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宣部副部长蔡名照:人权事业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
中新社北京12月23日电 (记者 张子扬)“人权没有最好,只有更好。人权事业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中宣部副部长、国务院新闻办主任蔡名照23日在北京出席《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12-2015)》中期评估总结会议时表示。
2012年6月,经中国国务院批准并授权,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布了《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12—2015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这是中国政府制定的第二份以人权为主题的国家规划。
谈及两年来行动计划的执行情况,蔡名照系统回顾了在城乡居民收入、就业、住房、医疗、教育、公共文化服务、人权法治保障、少数民族权利、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权利保障等多个层面取得的进步。如:截至2014年6月,全国网民达6.32亿,互联网普及率达46.9%,提前实现行动计划预定的45%的目标;2013年,对新疆、西藏、青海等八个民族省区扶贫投入达166.05亿元人民币,占全国总投入的43.76%,资金总量比2012年增加16.8%;继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依法惩处严重侵害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的犯罪,健全冤假错案防止和纠正机制,多措并举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等被羁押人的人身权利,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蔡名照同时指出,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行动计划在贯彻和实施过程中还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当前中国正处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定性阶段,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事故灾害、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等突发事件多发,一些违背社会主义法治原则、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问题依然存在,在规定时间内全面实现行动计划确定的目标,还需要付出更大努力。”
蔡名照表示,必须坚持人权普遍性原则与中国现实国情相结合,在更高层次上保障好人民的生存权、发展权。享有充分的人权,是长期以来人类追求的理想。
“世界上没有放之四海而皆准的人权发展模式。走什么样的人权发展道路,是由一个国家基本国情决定的。”蔡名照说,实践证明,根据现实国情,将人民的生存权和发展权放在首位,不断提高生存权和发展权的水平,是保障和促进其他各项人权的前提和基础,也是中国人民最大的愿望和诉求。(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