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语言传播艺术代表人物评定标准刍议

 广播电视语言传播艺术代表人物评定标准刍议

 李晓华   张政法

(中国传媒大学 北京 100024)

 

【摘要】评定广播电视语言传播艺术代表人物,考察路径一是影响力,社会影响力、业内影响力、社会影响力本身就是一种有效的拣选;一是艺术性,语言传播风格、风格的代表性以及作品的艺术价值是成为代表人物的专业基础和基本前提。拣选时应坚持典型性、时代性、科学性原则。

【关键词】广播电视语言传播艺术  代表人物  影响力  艺术性

 

Discussion on the Evaluation Standard for Broadcasting LanguageArts Representatives

Li Xiaohua, Zhang Zhengfa

Communication University of China, Beijing100024

 

Abstract: To evaluate broadcasting languagearts representatives, one path is influence, including social influence and industryinfluence. Social influence itself is an effective selection. The other path isartistic. Language and communication styles, style of representation as well asthe artistic value of works are the representative figures of the basic andfundamental prerequisite. While selecting, we need to adhere to the principles ofTypicality, times and scientific.

Keywords: Broadcasting  language arts , Representatives, Influence, Artistic

 

自从1923年广播在中国的土地上诞生以来,就出现了前所未有的语言传播形态——有声语言大众传播。这一新的语言传播形态的出现,曾极大地改变了当时的语言生活,促进了语言的现代化和新文化的发展。1958年电视在中国的出现,更增强了有声语言大众传播的力量,丰富了有声语言传播的内涵。随着广播电视影响的不断扩大,对社会生活契入程度的不断加深,广播电视语言已经不仅是语言创新的及时体现,更引领着社会语言生活的发展趋向,产生着巨大的文化影响力,成为社会文化建设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广播电视的发展历程中,不同时期的广播电视语言传播者逐步总结经验,不断进行调整和创新,形成了与特定历史时期社会背景相适切的广播电视语言传播艺术。这其中,既有家喻户晓的著名播音员主持人,也有为人们所传颂的播音主持艺术精品;既形成了广播电视语言传播的优良传统,也出现过多种多样的语言传播样态和创作思潮;既产生过字字珠玑的播音主持经验,也形成了体大思精的广播电视语言传播研究成果。所有这一切,不仅曾极大地作用于已经过去的历史,是中国语言史、文化史、大众传播史的一部分,而且,其中的宝贵经验、优良传统、艺术规律、理论成果,也构成了当前广播电视语言传播艺术的发展脉络和历史底蕴。因此,研究广播电视语言传播艺术形成与发展的历史,对于探索广播电视语言传播艺术的发展规律,指导当前的广播电视语言传播实践,是非常必要的。

广播电视语言传播艺术的形成和发展,是一个从无到有、由粗趋精的过程,它贯穿在广播电视语言传播的历史之中,凸现在优秀播音员主持人的创作实践中,凝结在广播电视播音主持的经典作品中。构成这一演进历史节点的,是一个个具有艺术创造力的语言传播者和一篇篇具有艺术感染力的广播电视语言作品。对代表人物及经典作品进行研究和整理,既是广播电视语言传播艺术史研究不可回避的研究对象,也是一种形塑广播电视语言传播艺术史脉络的有效路径。其中,代表人物的研究是关键,而人物研究的前提是评定标准。

什么样的播音员主持人可以被认定为广播电视语言传播艺术的代表人物呢?

一、概念的厘清

在设定代表人物评定标准之前,首先需要厘清一组概念,就是明晰“广播电视语言传播”与“广播电视语言传播艺术”之间的区别。

“广播电视语言传播”主要指在广播电视中运用有声语言及其副语言进行大众传播的传播行为及其语言样态。

“广播电视语言传播艺术”则是在此基础上的提升,是指在广播电视语言传播中,由于传播者运用语言的水平和能力达到了一定的高度,而使广播电视语言传播具有了艺术水准和一定的审美价值。因此,广播电视语言传播艺术首先表示一种经过审美价值判断、具备超越一般语言传播层次的高水平的语言传播样态。同时,它还可以指代能够使广播电视语言传播具备艺术价值的语言传播技巧。

明晰了上述概念,我们就可以为“广播电视语言传播艺术代表人物”进行定位了。认定“广播电视语言传播艺术代表人物”的起点应该是,其广播电视语言传播水平较高,其作品具有艺术价值。他们是不同历史时期涌现出的艺术特征鲜明、社会影响较大的语言传播工作者。

二、考察的路径

在我国广播电视语言传播历史上,曾经产生过许多优秀的播音员主持人,他们的名字熠熠生辉,他们的作品脍炙人口。如齐越、夏青,如潘捷、费寄平、林田、林如,如方明、铁城、虹云、沈力、赵忠祥……,他们都是广播电视语言传播史上的代表性人物。然而,对于广播电视语言传播艺术,我们一直以来都缺乏比较深入、全面的研究,对以上人物的认可,也多来自业内的共识和受众的口耳相传,他们为什么会受到人们的认可和称赞,缺乏学理性的系统研究和有说服力的论证;他们的语言传播是否具有艺术价值、为何具有艺术价值,缺乏科学的理论论定和深入剖析。因此,我们在进行广播电视语言传播艺术史研究时,就不仅仅是对具有艺术价值的语言传播作品和具有艺术水准的语言传播者进行有针对性的研究,而是首先面临如何确立艺术标准和如何筛选人物与作品的问题。我们需要在认定过程中,从“艺术的语言传播”和“艺术的语言传播者”的原点开始,把语言传播艺术研究这一“推进式研究”和语言传播艺术认定这一“基础性研究”结合起来,从现象中发现艺术的蛛丝马迹,并从艺术的蛛丝马迹中寻找艺术的规律。

(一)影响力。

影响力是“文化活动者以一种所喜爱的方式左右他人行为的能力”[1]。影响力并不是一个艺术概念,也不是判定一个人艺术水平的尺度,但具备影响力的人或物往往或者特征鲜明、或者具有权威、或者富有魅力、或者适切时代……且被人们广泛接触、得到认可、加以接受,甚至影响和改变人们的认知、情感和行为。因此,正如以上所说,由于我们的研究只能从头做起,需要从一般现象中发现艺术的性状,那么影响力就能够为我们提供一个便捷的路径,人们喜爱的往往是优秀的作品和人物,人们接受的往往是有益的内容和手段,从而,我们易于从中发现艺术的痕迹,也往往能够发现艺术的痕迹

1.社会影响力。

是否在特定时期对社会产生过较大影响,应是考察传播者影响力的一个方面。一是社会知名度。当年的齐越、夏青,九十年代的赵忠祥、倪萍,都具有较高的社会知名度,是当时家喻户晓的名人。而由其知名度反推考察其播音主持水平,就会发现他们确有过人之处。二是社会介入度。如崔永元在《实话实说》中所采用的幽默式的谈话风格,不仅极大影响了此后的谈话类节目主持风格,而且对人们的日常交流方式也产生了深远影响,开阔了人们对公众话语传播方式的认知视野,丰富了人们的日常话语方式。

社会影响力反映了公众对播音员主持人的关注度和认可度,能够在一定程度上体现播音员主持人的语言传播水平。与此同时,由于受众的接受心理是复杂多样的,影响力的产生也是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过程,所以,社会影响力和语言传播艺术不存在完全的对应关系,如同一名追随者众多的明星不见得就是一位表演艺术家一样。

2.业内影响力。

业内影响力主要指一个人在广播电视媒体内尤其是在播音主持同行中的影响力。和社会影响力相比,业内影响力更能反映一个人的业务水平。那些极具业内影响力的播音员主持人,他们的存在不仅仅影响到与他同时代的同行,也会对其后的播音员主持人产生深远影响。他们对同时代的播音员主持人起到的是一种标杆作用,能够很好地引发行业内的自省和自律,甚至成为一种专业标识,起到行业规范、专业示范、艺术传承的作用。而对于后人而言,他们构成了一种优秀的播音主持传统,他们的专业精神、语言风格、表达技巧等,是广播电视语言传播艺术的宝贵财富。齐越、夏青、林如、方明等人,都是被业内充分认可的播音大家,不仅在当时,甚至到现在,都是播音员主持人学习的楷模。

业内影响力其实是一种专业影响力,虽然不见得经过学理的论证,但因为评价者本身就是专业人士,其专业性强,可信度高,因此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3.学界影响力。

学界影响力主要指的是播音员主持人在研究领域与教学领域的影响力。已有的播音主持研究成果中,可以发现不少对优秀播音员主持人的记述和研究。而在播音主持教学中,也常有一些播音主持名家作品及播音主持创作方法被作为案例进行评点。

学界影响力和社会影响力、业内影响力有重要关联,但由于学术研究的严肃性,要产生学界影响力,难度似乎更大。从目前的中国播音学研究来看,情况确实如此,在被提及的播音主持名家中,20世纪90年代以后活跃在语言传播一线的就极为少见。由于学界影响力的科学性较高,虽然评价可能稍显滞后,但却有着极高的参考价值。

(二)艺术性

广播电视语言传播是一种大众传播行为,新闻性是其基本属性。语言传播的目的是传递信息、沟通交流、传播文化,而不是进行纯粹的艺术创作。但是,如果把艺术理解为“为了完成一定目的而对媒介材料所作的熟练的操作”[2],或从这一角度去看待艺术,那么,在播音主持中无疑能够发现艺术性的因素。而如果再进一步强调播音主持作品的语言示范作用、文化建构功能、精品意识追求的话,则艺术性理应成为广播电视语言传播的一个目标、一种层次,也是区分语言传播作品优劣和语言传播水平高下的一个标尺。

1.是否形成独有的语言传播风格。

风格是因创作者的创作个性的浸透而使作品呈现出来的独特的艺术风貌和艺术格调。这里的个性不简单等同于创作者的个体性,“创作个性是作家在生活实践中所形成的、相对稳定的、独特的个性气质、人格精神、艺术追求、审美情趣和艺术才能等精神特点的总和”,不同于日常生活中的个性,它超越了粗鄙和偏激的层次,以其独特的创造性和审美性而具有美的意味,是表现性的和超越性的个性。进一步地,艺术风格也不是人人具有,而是“艺术内容和艺术形式有机统一中显示出来的见出作家独特创作个性的一种审美属性。”“这种独特的审美属性不是任何一个作家的作品都具有的,而是在艺术上臻于成熟,能以一个独立的创作个性参加到文学创作过程的作家才能创造出的” [3]。 因此,在各种艺术创作中,是否形成自己独有的创作风格是评定一个人创作水平的重要指标之一,也是一个艺术创作者能否被称为“艺术家”乃至“艺术大家”的关键要素。

在广播电视语言传播实践中,有不少语言传播工作者之所以受到受众和同行的喜爱与肯定,就是因为具有独特的语言传播风格。齐越的播音气势磅礴、生动豪迈,夏青的播音严谨庄重、稳健大度,林如的播音质朴自然、含蓄深沉,方明的播音激越奔放、气势豪壮……。

由于艺术风格是建立在艺术成熟的标准之上的,因此,是否具有鲜明的播音主持风格,可以成为我们判断一个人的语言传播是否具备艺术水准的首先要考虑的条件。凡是被社会、业内、学界普遍认同具有鲜明的播音主持风格且经过针对性研究名副其实的(具有整体的美感;具有独特性,如独特的感受、独特的表达;具有稳定性等),自然可进入我们的研究视野,以展开进一步的系统性研究。

2.是否具有代表性。

以上我们所说的风格,除了个人风格,还存在时代风格、民族风格、地域风格、流派风格等类型。在广播电视语言传播实践中,也存在着不同时代的、不同类型节目的播音主持风格,存在着形成了鲜明风格的特定栏目或语言传播群体(我们可称之为群体风格)。

时代风格。某一时代或某一时代不同时期的社会政治、经济、文化,会对该时代的社会心理、文化生产、艺术创作产生直接而深刻的影响,新闻传播更是首当其冲。广播电视语言传播一方面易受社会环境的影响,一方面还受到传播手段、传播方式的制约,不同时期的广播电视语言传播往往呈现出不同的形态。我国的广播电视语言传播,在不同时代或时期,受社会背景和行业语境的制约,形成了具有鲜明时代特色的语言传播风格。如,“战争年代的语言传播风格”、“建国初期的语言传播风格”、“改革开放时期的语言传播风格”等。

类型风格。广播电视主要是以节目为单元进行传播的,在传播实践中,逐渐形成了比较稳定的节目类型。不同类型的节目由于其内容的聚合和形式的相近,逐渐形成了较为稳定的节目语体,并形成了不同的类型风格。如,“消息播报类节目的语言传播风格”“新闻评论类节目的语言传播风格”、“体育解说类节目的语言传播风格”等。

群体风格。一个成熟的、稳定的、有影响力的栏目或节目板块,如《新闻联播》、《东方时空》等,在广播电视传播中具有显著地位,由于节目的需要和群体创作的趋同性,形成了特有的语言传播风格,构成了具有相似语言风格的传播团队。我们可称之为“《新闻联播》的语言传播风格”、《东方时空》的语言传播风格等。

这些具有时代风格、类型风格、集体风格的语言传播群体中,可能已经有人形成了自己的语言传播风格,如齐越、夏青等人;也可能没有具体的个人形成独立的、成熟的语言传播风格,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可挑选集体中的核心人物作为该风格的代表,来加以研究。如《新闻联播》中的邢质斌、体育解说员中的宋世雄等。

代表性可根据工作时长、获奖情况、品牌效应、社会影响等方面来综合评定。对播音员主持人来说,工作的时间长短说明了其与节目的契合度和相容度;获奖情况说明了其被管理机构和专业部门的认可度,也可以作为其业务能力的一个客观证明;品牌效应既包括社会知名度,也包括其在节目中的重要性,显示其是否处于核心地位;社会影响,在知名度上与品牌效应相似,同时包含社会美誉度。

3.其作品是否具有艺术价值。

无论是个人还是群体,形成独有的风格是艺术上臻于成熟的标志,自然可以成为我们语言传播艺术的代表。但是,根本属性是新闻性的广播电视语言传播,在实际创作中要达到艺术的水准的确是困难的。因此,整体上形成风格固然是好的,在创作中如能够“披沙沥金,往往见宝”,时常有佳作出现或整体创作水平比较高,也应引起我们的关注。当然,无论是整体还是部分,对播音主持作品是否具有艺术价值这一判断都是无可回避的。

判断一件播音主持作品是否具有艺术价值,是一个复杂的问题,篇幅关系,在此只作简单的罗列。首先要看内容和形式在整体上的契合度,即在多大程度上实现“有稿播音锦上添花”,“无稿播音出口成章”;其次看创作的自如程度,包括对语言技巧的使用、对现场的把握与掌控、状态的激发与转换等,在多大程度上体现了创作者的主体性并合乎传播目的和创作目的;再次看语言的美感,是否合乎有声语言表达规律,无论是重音、停连、语气、节奏,能否做到准确、适当,优美、和谐,作品是否具有整体上的美感;最后看效果,表情达意是否准确生动,是否具有情趣、理趣,在多大程度上具有吸引力、感染力和说服力。

以上面的四项指标对播音主持创作进行评价,以其达到的层次或程度,可对语言传播作品进行艺术判定;以语言创作整体档次或达到特定艺术水准的频次,可对一个人的语言传播水平进行认定。

三、拣选的原则

有了明确的考察路径,还要坚持以下几个原则:

1.典型性

这是就结果呈现而言的,通过我们的评定,我们所拣选的最终人选,应是具有典型性的。典型性至少要满足两个标准:一是有说服力,所选人物能够得到各方的认可,也就是社会认同、业内赞成、学界肯定;一是具代表性,由入选者可以看出时代风貌、节目类型、栏目特色,而入选人物的联结能够真实反映我国广播电视语言传播艺术的全貌。

2.时代性

虽然美在一定程度上具有突破时空限制的超越价值,但美也有其鲜明的时代特征,何况广播电视语言传播与特定时代原本就有密不可分的关联,用当前的社会心理和审美眼光来审视在某一时代或时期大行其道或广受欢迎的语言传播样态,可能会得到不同的甚至是截然相反的结论。因此,在对代表人物进行拣选时,必须充分认识到语言传播的时代性,不能用当下人们的趣味去苛责前人,必须回归当时的社会环境和行业语境,进行恰当、公允的评价。

3.科学性

科学性主要应体现在:一要符合实际。既然是对广播电视语言传播艺术代表人物进行评定,必须坚持艺术标准,不能为了学科利益,人为拔高或降低标准。标准制定既要科学,又要均一;二要综合考量。以上我们所说的影响力和艺术性,并不在同一层面。影响力虽然具有不同程度的参考价值,但总体上只提供线索,最终要由艺术标准来检验。同时,不同影响力——社会的、业内的、学界的——往往存在差异,也需要综合考量,仔细甄别。而对以不同理由入选的代表人物,其艺术成就并不等同,还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进行科学评价和判断;三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对作品的艺术评价及风格认定的标准,可借鉴相关学科的有关理论进行定性研究。对各种影响力的确定,可以进行问卷调查,对普通受众、业内同行、研究人员、在校学生、播音主持爱好者进行调查,以使其具备足够的代表性和说明力。

 

 

 

 



[1] 《文化学词典》,中央民族学院出版社1998年8月第1版,第725页。

[2] 斯托尔尼兹语,转引自朱狄:《当代西方美学》,人民出版社1984年,第326页。

[3] 童庆炳主编:《文学概论》,武汉大学出版社1989年,第359-36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