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论文|姬德强:从平台社会到平台国家:中国平台研究的国家视角

编者按:中国传媒大学国家传播创新研究中心主任姬德强教授在《郑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6年第2期发表关于“平台治理的全球问题与中国实践“的文章《从平台社会到平台国家:中国平台研究的国家视角》。文章指出在西方主导的平台社会范式下,国家这一关键变量或被简化为外部监管者,或被异化为压制性符号,未能真正进入当前平台研究理论分析的内核,指出现有西方“平台社会”理论忽视国家主体性,主张中国平台与国家是深度互构的共生关系,并呼吁超越西方框架,立足本土实践构建自主解释体系。


近年来,在政策、资本、技术的三重推动下,商业互联网平台携带其超级应用(super app)正在系统性渗入人类社会,从生产、生活到治理与文化的各个方面,快速实现着从应用工具到基础设施的角色转变,加速从地方平台到全球平台的空间扩张。在此过程中,作为一个跨学科领域的“平台研究”(platform studies)在国际学术界兴起,不仅形成了相对稳定乃至有地域和学派特色的学术网络,而且推动了这一领域的系列专著出版(如《Chinese Platforms:A Critical Introduction》)和专业期刊问世(如《Platforms & Society》),为理解这一数据权力高度集中、跨域存在并且日渐呈现出更多“地方性”的多边传播装置,做出了重要的学术贡献。

然而,在西方学者主导或受其影响的平台研究议程中,对拥有最丰富和最前沿的平台化实践的中国社会,依然陷入了“例外主义”的认知窠臼之中:一方面将中国社会的平台化放置于市场与社会的互动框架内,考察其经济模式、技术架构和应用生态的独特性(比如无所不包的超级应用、对数据获取和算法推荐更为极致的使用等),及其引发的日常生活实践和文化表征的变化;另一方面也往往将更具干预性的国家权力视为一种压制结构,或者将其后台化不作讨论,或者将其作意识形态化解读,暗喻着一种国家主导的与平台之间的权力互构关系,甚至在全球语境下提出“技术民族主义”(techno-nationalism)和平台国家主义(platform nationalism)的学术疑虑。即便意识到中国平台系统的创新性、独特性或称另类性,也努力将其进行“陌生化”处理,但上述平台与市场、平台与国家的二元关系始终占据着中国平台研究的主流位置,尤其从一个侧面聚焦国家权力(state power)的系统性渗透,而往往对国家为何及如何如此运作缺乏内在视角和经验的补齐。

简言之,这一例外化、他者化甚至偶尔传递冷战意识形态色彩的研究倾向,不仅无法为在地、动态、复杂、立体的中国社会平台化实践构建有效的解释体系,而且没有“以中国为方法”,更没有“以亚洲为方法”,进而“由下而上”代表更广泛的发展中世界,推动平台研究在全球范围内的知识增殖和范式创新。这无疑也是平台研究需要深度“去西方化”的原因所在。

基于以上分析,本文提出“平台国家”(platform nation)的概念,认为应推动从“平台社会”到“平台国家”的概念转向。与萨宾娜·米尔奇(Sabina Mihelj)所提出的平台从技术想象、内容策展到基础设施的国家化(nationalizing)不同,本文并不是强调国家与企业力量的结合进而对全球平台进行分割,而是希望在平台研究中重新“找回国家”,而这个国家视野不仅是宏观的、整体的和非竞争的,更在国家建设意义上与发展中国家存在显著差别,至少需要照顾到超大规模人口结构、均衡和包容式发展的合法性诉求,以及作为社会集体心理的安全稳定观。此外,本文希望超越这一生态系统中的单一利益相关者视野,比如政策制定者、规制实施者、平台企业、不稳定劳工等,为政策和实践中所形成的对平台角色的复杂理解——至少包括创新增长者、经济赋能者、市场垄断者、社会稳定者——提供更合理的解释性框架,也以此矫正暗流涌动的平台研究的新自由主义倾向。



一个国家的平台化:平台研究的中国田野




沉浸式的平台化生活是中国平台研究最为丰富的田野经验来源,这也是国外平台研究学者纷纷来到中国进行体验和交流的原因之一。过去十多年来,如果说平台研究的视角和理论引入,乃至学术议程设置和学术范式创新更多来自欧美学者,那么更为丰富的平台化生活经验,以及更具层次性和多样性的平台知识生产,则更多来自以中国为代表的东亚社会乃至整个发展中世界。这部分是源于发展型国家(developmental state)对社会平台化所带来的经济增长、就业增加、文化繁荣及其对政治合法性提升的趋势性认知,也同时包含对这一创造性破坏进程所带来的各种风险的计算与平衡。换言之,面对平台资本主义在全球的崛起,发展中国家需要在发展与安全之间做出优先级选择,并根据自身资源优势和治理能力主动嵌入乃至改造地方化的平台社会建设路径。这也契合了当下平台研究从全球性规范视角转向地方性模式和经验讨论的变化趋势。

回到中国田野,平台化经验的丰富程度正在或者已经超越已有平台理论的解释边界。这一经验与理论的差距至少表现在三个方面:首先是技术功能的融合性,尤以微信这类平台型应用为代表。少数几个集纳了技术和资本优势的互联网巨头,将技术功能的跨界融合作为入口竞争的主要手段,打造出超越全球同类产品功能边界的、提供几乎全域服务(也因此被修辞为基础设施般的存在)的、依托算法推荐可以精准定制的超级应用。如果说APP成为基础设施更多来自西方学者的有限经验和逻辑想象,那么这一趋势在中国庞大的平台社会中更具实践色彩。其次是市场竞争的激烈性,尤以平台经济的快速迭代为特征。宽松的政策环境和积极的用户参与不仅孵化出以拼多多为代表的低成本、规模型平台企业,更使得各类平台企业在各自垂直领域乃至整个平台经济生态中持续进行着激烈乃至惨烈的市场竞争。2025年的平台外卖大战就是典型表现,其所引发的对实体经济链条、劳动力市场、城市生活习惯的影响将在更长时间内显现。在这个意义上,中国的平台经济是最活跃的也是最具不确定性的。

最后,也是最核心的,是国家权力在社会平台化进程中的系统性干预,由此也形成了不同于西方语境中的平台社会景观,而更像在建设一个“平台国家”(platform nation)。在这片充满商业创新、政务转型、文化表达、消费参与、劳动实践的平台田野中,我们沉浸式感受到的是“一个国家的平台化”,既包含西方学术取景框中那个经常被带着有色眼镜进行远观的国家力量(特指中国特色的“政党国家”)及其对平台化进程的系统性融入或者干预,更包含对整个国家的生产体系和生活世界的快速平台化的深刻体悟,当然也有对数据透明、治理长效性的关切。因此,跳出已有平台研究对“国家”概念的狭义理解,将政党、政府、市场、社会的有机联系作为理解国家整体性的逻辑支撑,才有可能把握住一个形成中的“平台国家”全景,也能有效回应如“普通人的‘国家’理论”这类总体性观念在中国社会中的普遍存在。



发展型国家:定位平台国家的历史语境



从国家发展的角度理解平台,当然不是独属于中国的视角和经验。从学术史的脉络来说,关注整体性意义上的“国家发展”首先来源于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美国在与苏联的整体性对抗中所发展出来的——尤其是针对拉美为代表的新独立国家群体——一整套政治、经济和意识形态战略,即以西方现代性为内核的同一化模型,也称为“主导范式”(dominant paradigm)。其中,美国主流传播学者通过将发展知识和话语与国家独立、人民启蒙与富有、政治现代化相关联,提供了与苏联更具意识形态感染力、更高计划组织效率的国家动员和建设模式相抗衡的国家发展与传播模式,以吸引虽然新获独立但仍深陷后殖民主义泥潭的国家尤其是其统治阶级的注意力。20世纪后期,这一发展模式虽然在第三世界的觉醒中变得有些飘摇不定,但随后也在社会主义阵营的解体过程中获得了多变体的延续。

上述发展型国家模式高度强调一种线性的演化观念和在世界体系内的“阶级跃升”目标,于是,在一种落后与先进的二元对立框架里设置了各个国家的阶级方位。为了实现发展目标,国家干预或者说对各类资源和能力的统筹协调,被认为是必要的手段。正如亚历山大·格申克龙(Alexander Gerschenkron)所说,“在(所谓,本文作者加)‘落后国家’的经济发展进程中,国家的角色日益凸显”,而发展型国家虽有制度和路径差异却也一同呈现出如下整体性特征:一是国家具备是否选择嵌入世界体系的自主性;二是国家具备产业政策的制定与实施能力;三是这种国家能力依托技术官僚群体的知识和文化优势;四是往往依赖较大范围内的政企协作;五是国家发展具有历史阶段性特征,因此需要处理好发展目标与其他目标的不一致;以及比较核心的,对工业化进程和科技创新的高度重视。

值得注意的是,不管是产业政策还是技术官僚,都与科技驱动的国家发展有着更为密切的关系。有学者提出了“科技发展型国家”(techno-developmental regime)的概念来强调国家的工具理性,当然也以此描述中国。除了国家决策的理性化,支撑一个发展型国家的力量还包括大众传播意义上的集体性的、共同性的社会技术想象(sociotechnical imaginary),也就是技术官僚和企业精英至少在定义未来国家发展目标上,与社会大众达成某种一致。在这个过程中,媒体或者说媒介的说服性和协商性角色变得十分重要。上述要素的结合为理解“平台国家”的崛起提供了一个重要的历史脉络。换言之,跳出20世纪冷战背景下发轫的发展型国家历史,我们可能无法理解作为技术、资本和政治联合体的数字平台,如何与国家发展实现了系统性互构,而不是如众多西方学者站在后现代境况中和伦理高地上,对平台化进程中国家、市场、社会力量的持续拆解,以及拿着显微镜不断放大那些“期待中的问题”。

然而,即便我们已经在发展型国家的范畴中找到了平台与国家互构关系的历史脉络,为“平台国家”这一概念或者说“理想型”做了初步的合法性确认,但也不能直接将其简单套入对中国的理解中。这至少是因为中国拥有大多数中小规模发展型国家不具备的一些显著特征,比如超大规模市场、复杂央地关系,以及较强的地方主义,尤其是政党-国家一体化的政治体制,以及与东亚国家共享的儒家文化、政治等级等。当然,更值得关注的是,20世纪至今,中国在最大程度上实现了大多数发展型国家看似具备实则孱弱的国家自主性和自决性问题。这一方面源于内部庞大的市场和产业规模及其提供的发展韧性,另一方面也扎根于文化自觉和政治自主的历史意识及其在国家建设层面的制度化。因此,理解平台国家的兴起,不仅要以中国为案例,还需要以中国为方法,从特殊性中挖掘更具一般意义的平台国家化和国家平台化的双向互构进程,或称平台研究的一种国家视角或国家理论。



理解平台国家:以中国为方法



回到具体的平台研究问题。长期以来,中外传播学界至少呈现出两种倾向:一种是规范性路径,致力于从较为宏观的视角入手,围绕数字平台、平台社会、平台媒体、计算基础设施等概念及其负载的功能和价值进行界定,并在识别寡头垄断、商业霸权、数据殖民、计算控制、不稳定雇佣关系、国际地缘争端等风险的基础上,尝试提出符合全球多边需要和不同地方诉求的平台治理模式,尽管平台治理在大多数情况下依然是一种无法达成广泛共识但又被各个利益相关者征用的话语实践,乃至伦理博弈;另一种是经验性路径,聚焦中观乃至微观的平台化商业、治理、文化和劳动实践,致力于勾勒出平台化在日常生活空间中铺展开来的纹理,以及穿插其中的矛盾和张力,并特别关切终端消费者的体验和劳动者的境遇,在强调社会层面主体性和人本主义价值的同时,进一步巩固了针对平台社会中不平等权力结构的批评。换言之,虽然是经验研究却往往结束于伦理判断。当然,在上述两种路径之间,聚焦于不同领域的平台研究已经兴起,例如媒体、电商、游戏、音乐、创意经济等。这种“垂直化”的选择带来了平台研究持续拓展对象和深化知识创新的可能,但也相应地引发了学术分化乃至“内眷”的风险。

在上述语境下,平台国家概念的提出无疑是一种立足中国田野的整合性路径,在超越一系列二元对立逻辑之后所尝试构建的一种拥有广泛解释力的平台研究的地方性知识。在这个意义上,平台国家研究的自主性知识生产既不接受一种源自西方社会文化传统的前置性的规范性框架,尤其是必须在商业性扩张与公共性保护、国家压制与社会反抗之间做出选择,而是聚焦国家发展的整体性意义;也不限于事无巨细地对微观经验性现实的描绘,以及对垂直领域平台研究边界的廓清,并将其归结为一种个人主义或学科意义上的学术旨趣,在画地为牢的过程中封闭了与更广泛的国家行动之间的对话。相反,一个平台国家的理论视野更关注一种总体性现实,正如张志安所说:“考虑到国家在总体资源分配中所扮演的核心角色,以及超级平台的基础设施属性的日益凸显,‘国家-平台’关系以及二者相结合所构建的技术驱动的资源分配与治理体系,应当成为中国平台社会研究的总体语境与逻辑起点。”可以说,这种回归国家或者回归宏观的学术视野转向,既来自平台与国家日益深化的相互建构的现实,也源自中国学者在与全球范围内平台研究前沿持续对话的过程中所生发的一种学术自觉意识,是重新反思平台研究的地方性的可贵努力。在这种新的学术意识中,中国不再是学术权力格局中作为边缘的地方,而是有可能提供更具国际性的知识生产的具有主体性的地方。

最后,我们可以以中国为方法,为理解平台国家这一概念设置几个基本的学术维度,提出一些需要被持续关注和回答的问题。首先,平台国家具有规模性特征,与庞大人口的多元现代化进程密切相关,这在国际比较研究中是一个必须被正视的国情问题;其次,平台国家高度关注科技和商业创新在解决增长和就业问题上的积极作用,即便会带来暂时性的不平等乃至剥夺性关系;再次,平台国家注重建设普惠性的新型基础设施,提供更多数字融入而不是数字排斥,并为此进行大规模的二次分配;最后,平台国家拥有较为统一但不排外的技术文化想象,甚至比众多发达经济体更拥护技术世界主义——而不是技术全球主义——的愿景,因此也更能提供构建新型地球村的实践基础和想象资源。总而言之,在从平台社会到平台国家的学术视野转向中,我们不仅要持续关注人类社会平台化的新进展,更需要在深度去西方化的过程中对“国家”概念再度“祛魅”,才能全面把握一个“平台中国”的全貌,构建起一套“复线”的知识框架和解释体系。


图片

image.png


编辑 | 赵潇培

责编 | 叶珲

审核 | 姬德强 王润珏 


图片