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规立制清除动画暴力

 

建规立制清除动画暴力[1]

 

朱文哲1,龙  耘2

(1.中国传媒大学传播研究院;2.中国传媒大学广播电视研究中心)

 

摘  要:动画片作为对当代儿童产生重要影响的媒介文化样式,以其夸张可爱的形象塑造、趣味横生的故事情节和美轮美奂的艺术元素深深吸引着少年儿童,成为他们感知世界的“窗口”和“精神食粮”。但是动画作品中大量出现的暴力元素,也可能对于儿童的身心健康产生负面影响。本文通过对动画暴力的现象的阐述与分析,论证建立媒介规制机制与相关标准的必要性,呼吁在保证社会效益最优化的前提下,推动动画产业的良性发展。

关键词:动画暴力,儿童动画,政策引导,媒介影响,动漫产业

 

2013年10月12日,央视《新闻联播》播报了20家动画机构的联合倡议,“希望全国同行承诺决不制作播出含有暴力、低俗、危险情节、不文明语言的动画片”,儿童动画片中的“暴力失度、语言粗俗”现象再一次进入公众视野。之所以称其是“再一次”,是因为动画暴力问题似乎是个老生常谈的话题,动画暴力内容对儿童的不良影响不时见诸媒体,儿童模仿动画形象“爆粗口”、“跳楼”、“割腕自杀”、“烧伤玩伴”等不良行为早已引发公众和学界的关切、担忧和论争。此次央视的介入,则可视为从机构倡议和政策规制的层面来阐明政府的立场和态度。据信,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将于近期出台《国产电视动画片内容标准》,对暴力、低俗、危险情节和不文明语言等做出界定和限制。

动画片以其夸张可爱的形象塑造、趣味横生的故事情节和美轮美奂的艺术元素深深吸引着少年儿童,深受孩子们的喜爱,成为他们感知世界的“窗口”和“精神食粮”。“儿童放学归来早,忙趁东风放纸鸢”般的田园生活已难觅踪迹,在现代社会里,几乎所有的少年儿童都是在“电子保姆”的陪伴下成长的,动画片无可替代地成为了少儿收视的必选项,在一定意义上,动画片无疑已经成为对当代儿童产生重要影响的媒介文化样式。儿童在接受外界信息时几乎不会预设立场,防御意识弱,尤其是儿童的想象力丰富,在观看电视节目时,经常处在一种愉快体验里,易于接受电视传播的内容、承认其合理性,儿童对外在事物的敏感使之更容易受影视节目中人物形象的影响。

关注媒介对儿童的影响是个由来已久的命题。古希腊时期,柏拉图就把戏剧诗人驱赶出他的理想国,因为这位大哲学家担心那些诗人之丑化神灵的不道德故事会对敏感的年轻人产生危害。在美国,通俗文学、音乐厅、电影院还有儿童连环画引起的“道德恐慌”,“影像庸品”和“荧屏暴力”引发的社会争议,都不过是这个悠久传统的延续。公众的担忧必然会引起学界的回应,与之相伴的一系列研究也表明媒介中的暴力、色情、粗俗等内容能够对青少年产生不良影响。尤其格伯纳研究发现,大众媒介传递的象征性现实对人们认识和理解现实世界发挥着重要作用,电视节目中的暴力内容增加了人们对现实环境危险程度的判断。关心少儿无可厚非,社会问题必须解决,针对媒介中的不良内容,也就产生了严格的审查制度,一部媒介演进史,也就伴随了一部媒介规制史。

改革开放以来,在政策和市场的双重推动下,以电视为代表的大众媒介得到迅速普及,由其中不良内容所引发的诸多社会问题不经意间就会牵动公众的神经。尤其在当下社会转型的大背景下,是否关注电视动画片中不良内容的可能影响也就成为拷问政策制定机构、动画生产及播出机构和学界良知的“度量衡”。笔者2007年以北京地区的收视环境为例,就动画暴力内容对儿童的影响进行了系统的考察。通过概率抽样分析,暴力内容为主的动画片占所有动画片的36.5%,动画片中暴力行为的展现方式更加具有想象力、隐蔽性和幽默感等特征,部分儿童在一定的条件下,会模仿动画形象的施暴行为。研究还发现,喜欢以打斗场景、破坏行为为主要内容动画片的男性儿童,其暴力行为倾向和动画暴力之间显著相关,该研究以科学的态度和方法较为全面地呈现了动画暴力内容和儿童暴力行为倾向之间的关系,表明了动画形象的暴力行为对儿童的“示范作用”。

社会学习理论认为,人类具有认知能力,是积极的信息加工者,个体的行为都是通过观察他人的行为进而模仿获得的。儿童的社会活动空间有限,电视动画片就成为儿童外在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发挥了向儿童提供观察和学习外在行为的“社会教材”作用。对儿童来说,当接触动画片暴力内容较多时则有更大的机会练习发展出行为脚本,并整合到个人的行为模式中去,在其练习较多或是遇到相似情景时,就有可能会表现出攻击行为。诚然,儿童的成长和发展要受家庭因素、学校教育、同辈群体和媒介等多种因素的复杂、交互影响,任何强调某一个因素具有决定作用而漠视其他因素作用的看法都是偏颇的,动画片中的暴力内容也并不必然导致儿童一定使用暴力行为,但这显然不是暴力情境占据屏幕、充斥儿童视野的借口和理由。

动画片的叙事资源传达了意义、思想和信仰等价值观念,当暴力情节成为动画片的主要叙事框架时,动画文本别无可能地传递了暴力价值观念。日本动漫风靡全球,其中打斗、杀伐等类型的动画都是典型的暴力文本,其叙事模式中蕴含着日本文化世代以承的武士道传统。欧美的动画暴力则更多地呈现搞笑、讽喻的特征,角色施暴的原因无从谈起,冲突本身只能作为无结构的笑料,在“好笑”中,暴力行为自然地进入了儿童的日常生活。被央视“点名”的两部国产动画片,矛盾冲突和暴力行为同样是其叙事张力所在,在叙事结构中,暴力成为纯符号化的象征性现实,暴力叙事成为个体快感的“启动器”,动画片暴力情节大行其道,在给儿童带来快感和愉悦的同时,也在悄悄启发儿童:暴力行为是合情、合理,甚至是不受约束、任意使用的。

实践表明,文化产品在引领社会思潮、形成价值观念,进而改变人们的生活方式方面具有不可否认的重要作用。动画片给了儿童以梦幻的故事、想象的翅膀和逼真的情感,作为一种文化表达形式,动画片对儿童形成价值观念和秩序意识,学会如何对待自我、如何与他人及环境和谐相处等有重要的影响,动画片还以直白或隐喻的方式告诉儿童:真善美与假恶丑的区别,对与错的边界,正义和邪恶的界限,这些都会积淀为儿童的心理反应机制,进而生成相应的处世方式和行为模式。近年来,频发的青少年暴力事件成为公众讨论的焦点话题,细究这些稚气未脱的孩子之所以会有打人、群殴等暴力行为,大部分竟是受到影视节目中人物形象打斗情节的影响,他们认为打架很威风、很勇敢、很出气,把武力视为解决问题的办法。少不经事、年轻气盛固是理由,但外在影响因素也难逃其咎。

在近期的《喜羊羊》、《熊来了》和之前的《虹猫蓝兔》系列动画,以及网络上热播的国外动画片中,我们不难发现,打斗、仇杀、征战等表现对抗、冲突价值观念的要素在构成故事叙事中起到决定性的作用,流血、伤残、死亡等呈现伤害、残酷暴力行为理念的场景成为推动情节发展中必不可少的元素。我们并非“谈暴色变”,经典动画片《大闹天宫》中打斗场面贯穿始终,但在富有中国情趣的曲线造型、传统文化的写意动作和京剧风格的锣鼓伴奏中,双方的打斗演化成线条与色彩的飞舞,从而暴力场面也呈现为富有韵律和节奏的审美段落。不得不承认,当下热映的大多数动画片,就暴力议题的表现和处理,无论是在文化内涵还是艺术表现手法上,都还有太长的路要走。《中国动漫产业发展报告》显示,我国2011年动画片年产量已突破26万分钟,比美国、日本以及欧洲动漫产量的总和还要多,但立意与品质上乘、真正受欢迎的依然是凤毛麟角。

现代社会,媒介对日常生活的介入日益加深,学龄前儿童都已经能够熟练地使用影碟机、电脑、iPad等设备收看喜欢的节目,孩童和暴力场景之间的距离只有一个显示屏的厚度。如何防止动画片中不健康内容对少年儿童的误导,当是全社会的责任。在家庭和学校做好引导与教育的同时,职能部门应尽快建立一套媒介规制机制和实施细则,出台相关标准,对动画片中的暴力、低俗、色情等不健康内容以及播出平台予以制度约束,在保证社会效益最优化的前提下,推动动画产业的良性发展。

 

 



[1] 本文是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社会转型期的媒介伦理问题研究”(项目编号:08JJD860219)的成果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