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介研究》卷14-1:新闻记者主体性重建的可能——知识社会学的视角

新闻记者主体性重建的可能:知识社会学的视角

 

龙小农

(中国传媒大学传播研究院教授)

 

摘要:社会媒介化时代,新闻记者提升公信力和权威性面临的突出矛盾是:昔日之受众今日之用户的主体性越来越强,而记者作为行业和职业的主体性却日渐式微和消解。记者必须重建自身行业和职业的主体性,才能与新闻用户重建“主体间性”,实现自身公信力和权威性的提升。从知识社会学的视角看,新闻是社会性知识,记者是社会性知识的生产者和传播者。以知识社会学的视角,借鉴知识人坚守理想与信仰,保持“隔离的智慧”“超越的心灵”,去创造、传承、使用知识,应是记者重建主体性的可信尝试。

关键词:新闻记者;主体性; 知识人;知识社会学

 

一、问题的提出:记者主体性日益式微与消解

新闻记者是一种通过采访报道事实、探寻真相的职业。由于它的特殊属性和特殊职责,它不仅仅是一种职业,更应是一种志业——一种听从内心召唤而漠视外在干预与功利诱惑的理想状态。基于这样一种共同的期待和认知,记者被社会大众视为“守护社会良心底线的崇高职业”。然而,随着新闻传媒领域整顿和反腐工作的展开,2013年以来,管理部门公布和新闻媒体披露的有关媒体及记者违法违纪、失职失德的行为明显增加,对媒体及记者的主体性和“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和公信力[1](以下简称“四力”)构成严重侵蚀。记者主体性式微与消解,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1.记者将新闻报道权视为一种交易

马克思1942年在《论新闻自由》一文中说:“新闻界的首要自由在于它不是一个交易……但是对于新闻界的本性来说,它应该依据它高贵的本性而行动,它是自由的。如果它降级为一个交易呢?可以确信,作者必须为了生存而谋生而写作,但是他绝不是必须为了生存和写作而谋生的。”[2]显然,在马克思看来,如果把新闻报道视为一种交易,记者其实是在出售自己的主体性和新闻采写自由,必然危及新闻的权威性和公信力。1843年马克思更进一步指出:“人民的信任是报刊赖以生存的条件,没有这种条件,报刊就完全萎靡不振”。[3]新闻界屡屡爆出的新闻寻租、新闻敲诈,或有偿报道、有偿不闻;陈永洲、沈颢、郭振玺和芮成钢等昔日之记者,之所以失足背叛记者的理想,即在于泯灭了新闻的高贵本性,将新闻报道权视为一种交易。记者一旦把新闻报道当作商业交易去看待,就是把它同经济利益联系起来,所谓的新闻出版自由已经夹杂着记者个人的私利,最终导致记者不会完全遵循新闻的本性,而是被经济利益所左右。

2.记者放弃职责,盲目跟风或蓄意捏造,传播虚假新闻

我们已置身媒介化社会,个人、机构、社会已高度媒介化。高度媒介化的社会要求记者面对多元化信息、多样化评论时,必须坚持知识生产的基本原则与思维准则:逻辑证伪、事实证伪、实事求是。然而,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激烈竞争、博取点击率的当下,部分记者已经把追求新闻短平快传播放在首位,把新闻真实与否交给受众去判断。身处资讯高度发达的媒介化社会,记者理应秉持专业素养和职业操守,出于公心、守住底线,在价值多元中呵护良知,在消息泛滥中寻找真相。记者只有恪守敬畏事实、秉持正义的信念伦理和道德伦理,才能善用记者权利,不负社会厚望。欣慰的是,在众声喧哗中依然有新闻媒体运用自己的理性判断、逻辑推理,对“上海女孩逃离江西农村事件”予以质疑;有记者深入东北村庄求证“一个病情加重的东北村庄”的真伪,澄清事实、引导舆论。

3.记者诉诸道德和价值判断而不是实证论据报道或评论,造成新闻失实和舆论误导

在道德泛化时代,部分记者倾向于诉诸道德直觉而不是实证论据,来支持其叙述和评论,在新闻报道中将批判对象道德脸谱化。有些记者往往被一个词汇、一个陈述或者一个场景带来的“第一印象”俘虏,缺少甚或放弃对其背后的事实与逻辑,刨根问底、证伪求真的耐心。这正是2016年春节《财经》杂志记者高胜科在春节没有返乡,却能够炮制出虚假新闻《春节纪事:一个病情加重的东北村庄》;众多媒体和记者能就网络社区上传播的虚假新闻“上海女孩逃离江西农村”,不加核实、妄加评论和报道的原因。近年来发端网络的虚假新闻,传统媒体记者不加核实求证,就跟风起舞、推波助澜的案例屡屡发生,警示记者以知识社会学的视角重构主体性的迫切性。

4.记者职业理想、新闻理想幻灭,另谋职业

当前,部分新闻媒体及记者已明显出现价值取向危机,以新闻专业主义为基础的规范伦理和以新闻理想信念为基础的德性伦理,同时受到商业化、娱乐化、去理想化的冲击和消解,记者谈新闻理想似乎已经成为绝响。这集中表现为最近几年在职记者辞职潮的掀起、高校新闻传播类专业毕业生从事新闻传播工作的比例再创新低、新闻传播类专业毕业生新闻理想的丢弃。这种冲击和消解,已对新闻媒体及记者“四力”的提升构成侵蚀。有学者对2009-201552位新闻从业者的离职告白文本进行内容分析后发现,传媒体制的禁锢、新技术的冲击、媒体经营的压力以及个人职业规划四个方面,是记者阐述自己离职理由时的主要归因。[4]对于新闻理想的幻灭,媒体圈中广泛流传的或许是《新京报》原记者田颖离职告白结尾那句话:“去你妈的理想,姐赚钱去了。”[5]

法国社会学家皮埃尔·布尔迪厄提出的“新闻场”理论或许有助于说明记者为何容易失去主体性。他在《关于电视》一书中认为:“新闻界是一个场,但却是一个被经济场通过收视率加以控制的场。这一自身难以自主的、牢牢受制于商业化的场,同时又以其结构,对所有其他场施加控制力。”[6]这个“场域”就像一堵无形之墙,记者看不到但却可以切身体会到它的压力和威严。记者进入新闻业,即进入这个“场域”,必然会受到构成新闻场的各种要素制约,在保持与放弃主体性之间挣扎。记者一旦丧失主体性,即丧失自己的责任伦理,容易犯以下错误:过滤信息,有选择性选择样本(材料);为维护自己已经接受的“预定设想”,隐瞒事实而不是报道事实;将新闻报道权视为交易换取利益。

借用法国社会学者朱利安·班达的说法,未尝不可把记者主体性丧失称之为“记者的背叛”[7]:背叛记者的宗旨、背叛新闻职业理想。记者为什么背叛?从当下来看,原因主要有:商业化(新闻编辑部的盈利压力)、娱乐化(受众的接受需求调整)、威权的压迫(新闻规制的强化)、理想的幻灭或信念的丧失、新闻理想与信仰教育的缺失。此外,记者主体性的式微和消解,固然与后现代主义思潮对主体性原则的解构有关,也与后现代社会的消费主义倾向、泛娱乐主义、社会碎片化、个人媒介化、新威权主义和新媒介技术的兴起相连。

二、从知识社会学角度重建记者主体性的价值与依据

(一)重建记者主体性的价值

一般而论,人的主体性是指人作为实践活动主体的质的规定性。主体性既是人作为主体所具有的性质,又是人作为主体的根据和条件,它具体表现为自为的自律性、自觉的能动性、自由的超越性。记者的主体性是由新闻行业的职责和使命而引申出来的对记者在新闻实践活动中质的规定性。而主体意识,则是记者作为社会实践活动的主体,对自身具有的能动性、创造性和自主性的确认。那么主体性于记者有何价值?

1. 主体性的存在是记者合法存在的基础

社会已由大众社会向公民社会、信息社会过渡。面对公民获取信息来源多元化、碎片化,需求个人化、个体媒介化,记者如要确立存在的合法性,其角色应由事实的报道者向事实的阐释者、评论者、公共领域的对话建构者转型;记者应把新闻事业当作一项知识性事业,当作某种超越眼前的需要和任务,因为新闻采写和传播从本质上来说是一种社会性知识的建构。记者若丧失主体性,即无法实现这种角色转型、遑论担当此社会角色。与此同时,昔日之受众已转型为今日之用户,主体性日渐增强,记者只有重构主体性,才能强化记者与用户之间的主体间性,重建记者与用户的互动关系。如果专业记者与公民记者并无二致,其职业存在的独立性、存在的合法性就将被解构。美国学罗伯·麦克切斯尼认为,媒体与传播的紧要关头来临有三个标志:新的传播技术摧毁了现在的制度;媒体尤其是新闻业传播的内容,其可信度逐渐下降或者被视为非法;国家或社会出现了主要的政治危机——严重的社会失衡。一旦上述条件成熟,既存的社会秩序将不再有效,必然导致传播革命的发生。[8]当今新旧媒体的融合发展,新兴媒体对传统媒体的冲击、传播治理机制的重构,无疑正是这样一场传播革命。传统媒体及记者要引领这场革命并确保自身存在的合法性,就必须重构自身的主体性。

2.主体性的存在是记者独立思考、判断和实践的前提

社交媒体全天候发布突发性消息的优势、新旧媒体用户竞争的白炽化,已迫使新闻媒体报道更多的传言和更少的可靠消息,这已严重侵害新闻媒体及记者的公信力。在新兴媒体环境下,记者的主要职能已经不只是采集新闻,还要对浩如烟海的新闻和信息进行筛选和重新组合,使这些杂乱的信息呈现出相互关系和深刻意义,使其转化为社会性知识,记者的工作也因此在某种意义上成为知识生产与管理的工作。这要求专业记者作为内容建设的主体,重塑知识生产者形象以重建专业媒体的权威。[9]换而言之,在信息海量涌现、信息碎片化和新闻数据化时代,记者面对海量新闻素材、剧烈竞争压力,迅速做出新闻价值和报道价值的抽象和判断,应成为记者的核心能力之一,且这种抽象和判断应独立自主做出,不受外界干扰。

3.主体性的存在是记者保有自由、独立、责任三位一体精神属性和职责使命的关键

记者维护公信力和尊严的最后武器,是不偏不倚的真实报道。在市场化和产业化的双重竞争压力下,部分记者沦丧为“生意人”,部分新闻媒体已由“社会公器”沉沦为“盈利私器”,主体性丧失殆尽。如果记者连自身主体性也拿来进行交易,那么新闻媒体的引导力和公信力就令人怀疑。诚然,利益是支撑新闻媒体生存发展的重要支柱,但将最基本的新闻伦理和理想拿来交易,对于新闻媒体及记者来说,无疑是舍本逐末、饮鸩止渴。如果公众对新闻失去信任,新闻不再以客观事实为准绳,成为拿钱办事、不给钱就威胁的黑社会,则新闻媒体难有存在的价值,记者几无存在之必要。习近平在2016219日新闻舆论工作座谈会上指出,新闻媒体应思考“依靠谁、为了谁、我是谁”的问题,其本质就是让记者找回主体性。无论新兴媒体如何创新、传统媒体如何没落,记者回归其本位,首先应是“理念人”“知识人”“理想人”“责任人”。这与习近平在2016年记者节来临之际,希望记者“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坚持正确新闻志向和坚持正确工作方向”具有内在相通之处。

事实上,西方社会科学在马克思·韦伯和塔尔科特·帕森斯等人的影响之下,在理论上所作的最大创见之一就是承认主观的意义和价值是对人的行为有决定性的因素。由于“主观意义”的投射,人有价值、有目的,从而追求价值和目的。因而人不仅是“理性的动物”,更是具有价值感和追求目的的动物。换言之,人不仅是理性人,还是意义人。马克思·韦伯在《以政治为业》一文中指出,兼具“信念伦理”和“责任伦理”,才能造就一个真正的人,一个能够“接受召唤去从事政治”的人。[10]知识人强调生命的价值与意义,认为一个有意义的生命是需要许多价值和理想来支撑的。这正是不少知识人“板凳能坐十年冷”、潜心探寻知识和真理的强大动力。作为记者,既要以“信念伦理”作为职业理想指南,同时又要以“责任伦理”作为职业实践向导。作为知识人的记者,要想保持真诚、操守、主体性,需要有一种“隔离的智慧”和“超越的心灵”,才能在新闻实践中正确处理好材料与事实、角度与事实、立场与事实、记者与采访对象之间的关系。我们呼吁从源头上重建记者的主体性,旨在强化记者对价值和意义的追求、对新闻理想和信念的坚守,涵养“隔离的智慧”和“超越的心灵”,消减商业化、娱乐化、庸俗化,世俗化、机制化、功利化对新闻实践的影响,重建记者对“记者”这一志业的敬仰和敬畏。

(二)从知识社会学角度重建记者主体性的依据

作为知识(理念)生产和传播的重要载体,新闻媒体既是社会变迁的产物又是社会变迁的工具。记者既有知识生产的职业与道德规范,也具有知识精英的传统与现实实践。这就为我们从知识社会学角度入手重建记者的主体性提供了依据。

1.记者与知识人具有内在可通约性

中外有关知识人的理论论述,一般认为知识人具有知识性、独立性、批判性、代表性、参与性、前瞻性;中外有关记者职责与属性的描述,通常认为记者具有信息性、独立性、批判性、代表性、参与性、预测性。[11]显然,记者和知识人之间具有天然的可通约性。尽管对记者是否可以纳入知识人的范畴尚存争议,但已有越来越多的关于知识人的内涵与外延的界定,把记者纳入知识人的范畴。从道德和伦理的精神属性角度看,记者和知识人无疑面临共同的冲突和纠结,即他们应以出世之精神去完成入世之事业。这就使记者和知识人共同面临着精神出世和使命入世的冲突、精神的出世和肉体的在世的冲突。

许纪霖在对现代中国知识人与公共空间问题的探讨中,提出“知识人社会”的概念,并指出知识人和现代传媒在建构公共空间的可通约性。“‘知识人社会’居于国家(上层的国家权力)与社会(下层的市民社会)之间,其中的角色不再是传统士绅,而是现代知识分子,其职业和身份是多元的:教师、编辑、记者、出版人、自由撰稿人等等。他们不再像士绅阶层那样有统一的意识形态,也不再有国家科举制度所认同的正式身份。但正是这些职业与身份多元的现代知识分子,共同形成了一个知识生产、流通的文化交往网络。”“在整个知识的生产和流通过程之中,学校和传媒是两个最重要的核心环节。”他认为,现代传媒是“知识人社会”的最大的公共网络,“不仅控制了知识的传播与消费,而且生产与再生产现代社会的公共舆论,而后者正是公共权力的合法性来源”。[12]

2.新闻事业是知识性产业、新闻报道是社会性知识已渐成共识

现代传媒不再只提供信息服务,其本身已经成为知识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传播学集大成者威尔伯·施拉姆早就认为:“采用机械的媒介,尤其是电子媒介所成就的一件事,就是在世界上参与建立了史无前例的宏大的知识产业。”[13]比尔·科瓦奇等人认为,未来新闻业的发展要求记者是知识的生产者和传播者,新闻媒体应是知识生产者和传播者的新闻组织。决定新闻业存亡的不是采编技巧,而是新闻媒体和记者所提供知识生产的社会效果。[14]盖伊·塔奇曼说:“新闻讲的是社会生活的故事,所以它是一种社会资源。新闻既是一种知识资源,又是一种权力资源,所以说,新闻是观察世界的一个窗口。”[15]迈克尔·舒德森认为:“虽然我们拥有能让每个人都成为平等的信息发送者与接受者的技术,但是如果没有专业化的新闻机构,现代世界仍是难以描述的。”他同时指出:“新闻是文化的一种形式,我在此称之为‘公共知识’。”[16]新闻报道于社会而言,无论是从知识发生学还是信息传播学的角度来说,都可以归入社会知识的范畴,因而其生产提供者自然可以归入知识人的行列,其传播的首要目的在于作用于今天的社会,而不是为明天记录历史。

把新闻与知识社会学联系在一起,在国外早有传统。芝加哥学派代表人物罗伯特·帕克1940年撰写过一篇名为《作为一种知识形式的新闻:知识社会学的一章》的文章,对我们认知新闻是知识的一种形态很有意义。他采用美国哲学家和心理学家威廉·詹姆士在《心理学原理》中对知识的分类,将其分为关于某事的知识和对某事的了解两类。[17]前者是正式的、理性的、系统的知识,后者是通过个人对周围世界的直接接触而获得的知识。可能是个人的,也可能是群体适应环境积累下来的。它是非正式的,通过无意识获得,难以言传。他认为,在以这两种知识为两极构成的知识光谱中,新闻居于两者之间,它为社群提供日常所需要的信息,建构着我们对现实的想象。这种知识会引起传播与讨论,形成公众意见,有时还会诱发行动。从这个角度来看,新闻媒体应该把自己定位为积累和综合有关社群的知识的地方,并且还要采用各种方法使这种知识具有可用性和互动性。

3.记者的自我期许和公众的社会期待,让记者自觉不自觉地扮演知识人的社会角色

社会角色是自我期许和社会期待的结合。不少优秀的记者自觉把新闻事业视为知识人的事业或把记者视为知识人。著名报人兼记者约瑟夫·普利策曾说:“我的想法是将新闻作为一种崇高的知识分子的职业,用实践的方法鼓励、教育现在、未来的从业人员。” [18]他之所以属意创办哥伦比亚新闻学院,是因为希望“教育报纸的作者和编辑以报业的理念”“将新闻业从一个行业转变为一个为公共利益而奋不顾身的专业”[19]。中央电视台记者白岩松谈到新闻从业者时,给自己两个定位——知识分子、啄木鸟。他说:“一位优秀的电视新闻节目主持人,我觉得他必须是一个知识分子”,“知识分子天生就应该是从‘小我’中能有所跳离,去关注一个时代,忧心忡忡地看到很多问题,并希望它改变,社会也因此变得更好的一群动物”“好的记者都是啄木鸟,而不是喜鹊,不是天天让人开心”。[20]

从新闻业界和学界关于记者的类型学划分来看,不少分类方法都将部分记者归入知识人的范畴。业界按照层级分,从上到下把记者的构成结构描述为金字塔式结构。塔尖是精英阶层,是知识人记者,为数不多但却可以照亮新闻界;塔底是一般从业者,从事新闻工作更多是“为稻粱谋”;中间是广阔的中间地带,这里相对混杂。吴飞根据价值取向,把新闻从业者分为四类,即传统知识精英型、士商结合型、政治宣传家型和专业主义型。[21]杨润时从风格上把记者分为新闻型记者、文学型记者和学者型记者三类,学者型记者要求对自己所报道的行业有专门的研究,进而要求自己在若干领域有自己的专门研究,他应该是一个知识广泛、具有独到见解的人。[22]

从社会期待来看,公众一般视记者为社会的良心、社会公平正义的守卫者,期待新闻媒体和记者是社会公器,服务于公众利益,而不仅限于服务政治或经济利益集团;做社会的观察者、事实的报道者,而不是某一利益集团的宣传员;做信息流通的“把关人”,采纳信息的准则是主流社会的价值观念,而不是政治、经济利益冲突的参与者或鼓动者;以实证科学的理性标准评判事实的真伪,服从于事实这一最高权威,而不是臣服于任何政治权力或经济势力;受制于建立在上述原则之上的专业规范,接受行业自律,而不接受除此之外的任何权力或权威的控制。这正是社会公众对那些坚守社会良心、捍卫社会正义的记者尊崇有加、大加点赞的心理基础。

4.中外新闻史上部分知识人记者的典型示范提供了历史依据

回顾中外新闻发展历程,可以看到在复杂的新闻场,记者有知识生产者的专业认可标准,也有坚守知识精英立场的历史与实践例证。知识人记者的典范,国外有如美国著名记者和社会改革家、黑幕揭发运动的中坚人物林肯·斯蒂芬斯,专栏记者兼评论家沃尔特·李普曼;国内有如著名记者兼学者储安平、王芸生等。沃尔特·李普曼为《今日与明日》专栏撰写专栏评论36年。他不仅是一位新闻学者、政治学者,还是国际关系大师。李普曼选择的生涯是参与其事而超然物外的两者的结合,形成他独具一格的统一。诚如他对自己的描述那样,他是一个过着双重生活的人,一边著书立说,一边从事报业,两者相得益彰。这种知识人与记者的结合,使他独树一帜,使他的言论具有无与伦比的权威性。王芸生作为一位“彻头彻尾的新闻人”,在“九一八事变”后,秉持“明耻教战”的宗旨,在《大公报》开设专栏“六十年来中国与日本”,持续两半年,后汇编成《六十年来中国与日本》共7册出版,成为研究中日关系史的专家;他在主持《大公报》期间,坚持“独立的观点和立场,为人民立言,以文章报国”的新闻思想,使《大公报》成为当时的舆论堡垒。中外新闻传播史上,总有记者以知识人自居、根据知识人的标准提供经得起时间考验的新闻报道,坚守知识人立场和理念的传统,薪火相传、不绝如缕。

三、知识社会学对知识人和记者的角色定位

知识社会学有悠久的历史,但作为一门成型的学科却只有短暂的过去。什么是知识社会学,用美国已故著名社会学家刘易斯·科塞的话来说:“这一社会学分支大致可以定义为研究思想与社会之间的关系”,“知识社会学的任务就在于确定思想立场与结构-历史位置的经验相关性”。[23]具体来说,知识社会学是研究知识或思想产生、发展与社会文化之间联系的一门社会学分支学科,主要关注知识或思想存在的基础、知识或思想存在的形态和存在的关系。当代大规模的知识生产和传播,造成一种知识密集的社会,知识社会学的发展,愈来愈走向经验研究,主要研究知识的生产、储存、传播和应用;愈来愈重视知识在社会发展、变迁中的地位和作用,涉及知识或思想在社会政策的制定和实施中的作用等问题。

知识社会学认为,知识人并非职业,而是指坚持自己理想与信念,创造知识、作用社会的那样一个具有同质精神属性的群体,他们以符号为思维工具、始于理念终于理念。德国哲学家费希特认为,构成学者(知识人)的本质或生命的是神圣的理念,只有那些通过时代的学养,认识到理念的人才能被称为学者。信息作为信息社会的核心生产要素,与知识社会知识作为核心生产要素,具有不谋而合的功效。知识人作为知识的寻求者、创造者、传承者、传播者,与记者作为新闻信息的采集者、求证者、组织者、传播者,承担几乎一致的社会职责。记者以信息和知识(具体表现为新闻报道)作用于社会,从知识社会学的角度来说,他承担和履行了知识人的社会角色,且这应是对记者社会角色和身份认同更为本质的界定。

美国社会学者弗洛里安·兹纳涅茨基在《知识人的社会角色》一书中,对知识人的社会角色做了系统细致的类型学划分。社会学家罗伯特·默顿将兹纳涅茨基关于知识人的角色分类概括为四大类——技术顾问、圣哲(为他所属的团体、教派和阶层提供知识上的证明)、学者(即中世纪繁琐派学者)和知识创造者(探索者),每一类下面又细分为若干子类,某些子类下面还再分若干小类。他把学者分为神学学者和世俗学者,世俗学者又细分为真理的发现者、组织者、贡献者、真理的战士、知识散播者(包括普及推广者和教育者)。知识创造者(探索者)分为事实发现者(事实寻找者)和问题发现者(归纳理论家),前者发现至今未知或未曾预料的经验材料,主要作为现存知识体系之修正的基础;后者发现新的未曾预见的理论问题,需要进行新的理论建构才能加以解决。[24]

知识人探寻知识的第一阶段是寻找新的、未曾料到的事实,也就是说,寻找科学家至今未知、在他们的理论中未曾预见到的经验材料。知识人在每一个学科发展的历史上,都有一个广泛搜集未知材料的时期。知识人在建立自己的知识体系之前,他首先是一个问题的发现者、事实的探索者,寻求新的事实,孜孜不倦,长年累月。这与记者的调查采访在路径和方法是相通的。知识人探寻知识的过程类似于记者探寻事实的过程。知识人追求学术自由和学术自治;记者追求言论自由和新闻自由,两者之间具有显著的可通约性,且知识人在发现事实时,所遵循的程序远远严于记者对事实的探寻和报告,这正是记者要向知识人学习的地方。

根据兹纳涅茨基关于知识人的社会角色分类,作为知识人的记者,应是问题发现者、事实寻找者和事实发现者;记者应是新知识的探索者、知识的传播者;记者应是真理的发现者、追求真理的战士。记者的基本职责是发现事实报道事实,这与知识社会学对知识人的要求是一致的。据此,可以参照知识社会学,对记者的角色进行重新定位,即问题发现者、事实寻找者、事实发现者和真理发现者。知识社会学对记者的四重角色定位,依次递进,由浅入深。质言之,记者作为知识人的角色定位是:一个有责任心、充分知情、对时事保有超脱立场的公民,并且敦促读者或听众以相似的理性方式行动。由是观之,那些经得起时间考验的记者,他们除了自觉践行新闻专业主义和新闻职业伦理之外,无不有意或无意地履行了知识社会学对知识人的角色定位。



[1]2016219日,习近平在北京主持召开党的新闻舆论工作座谈会并发表讲话,强调要尊重新闻传播规律、创新方法手段,切实提高党的新闻舆论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和公信力。

 

2 转引自[]罗伯特.W·麦克切斯尼:《传播革命》,高金萍译,上海译文出版社2009年,第53页。该书中所提及的马克思的《论新闻自由》,应是马克思《关于新闻出版自由和公布省等级会议辩论情况的辩论》一文的简称。

[3]《马克思恩格斯全集》1卷,第234

 

[4]  陈敏、张晓纯:《告别“黄金时代”:对52位传统媒体人离职告白的内容分析》,《新闻记者》,2016年第2期。

[5] 田颖:《我为什么离开新京报》,见微信公众号“柴姐ye话”,2014918日。

[6] []皮埃尔·布尔迪厄:《关于电视》,许均译,辽宁教育出版社2000年,第62页。

[7] 朱利安·班达,法国著名社会学家、思想家,他1927曾出版《知识分子的背叛》一书,对知识分子背叛真理、理性予以分析抨击。

 

[8] []罗伯·麦克切斯尼:《传播革命》,高金萍译,上海译文出版社2009年,第36页。

[9] 张泉泉:《重塑知识生产者形象——公民新闻时代专业记者的在定位》,《江淮学刊》,2014年第1期。

 

[10] []马克斯·韦伯:《以政治为业》,王容芬、陈维纲译,天津人民出版社2007年,第147页。

[11]  龙小农:《知识分子与现代传媒的相似性与差异性》,《现代传播》,2010年第12期。

[12] 许纪霖:《公共空间中的知识分子》,凤凰出版传媒集团2007年,第7-8页。

[13] []威尔伯·施拉姆:《传播学概论》(第2版),何道宽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年,155页。

[14][]比尔·科瓦奇、汤姆·罗森斯蒂尔:《真相:信息超载时代如何知道该相信什么》,陆佳怡、孙志刚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4年,第191页。

[15][美]盖伊·塔奇曼:《做新闻》,麻争旗等译,华夏出版社2008年,第200页。

[16] [美]迈克尔·舒德森:《新闻的力量》,刘艺娉译,华夏出版社2011年,第3页。

[17] Park Robert E. “News as aForm of Knowledge: A Chapter in the Sociology of Knowledge.” American Journal of Sociology45.5(1940):669-686.

[18]  唐世鼎、黎斌主编:《世界传媒院校》,中国传媒大学出版社2005年,第23

[19] 郭之恩:《普利策捐建哥伦比亚大学新闻学院始末》,《读书》,2013年第3期。

[20]白岩松口述,邹煜整理:《一个人与这个时代》,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2013年,第44-45页。

[21] 吴飞:《新闻专业主义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年,第123页。

[22] 艾丰:《新闻采访方法论》,人民日报出版社2007年版,第250页。

 

[23]  见刘易斯·A.科塞给弗洛里安·兹纳涅茨基所著的《知识人的社会角色》(1968年版)所写的导言。郏斌祥译,译林出版社2012年,第9页。

 

[24][]罗伯特·默顿:《兹纳涅茨基的<知识人的社会角色>》,见[]弗洛里安·兹纳涅茨基:《知识人的社会角色》,郏斌祥译,译林出版社2012年,第126-12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