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新闻教育思想中的媒介伦理观
于 菲
(中国传媒大学传播研究院)
内容摘要:在媒介伦理问题凸显,加强媒介伦理教育迫不及待的今天,本文通过对民国时期新闻教育史料的阅读,试图寻找民国时期新闻教育思想中的伦理观念,总结它的特点,发现其中的规律,或许对当下的媒介伦理与规制有所启发。
关键词:民国 新闻教育 媒介伦理
1918年国立北京大学设立了新闻学研究会,聘请徐宝璜教授为主任,至此,中国的新闻教育吹响了号角。1920年上海圣约翰大学在文科中设立了报学系。1921年厦门大学成立,它把报学作为所设八科之一,1923年至1926年,北京平民大学、北京国际大学与燕京大学、上海南方大学、上海光华大学等学校,也先后设立了报学系,至于新中国成立前,全国约有58家新闻教育机构,新闻教育发生了从无到有,到加速发展的变化,而我国的新闻伦理观念也在孕育发展中。
从新闻实践活动和新闻教育诞生起,报人就持有了一系列的道德观念,对于这些思想的厘清,有助于我们认识新闻教育中媒介伦理意识的产生和发展过程,掌握这一时期媒介伦理观念的主要特征,对今天媒介伦理框架的构建有所启发。由于这一时期的新闻教育与新闻实践活动联系紧密,许多报人既是知名报人,又是报学系的讲师,对新闻教育影响甚大,故而笔者把知名报刊和记者所阐述的思想也视为新闻教育的一部分。笔者认为,这一时期新闻教育中的媒介伦理观特征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一、大学教育中没有系统的伦理学教育,伦理思想散见于报人言论中
通过仔细研究当时《南方大学报学系及报学专修科规程》[1]《平民大学新闻学系分年课程表》[2]和《全国报界联合会所决议之新闻大学组织大纲》,我们发现报系的课程设置,致力于记者技能的训练和广博知识的培养,实用性很强,并没有专门涉及媒介伦理的课程,尽管这未必能说明当时人们对媒介伦理不够重视,但至少一定程度上表明,伦理教育的观念还没有成为新闻教育的共识。
与系统教育的缺失相比,知名报人的言论常常流露出一些伦理思想。戈公振认为:(记者)“要有公正而清廉的性质,有责任心和喜欢责任的心,勤敏有理想,有充满的精神,有自治力,有强的记忆力,有表现能力,有感觉心,有进步的欲望。”[3],他在《新闻教育之目的》一文中提出“新闻学的主要目的,不是使人学得实用的职业,是给他一种精神上的立脚点,指明他能够站而应该站的地方”,胡庶华在《大学教育与新闻人才》一文中提出“惟健全之新闻人才,其学识、能力、人格三者均须修养有素”,要有“高尚之人格”“纯洁之思想”“勇毅之精神”。
二、相对于媒介组织的自律而言,更重视记者个人的修养与品德
1926年9月1日《大公报》续办,总编辑张季鸾撰写了《本社同人之志趣》,提出了“不党、不卖、不私、不盲”的“四不主义”。”“四不主义”促使《大公报》“纯以公民之地位发表意见”,深得民心,这成为民国时期媒介组织自律的典范。
相对于对媒介组织的要求而言,民国时期的新闻伦理更为常见的体现在对记者的要求上。“本科之唯一目的,为养成男女之有品学者,以此职业去服务公众”。邵飘萍曾摘录明朝杨继盛“铁肩担道义,辣手著文章”联中的“铁肩辣手”自勉,“为弱者吐不平之气,使豪暴之徒不敢逞其志,”表达了他追求正义,坚持真理的决心。张继英在《大学新闻系之组织》一文中提到“报馆记者,必须具有完美之资禀,Qualification 诚实可靠一也,忍耐二也,无偏私三也,忠于社会忠于报纸四也。”徐宝横在《新闻学》一书中也列出了“访员应守之金科玉律”,坚持真实性原则、坚持客观公正、勤勉、守信、廉洁成为记者应该遵守的纪律。
三、立足公共利益,强调独立精神
新记《大公报》提出“四不主义”:“不党”即与中国各党阀派系无连带关系,“原则上等视各党,纯以公民之地位发表意见”;“不卖”即“不受一切带有政治性质之金钱补助,且不接受政治方面之人入股投资是也。是也吾人之言论,……断不为金钱所左右。”“不私”即“对于报纸并无私用,愿向全国开放,使之成为公众喉舌”;“不盲”,即不盲从,不盲信,不盲动。
黄远生认为报纸、报人要为人民奔走呼号,他主张办报要“主持争论公理,以廓清腐秽,而养国家之元气。”徐宝横称“新闻纸既为社会之公共机关,故其记者亦为社会之公人,责任匪轻,处之宜慎,遇事当求其真,发言应本乎正,本独立之精神,作神圣之事业,信仰取得,权威自立,尊严立见。”卓越报人邵力子写到“舆论的权威渐著,各方面也就都想利用舆论。在此时,言论界不可不发抒其独立的意志”[4],“我舆论界不可不自策勉,毋为无耻之文人所利用,毋为丧心之官僚所收买”[5],表达了报刊作为舆论阵地须坚持独立的立场。
1915年,袁世凯为复辟帝制,争取舆论支持,曾派人以15万巨款贿赂报人史量才及其掌管的《申报》,史量才断然拒绝,并刊出《本馆启事》,揭露袁世凯欲收买他的丑闻,并道出了“每遇一事发生,必察真正人民之利害,秉良心以立论,始终如一”的立场。著名报人邵飘萍也曾拒绝军阀张作霖30万元的封口费,立足于真相,甚至不惜付出生命的代价。
这些报人言论与行为无不反映了这一时期新闻业内立足公众利益,坚守独立精神、“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的风骨。
四、反对低俗庸俗内容,强调新闻价值
谢六逸在《新闻教育的重要及其设施》一文中批判到,“有许多记者连新闻价值是什么还弄不清楚。例如在九十度的暑天,数十万的上海闸北的住户,不知什么原故,忽然有两天没有一滴自来水,但是报纸上却没有只字的记载。但是某姓(并非记者心目中的要人)有姊氏亡而妹往填房的新闻,却很有力的登载出来”[6]。
民国初期小报曾一度兴盛,不少小报文人徜徉于声色犬马的场所,耳闻目睹了社会各阶层人士在此的种种遭际,这些便成为小报源源不断的材料来源,无聊的、淫秽的文字却不时出现在报端。对此,邵飘萍反对所谓的“趣味至上”“有闻必录”,主张凡属花柳猥亵一类的品评纪事、淫秽小说以及不堪入目的广告、文章应彻底清除,并决心“宁可牺牲一部分之销路,决将此类稿件一扫而空”。这都体现了当时报人们对新闻价值的追求。
总而言之,民国时期,新闻教育还没有形成系统的伦理教育。报人有关新闻伦理的观点,多是在爱国主义的激励下抒发的,在内容上集中表现为立足公众利益,坚守独立立场,坚持新闻真实性原则,抵制低俗庸俗的报刊内容;他们对于报纸的伦理性要求,更多的体现为对记者个人品德与修养的要求,而较少重视媒介组织与制度的层面,期望依靠报人高尚的品格就能胜任记者高尚职责的幻想,付出了沉重的代价:许多报人牺牲在党阀派系的屠刀下。他们的经历告诉我们治理媒介伦理乱象,决不能单单依靠媒体人的自觉与高尚品格,在复杂的现实环境中,媒介组织的自我约束与制度层面的保障显得尤为重要。
(作者简介:于菲,中国传媒大学传播研究院在读硕士研究生)
参考文献:
1.辛欣、雷跃捷等:《中外新闻传播教育发展研究》,中国传媒大学出版社,2009年
2. 李建新:《中国新闻教育史论》,新华出版社,2003年
3. 龙伟等:《民国新闻教育史料选辑》,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年
4. 方汉奇:《中国新闻事业通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6年
5. 张志成:《著名报人邵飘萍的新闻思想研究》,湖北函授大学学报,(2010)第23卷第1期
6. 关梅:《论徐宝璜新闻思想产生的历史背景及其进步意义》,新闻知识(2009.08)
7. 郑连根:《民国时期的“封口费”》,同舟同进,2008年第12期
8. 雷素云:《论黄远生的新闻思想》,枣庄师范专科学校学报,(2003)第20卷第8期
9. 胡正强:《邵力子新闻思想述论》,新闻知识,(2008.03)
10.程正团:《新记<大公报>“四不主义”办报方针及其现实意义》,文化传媒,第70页
The Media Ethics Views in the JournalismEducation Ideas
during the Republic of China
Yu Fei
Abstract:Asthe emerging of various problems about media ethics, strengthening the mediaethics education shows its importance. Based on the study of relative historicalmaterials, this paper attempts to look for the views about media ethicseducation in the Republic of China, summarize its characteristics and find outits rules, which perhaps does good to current media ethics regulation .
Keywords: Republicof China;Journalism education; Media ethics
[1]龙伟等:《民国新闻教育史料选集》,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年,第4页
[2]龙伟等:《民国新闻教育史料选集》,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年,第6页
[3]龙伟等:《民国新闻教育史料选集》,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年,第12页
[4]傅学文:《邵力子文集》(下),中华书局,1985年,第799页
[5]傅学文:《邵力子文集》(上),中华书局,1985年,第52页
[6]龙伟等:《民国新闻教育史料选集》,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年,第2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