也更能发挥其对正确舆论引导的重大功用。在王帅帖案中,中国青年报等专业新闻媒体的专业作为有力地引导网络舆论发展。中国青年报对王帅案调查报道后,形成质疑当地执法失当的网络舆论,河南省副省长道歉和王帅获得国家赔偿的新闻报道及新闻评论在网上转载后,网络舆论向对此种做法的肯定以及思考司法公正和征地问题的方向发展,当地政府处罚违法征地官员的新闻在网络披露后,舆论渐显肯定舆情趋向平缓而结束。

(作者简介:范明献,中南大学文学院讲师,中国传媒大学电视与新闻学院博士研究生)

 

参考文献

1. 郭庆光:《传播学教程》,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201页

2. 廖永亮:《舆论调控学——引导舆论和舆论引导的艺术》,新华出版社,2003年版,第199页

 

 

 

 

Social Responsibility ofTraditional Media during the Communication of the Rights Maintenance on the Internet

 

Fan Mingxian

 

Abstract:The internet has become the tool of citizens’ rights maintenance. During thecommunication of the rights maintenance on the internet, because thecommunicators on the internet lack professional certification and gate-keepingof specialism institution, it can be found that the true and fraud informationco-exist, the rights maintenance and slander cannot be differentiated easilyand the communication equality is rough. The traditional media is the source ofaccurate and reliable information during the communication of   the rights maintenance on the internet, andalso the provider of the authoritative opinions. As the professional media,traditional news press should take charge of social responsibility in someaspects such as the verification and report of the news, the deepinvestigation, the balance of the coverage and the supply of objective factsand comments so as to guide the public opinions correctly.

Keywords:Rights maintenance on the internet; Traditional media; Social responsibil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